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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预防治理腐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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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预防治理腐败

一、国有企业腐败的表现和特点

国有企业腐败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党性原则方面,不执行、不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以“法人”意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公仆意识方面,有些高管人员忘记公仆意识,违法用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三是行政决策方面,不按决策机制办事,不搞民主决策,受利益驱动,造成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四是任用干部方面,任用干部以权谋私,任人唯亲,挫伤了有能力、作风正、想做事的干部的积极性。五是内部审批、项目资金方面,利用部门职权,谈交易、收回扣。六是为职工办实事方面,贪污国家政策,该办的不传达,一拖再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打着为职工办实事的幌子,自己得好处。七是公款消费方面,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相比攀比,影响极坏,职工的生活都成了问题,小车却是越坐越好,办公室装修的富丽堂皇。八是生活作风方面,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仔细剖析近一时期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可以总结出国有企业腐败的以下特点:一是从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看,法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二是从腐败行为的严重性看,大案要案窝案急剧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三是从腐败行为的手段看,更具投机性和隐蔽性。四是从腐败主体的层次看,出现了向一些职位虽低但具有处置权或涉外性岗位发展的趋势。

二、国有企业中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

1.思想政治工作滑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者顾生产经营,放松了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致使少数干部和职工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错位,法制观念极为淡薄,一旦遇到机会,私欲则极度膨胀,把手伸向企业的钱袋子,不择手段大肆贪污,挪用公款。

2.厂长、经理权力过大,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久而久之,这些厂长、经理养成霸道的作风,视企业的钱财为私有财产,啥时用,想用多少,到财务上一拿就走,增大了腐败现象产生的机率。

3.体制上的政企不分。政企不分是制约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症结。政府一些职能管理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企业的经营、人事、财务进行干预,这种多头管理的实质是无头管理,最后是个人管理。谁都干预国企,但谁都不对其生产经营负责,这就为一些企业经营者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

4.查处打击力度不够,腐败成本低。目前,在一些地方,对贪污受贿分子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往往以党政纪处分代替刑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心术不正的人的侥幸、冒险心理,进而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总的来说,就是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惩治不严厉。

三、防治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对策

1.从源头抓起,加强法制廉政教育

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是基础。一要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及有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要加强其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教育方式和内容。要以党员干部自我学习为主,集中学习教育为辅,灌输与引导相结合。三要加强法制教育。各级领导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干部政策法规、廉洁法规的培训与学习,不断增强法制观念。

2.加强企业管理,健全规章制度

要治理当前许多国有企业中出现的腐败现象,就必须要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第一,要完善国有企业用人制度。第二,要实行会计委派制。第三,要完善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要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制订相应的制度。

3.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国有企业权力制约

在我国尚未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现实面前,企业负责人对企业人财物、产供销拥有绝对权力,当这些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时,腐败必须会产生。当国有企业腐败现象频发,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对企业高管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般意义上,监督就是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违纪行为的发现与提出。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涵盖于企业的日常管理当中,大多是从上到下进行监督,有权力的震慑和各类抵押金的奖惩,开展起来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从下到上的监督,从外到内的监督。这两方面的监督,是违纪行为的发现与提出的主要途径。下级监督上级,就要考虑权力的压制,甚至是报复;外部人员进行监督,就要了解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运用相关的专业知识,从企业的报表中发现问题,当然也包括发挥舆论的作用,进行舆论监督。要真正发挥这两方面监督的作用,完善民主制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考核中切实参中介组织的评价意见,就必须做好。

4.加大惩处力度,震慑犯罪分子

腐败现象不是腐败分子单枪匹马式的个人行为,也不是腐败分子顺手牵羊式的偶尔为之,而正在朝着群体化、职能化的方向发展,腐败分子由于共同的利益追求和利害关系而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形成了一个个根深蒂固、或大或小的利益集团。这此腐败分子对内实行“专业化”的分工合作,对外则步调一致互相庇护,并在关键时刻组成高度严密的攻守同盟,使纪检监察部门难以下手。此外,国有腐败分子往往存在这样的心理,认为在企业内部集体腐败比较严密,不会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也会法不责众,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是当前诱发腐败的一个重要的心理原因。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拓宽获取破案线索的渠道,要充实办案力量,保证办案经费,加强技术装备,改进侦查手段,提高腐败案件的破案率。对于已查明的腐败案件要加大惩处力度,要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生活上失去自由。通过打击少数害群之马,教育挽救震慑大多数,有效地遏制此类腐败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