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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就是诚实守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诚信是做人处事的根本,也是商品交换的重要前提,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以拖欠款、违约、侵权、虚假信息、假冒伪劣产品、质量欺诈等不诚信行为为手段进行的商品交换,只是一种一次性的、短暂的交易,而且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坏交换者的信誉、市场交换的秩序、社会的道德和谐等。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其中,对于当今市场经济的主要竞争者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诚信问题,已经成为威胁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企业继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特别是在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的兼并、购买的过程中,不是民营企业侵吞国有企业的资产,就是国有企业损害民营企业的利益。建立和谐社会,当然包括建立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此,必须从构建和谐市场的角度,从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出发,规范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竞争行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诚信缺失给双方的发展都带来了负面影响,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难以顺利推进,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受阻。
一、从国有企业来看,国有企业诚信的缺失对民营企业会造成的外部不经济
1.造成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后管理成本的增加
国有企业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是多年来政企部分,政府干预过多的根深蒂固,不但企业的经营管理由政府说了算,就是企业的改革也是政府说了算,忽略了广大职工的意见,缺少应有的民主表决,否认了国有企业职工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民主表决的权利,这是国有企业内部诚信的缺失。某些国有企业在改制的前两天或者更有甚者在改制完成后,职工才知道企业已经被民营企业收购和兼并。这种信息上的不对称和管理上的不民主正是国有企业缺乏诚信的一个重要表现,而且很容易给收购、兼并它的民营企业造成诸多不稳定因素,比如因职工情绪激动而出现的罢工、示威等现象,使民营企业的管理成本直线上升,经济效益迟迟不能实现。
2.造成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是国有企业形成一方垄断的重要原因,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基础,这对处于竞争弱势地位的民营企业来说,是一种诚信上的缺失,是不公平的竞争。按理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都应该享受到公正的国民待遇。但是由于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挥之不去的暧昧关系,使得国有企业更有机会接近权利部门,通过不诚信的手段为公权利的寻租提供机会,从而影响、更改政府的意志为自己服务,造成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事实上的不平等。例如,重庆市的国有的渝运、长运等企业只需要向政府缴养路费、运管费、税金等900元~1200元的费用,公交集团不但什么都不交,还要享受政府的补贴,而民营客运汽车每年每月需要3000元左右,相当于国有企业每辆车的3—4倍。
3.破坏信贷市场秩序,增加民营企业信贷成本
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都姓“国”,很自然的,国有企业在信贷上较民营企业来说处于竞争优势地位。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正处于改革的阵痛期,还债能力较差,有的国有企业根本就还不上贷款,托、欠、赖帐现象比比皆是,使得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逐年增加,不断增加贷款门槛,“惜贷”现象日益突出,造成了实力相对弱小的民营企业无处、无法贷款,发展严重受阻。即使民营企业贷款成功,成本也是非常高的,如,在重庆,一民营企业贷款6000万元,银行规定它只能使用3600万元,剩下的2400万必须放在银行作为担保,这无疑降低了企业融资的效果。
二、从民营企业来看,民营企业诚信的缺失对国有企业会造成的外部不经济
1.扰乱了整个市场的和谐秩序,增加了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
民营企业经营初期,规模小、资金少、技术落后,处于市场竞争的底端。为此,不少民营企业假冒伪劣等不正当交易,从中渔利,损害了相关国有企业的信誉。在国家执法制度还未健全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只有自己亲自“打假”,这无疑增加了企业不必要的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2.增加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机会
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促进国有企业转制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但是却有不少民营企业打着并购国有的幌子,用非诚信的手段,购买国有企业部分或全部产权后,却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肆意对国有企业的信誉、商标等无形资产和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的侵占、挪用和转移,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3.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
国有企业通过与民营企业合作,引进民营企业灵活的管理模式,加快了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但是,从某些角度来看,由于一些民营企业的不诚信,也会延缓此进程。比如,有的民营企业进驻国有企业后,一反合同内容,对国有企业原有的职工全部无条件地解聘,这就使得部分群众对国有企业改革产生了不满甚至敌对的情绪,从而出现职工静坐、罢工或围攻政府机关等现象,既增加了社会矛盾,又为接下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增加了改革成本。
三、总的来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诚信缺失对和谐的市场环境造成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1.诚信缺失导致博弈双方总的利益都受损,难以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市场经济是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如果双方交换的不等价,必定造成一方利益的获得以另一方利益的损失为前提。在不诚信行为下进行的交易,就是不等价的交换,是非公平的博弈,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不诚信的一方以自身的信誉为代价,虽然取得了一次投机性赢利,却丧失了持续交易的可能性,因为这种建立在不诚信基础上的交易也是难以维持的,是短暂的交易,一次性的交易。在以后的交易中,缺乏诚信资本的支撑,交易完成的困难系数是相当大的。因此,这种缺乏诚信的交易破坏了多方共赢的前提,难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2.诚信缺失导致政府管理成本上升,市场经济建设进程放缓
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影响是造成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严重威胁到市场交易的健康、持续地发展。作为提供强制性制度的政府部门,对于企业诚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已经不能完全依靠社会道德、个人修养等非强制性制度的软约束,必须从政策、法律、法规的角度对企业的不诚信行为进行强制约束和惩罚,增加企业违反诚信的成本。但是,这些政府、法律、法规的制定并不是无成本的,而且政策、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监督、反馈、再完善等一系列工作都必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无疑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调控成本、时间成本和其他相关的交易成本,放缓了市场经济建设的进程。
由此可见,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已经远远超过了文化、道德、个人修养的范畴,是一个具有明显经济利益色彩的竞争工具,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既要具有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更要具备良好的诚信资本。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不断融合发展的今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要想取得快速、健康且持续的发展,必须反思以前的交易行为,找出交易上的诚信缺失问题,从诚信资本的高度重新认识诚信交易的重要性,重新构筑企业的诚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