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国有企业经济审计的困境解析范文

国有企业经济审计的困境解析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国有企业经济审计的困境解析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国有企业经济审计的困境解析

一、跨期交叉问题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影响审计权威和干部队伍团结

对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除了客观公正评判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外,还应当划清前后任领导人之间的责任界限,便于公正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也使继任领导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但是,如何划清前任遗留问题和在任时发生问题的界限,如何充分认识和评价前任遗留给企业的负效应及其所带来的连锁反映和“后遗症”,往往是审计需要面对的难点问题。如离任审计中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界定问题。新旧任领导交接时可能存在大量跨期的问题资产或未解决的跨期事项,在交接时未明确界定,造成离、接任负责人对交接时经济责任划分存在分歧争议,责任划分的公平公正性受到质疑。此类问题常常造成两种结果:一是如果离任审计没有划分好经济责任界限,特别是对现任责任者的影响因素判断和评价不准确,企业集团公司为促进接任者工作积极性,现实中往往导致工作交接当年企业集团公司在对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时,对涉及潜亏影响进行剔除,相当于本应追究个人责任和由子公司承担的损失实际由企业集团公司承担了,损害了国有利益。二是交接后,新任领导人将所有亏损事项都纳入接任当年,使当年子公司利润一亏到底,对离任领导显失公平,不利于干部任用及考核。

二、发现、核实及评估潜在盈亏存在难点

1、盈亏事项的发现较难。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涉及离、接任干部考核及任用等敏感问题,被审计单位为防止问题暴露,对审计人员比较戒备或有意隐瞒,以工作忙或未参与等借口对审计要了解的问题进行推脱或消极应对,在潜在盈亏事项本来隐蔽不易被发现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发现、核实的难度。2、对潜盈潜亏因素的界定及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等存在难点。比如对存货贬值潜亏,审计人员基本财务出身较多,对相关专业鉴定及变现亏损难以做出自己判断,只能依靠被审计单位生产、品控、研发或市场销售等相关专业人员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被审计单位为了一些目的人为高估或低估损失,造成盈亏因素的界定及可能造成的影响不能客观公允。审计对盈亏评估界定不准或盈、亏事项得不到发现,一方面可能形成审计风险,另一方面,接任领导在接任之初因不熟悉情况,被动接受一些交接时未予明确的遗留问题,在后续管理中漏洞潜亏渐渐浮出水面,接任领导难免存在怨言,则后序期间对前任遗留问题不能积极处理或进行有效接续管理,导致新的损失产生或原有损失进一步扩大。

绩效评价及经济责任评价,应当是在定量评价基础上,由审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采用专家评议会的形式进行定性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存在以下难点问题:第一,国有企业往往受人员及时间限制,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文化建设、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定量性较差,难以确定相应的衡量标准,很难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更多被财务数据等经济指标分析所代替,使得审计评价说服力差,给审计带来不可回避的风险。第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作为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个重要性指标,在测算对比过程中应当剔出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进行相应的增减修正,但如何修正缺乏参考标准,难以做到评价的客观、公正。另外,对企业是否存在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追求短期利润的行为,审计评价时也很难做到准确界定。由于存在以上审计难点,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与现实工作效果上存在一些差距。一方面,审计报告绩效评价缺乏客观性,或流于形式,内容空泛,报告质量下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及权威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审计建议对问题的针对性不够,审计建议的含金量低,或者所提出的管理建议缺乏操作性,审计报告附加值降低,审计的增值作用不突出。

三、加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建立沟通联系渠道,规范授权委托制度

首先,审计部门应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改变目前单纯的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一方面,在企业集团内定期召开审计、组织人事及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中了解和发现的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职工来信来访、举报情况,以及干部考核、任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等。另一方面,建立审计与人事部门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和信息收集报送制度,人事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与审计部定期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及时提供管理、考核信息,反馈审计结果运用;审计部门也及时通报日常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供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准确考核、科学任用和规范管理监督。其次,建立规范的授权委托制度,明确委托计划的制定,委托书的送达、需要审计核实的委托事项及上级领导、相关部门的要求等主要事项,并规定委托计划与审计部沟通的及时性,做到委托计划制定安排合理,委托事项内容详尽具体,委托及受托责任明确,便于审计实际操作,使审计的时间、人员、业务的搭配更趋于合理,从委托源头上将审计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工作交接制度,规范审计结果通报制度

1、企业集团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离接任领导人的工作交接制度及离任后续兑现制度,明确规定新任领导应当对重要经济事项进行的接续处理,规范对以前遗留事项的处理规定等,并将对前期问题处理结果及重要经济事项接续效果列入接任第一年经济责任指标考核项目中进行单项考核。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企业范围内公布被审计对象的好差真相,昭显审计部门自身工作质量优劣,促成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促使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落实,也促使审计部门为避免审计风险而强化提供工作质量,增强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但在具体实行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审计情况通报或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使这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二是既要公告反面典型反映问题,也要宣扬推广好的做法、正面典型,使所属单位对类似问题引以为戒,对先进经验学习效仿。三是体现对后续信息的公告,包括问责过程、结果,被审计单位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等,让企业所有人认识到审计结果公告的效果。四是建立相应的审计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审计不断创新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质量,重视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告的审计结果的意见,避免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

(三)建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随时或多次审计发现潜盈、潜亏事项

首先,在年度承包兑现审计和离任审计基础上,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便于审计能随时掌握被审计单位相关重要事项情况,而不是只到离任审计时才一次核实了解被审企业几年的情况。其次,任中审计形成的审计报告应提交人事管理考核部门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日常考核及日后干部任用调遣的参考依据,并为离任审计客观评价领导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供直接参考,避免了离任审计时效要求高、时间紧张情况下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有效降低离任审计风险。最后,逐渐推行企业绩效专项审计或涵盖范围更广的综合审计。

(四)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促使审计标准化

国资委等国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研究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制定恰当可行的评价标准,构架定量指标与定性要素相结合、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相协调、与相关法规相匹配的综合评价体系。体系架构应当包括:财务会计与业务统计资料的真实、合规性评价指标;执行财经法纪和个人廉洁自律的评价指标;重大经营决策评价指标;主要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指标;内部控制与管理评价指标;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等,使评价体系不但包括企业盈利能力、经营成果、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发展能力等从财务绩效方面评价企业过去实现的经营绩效结果,还要从重大经营决策、战略规划、企业内部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风险防范与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及职工道德素质、社会贡献等方面评价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绩效因素,使绩效评价定性及定量均有章可依、有据可查,增强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同时,国资委等国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当遵循权责对等原则,研究制定可行性标准,明确不同职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本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履行的职责、义务,使领导干部履职有据可依、权责明晰,尽可能将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化,降低审计风险。

作者:李想单位: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