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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前言;国有企业预防腐败对策;结语,对国企预防腐败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深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完善国企领导的选拔机制、明晰国企产权、完善财务监管机制、结合我国国情,加大对国企经营者腐败的惩罚力度、在国企管理制度上,要建立起职务任期制度、任职试用制度、任职资格制度、辞职制度及经营者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能“下”的各项配套措施、要预防国企腐败,在加强有效监督制约的同时,还应在激励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腐败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改革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上看,国企正成为当前腐败问题频发的一个“重灾区”,那么,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国企腐败,以成为当前函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腐败预防
一、前言
从近几年查处的国企腐败案件来看,国企经营者腐败己成为当今国企发展中瓶颈所在,腐败的本身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企业创造价值,他只有依赖于损公才能肥私,这势必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产品和质量下降,从而减缓直至阻碍企业发展。如企业高价购进机器设备、原材料和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有悖常理的经济行为经常发生的根源就在于此。同时,腐败也会导致稀缺资源的配置背离企业利益最大会的原则。在市场中,企业拥有的资源都是有限的,如何对这些有限的资源进行最优配置,使其发挥出最佳效益就成为每一个经营者的首要任务。而经营者作为决策者,一旦被腐败所侵蚀,其手中的配置资源的“公权”就可能被私欲吞噬。
二、国有企业预防腐败对策
1.深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
首先,明晰国企产权。一方面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作体系,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缩短委托链,以明确国有资本的投资主体,规范出资人与企业的关系,使所有者职能真正到位,并能有效地行使产权约束功能。另一方面,就是要使产权多元化,强化企业内部利益约束力度,使产权和利益界限明晰,有利于内部制衡监督体制的形成。其次,完善财务监管机制。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大部分都与财务管理不严有关,必须加强财务监管工作。在外部监督上,积极推进国资监管部门向国有企业派驻财务总监、上级公司向下级公司派驻财务总监的作法。财务总监的任免和薪酬都由派出单位负责,防止利益冲突。在内部监督上,建立企业内部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层经营管理人员和部门的授权范围,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特别对非生产经营性的开支要严格审核。
2.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
结合我国国情,加大对国企经营者腐败的惩罚力度,主要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要加强舆论的监督。舆论批评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无形的力量有时比有形的监督更具有威慑力。舆论监督能够自下而上,随时曝光,无须受命,不畏权势,是揭露和打击腐败最为有效的形式之一,也是权力监督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二要增强查办企业案件能力。建立由国资监管机构牵头,由监察、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监事会、工会等企业内部监督主体参加的联席会议,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案件发现机制,加大查办企业案件工作力度。探索跨地区、跨企业、跨单位的办案协调机制,整合各方优势,有效利用办案资源,使之能够更好地打击国企经营者的腐败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纪违法必纠,增加受惩的可能性。
三、增加经济处罚力度。一是对腐败国企经营者侵占、贪污、受贿的非法所得应予彻底追缴。对己经挥霍的非法所得,应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腐败分子赔偿。
3.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
要预防国企腐败,在加强有效监督制约的同时,还应在激励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对我国国企经营者的激励,应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一是年薪制。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计算单位决定经营者工资薪金的制度,包括基本年薪收入和绩效年薪收入两部分。基本年薪收入,主要是用于保障企业经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即基本工资与职工工资一样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收入,主要是指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报酬,即在企业取得利润或完成减亏的情况下,按一定的比例在税后利润或减亏额度内提取。二是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具体做法是:每年从经营者的薪酬中提取一定比例存入政府为公职人员单独开设的保证金账户,政府同时从财政收入中拨出同样数额的款项存入该保证金账户,此笔款项及其利息到经营者退休或辞职时全部返还给本人;如果国企经营者在任职期间因廉政问题被判刑或开除公职,则该笔款项全部没收上缴国库。三是精神激励,对那些有卓越才干的国企经营者,应该及时予以提拔重用,让他们拥有更大的权力,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帮助经营者在事业上获得成功,这本身就是对他们最好的激励。建立经营者定期评估制度,根据其业绩,对其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授予其荣誉称号,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经营者的风气和氛围,增加经营者的精神报酬,从而增大经营者腐败的道德精神成本。
4.完善国企领导的选拔机制
在国企管理制度上,要建立起职务任期制度、任职试用制度、任职资格制度、辞职制度及经营者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能“下”的各项配套措施。通过实行待岗、转岗、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办法,疏通经营者能“下”的渠道。引入竞争择优机制,特别是要根据新形势对国企经营者提出的新要求,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面向社会选拔企业经营者,从而进一步改善国企经营者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使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配置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在选择国企经营者时不仅要考虑其业务能力,而且对人品方面也应成为考核的重点,不给跑官、要官、买官者任何机会,在使用时还应加以考核,对不作为者要弃之,对乱作为者更应弃之。在离任时更应考核,以作为其阶段性的评估。国资监管部门或政府可以对经营者的以上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后建立一个人才信息库,作为经营者是否继续使用或提拔重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国企聘用经营者必须参考的重要因素。同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晰各自职责,确保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互相制约。
三、结语
总之,国企腐败是一个涉及诸多领域的制度现象,同时也是一个特殊的经济现象。本文旨在提出预防国企腐败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抑制国企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国企监管,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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