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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针对国企腐败滋生的几大原因,笔者提出首先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其次,必须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构筑反腐倡廉教育新格局;第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
关键词:
党的建设;廉政;国有企业
一、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
(一)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证党健康发展的需要。什么样的党风就表明党是什么性质的党,廉洁是我们党的性质的要求,任何腐败行为都有悖于党的性质和党章的规定,党内不正之风的存在,就是对党的性质的背离。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全部基层组织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国有企业的党风是全党党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让腐败行为在国有企业内发展和蔓延而不加以纠正,则势必会影响到全党党风,从而影响到党的性质,危及党的生存,使党丧失执政的基础,动摇党的执政地位。而且,国有企业中的腐败现象同党政机关中的腐败现象在一定意义上是有内在联系的,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往往与党政机关的腐败现象纠缠在一起,相互影响,互为因果,是权钱交易的两个方面。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反腐倡廉,有助于促进一些党政部门所存在的腐败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促进党政机关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证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它把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如果让腐败现象在国有企业蔓延,则势必造成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紊乱和低效,削弱、阻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妨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才是社会主义社会,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体现,如果让腐败现象肆意侵蚀、瓦解和破坏国有企业,则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将遭到动摇,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方向就将会改变。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必将导致不正常经营和不正当竞争,使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现代企业制度很难建立起来,这一切又会加剧企业的腐败行为,造成恶性循环,妨碍规范、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
(三)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不单纯是经济组织,它还具有社会主义政治属性。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坚持企业利益、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服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服从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违法经营、不道德经营行为都是与国有企业性质相悖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从内部预防和抵制违法经营及不道德经营行为的发生,防止企业行为偏离社会主义经营方向,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另外,我国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在流失的国有资产中因腐败问题而造成的占很大比例。不加强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就难以制止国有资产的“大出血”,就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之一。
二、当前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
只有认清国有企业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反腐倡廉。腐败现象在国有企业中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是:
(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新旧体制并存,计划行为与市场行为并行,旧的体制已被打破,失去约束力,新的体制还未建立起来或还不完善,这就给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从而诱发了化公为私、权力商品化、权钱交易、假公济私等腐败现象的产生、蔓延甚至泛滥。新旧体制的转换,必然有一个过程,只要这个过程没有完成,诱发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因素就会存在。
(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国有企业是一个从事生产、经营和销售的经济实体,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自主钱”,许多部门和个人具有人事、财力和物资的处置权。而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在企业领导层中处于统帅地位,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不少国有企业都是法定代表人一个人说了算,这种特殊地位使得党组织、工会、职代会很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而且企业的各级干部大都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提拔任命的,加上企业小团体利益驱动,使得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这种局面很容易诱发腐败现象。
(三)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削弱。在改革开放、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历史转折时期,有些国有企业错误地把工作重点片面地放在物质文明建设上,而忽略了精神文明建设,造成政工队伍人员严重流失,削弱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紧,造成一些错误的腐朽没落的东西得不到及时有力的抵制和批判,一些糊涂认识和陈旧观念得不到疏导和澄清,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在国有企业中滋生蔓延。
三、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几项措施
1.健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运行机制。中共中央向全党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不但论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而且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措施。这为我们全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以此为指导,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入手,突出重点,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尽快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党委委员对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负有首要责任,党委对于反腐败斗争具有统一领导作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抓组织领导,抓工作部署,抓效果考评。特别是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落实,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到位。党政齐抓共管。就是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和行政都要共同努力,狠抓落实。无论是党委领导班子,还是行政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要严格、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到位。对于国有企业来讲,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行政领导的支持,离不开各个部门的配合。财务、计划、审计、人事、组织等各个部门,特别是一些掌握人、财、物的管理部门,要严格管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自觉纠正、杜绝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争当廉政建设信得过先进部门。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密切配合纪检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到位。依靠群众参与。就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实践证明,群众的举报与支持是发现和破获重大腐败案件的重要渠道。因此,要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信访和举报件的查实,做好每一次群众来访的接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到位。
2.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点”主要是“高管人员”。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也是监督的重点。这部分人位高权重,一旦搞起腐败,危害甚烈,影响甚大。对这类人员,监督的重点要放在政治是否清醒,用人是否公正,办事是否公道,作风是否正派,行为是否廉洁等方面上来。要通过抓廉洁自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首先,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以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其次,加强法制意识教育,牢固夯实党纪国法防线。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通过《党章》的深入学习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广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内容,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反思,清醒自己应该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不应该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进而变他律为自律,自觉构筑和夯实党纪国法防线。“面”,就是一般的党员干部。对一般党员干部的教育要注意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相结合。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既注重正面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又注重反面教训的警示作用。要把法纪法规教育与正面典型教育、案例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岗位职责的履行密切联系起来,理论实践双管齐下,培养和提高他们的廉洁勤政意识,夯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党的纪律防线和法律法规防线。通过教育和培养,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达到觉悟高于群众、素质优于群众、能力强于群众、贡献大于群众的要求和标准。
3.构筑企业反腐倡廉的工作网络。宣传网络——宣传教育经常化,突出一个“频”字。要抓住各个时期,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到常敲警钟,常刮廉风。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企业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改进方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大力宣传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监管网络——监督管理制度化,突出一个“严”字。一要加强党内监督。“两个条例”首次明确赋予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民主监督,增强民主决策意识,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逐步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二要加强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厂务、政务公开,实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等制度,逐步推进两级领导干部职代会和民主生活会述廉制度,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党风政绩监督小组及监督员的作用,让职工群众有充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民主评议监督权。三要加强舆论监督。“两个条例”的出台,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认了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企业内部的新闻媒介在加强企业运作与管理的舆论监督上,也可以积极尝试。四要加强法律监督。“两个条例”首次把各地实践探索出的廉政建设的办法、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并把党内监督和处罚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要以“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为主线,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纪检组织还要与当地司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出现干部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移交司法程序处理。五要加强制度约束。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定期申报收入、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定。把执行制度、加强监督同对领导干部的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惩治网络——对腐败现象进行综合治理,突出一个“狠”字。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干部搞腐败,涣散人心,败坏党风的形象,污染社会风气,影响极坏,老百姓也为之深恶痛绝。对腐败分子要严惩不贷,做到发现一个,严肃惩处一个,惩治务必从严从重,使之付出惨重代价,提高腐败成本,以起到惩戒的作用。
作者:岳凯波 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