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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工作的实践获得的反映会计状况的一种经济信息,对经济的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管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部门,或者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等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会计信息了解企业,并作为相应决策的依据。而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从而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给决策者们制定相关的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
一、国有企业会计失真的特点及其危害
近几年来,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的会计信息规范化管理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是,在不少企事业单位中仍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不仅掩盖了企业经济活动的真相,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导致了国家税款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形成了社会资源的不合理分配,而且还助长了虚假之风,腐蚀了干部队伍,为贪污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首先,会计信息失真误导国家的宏观调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突出的表现为虚增利润、掩盖亏损;设置账外账;侵占流转税款;财务账目管理混乱等方面,使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缺乏依据,导致国有资产和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人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其次,会计信息失真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削弱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会计信息失真分为故意失真与非故意失真。非故意失真是会计人员技术熟练程度不够、疏忽大意等因素导致的失真行为;故意失真则是指在企业管理当局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企业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或者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帐等所构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行为。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所处的主导地位和其自身特有的经济性质决定,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给企业和经济带来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最后,会计信息失真使得会计信息难以发挥在市场经济中的优先配置资源的作用,危害股市的发展。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对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价、政府对微观企业的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廉政建设等都密切相关。会计信息失真会误导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潜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影响其经济利益,同时也不利于我国股票市场的长期发展,
二、国有企业会计失真的原因分析
1、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
会计信息失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制环境缺陷的具体情况。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会计法规仍缺乏科学性,给会计信息失真留有了余地。现行会计法规部分内容模棱两可,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还不完善,人们尚不能完全自觉遵守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微小的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
2、委托—关系太长
根据理论,出资者与决策者、经营者存在着委托—关系。由于委托人与人的目标不一致,当委托人无法完全有效地控制人的行为时,人就有可能做出违背委托人利益的事。我国的国有企业首先是由全体股民委托给国家或政府经营,而国家或政府最终委托给企业,由其负责经营。由于委托授权的层次太多,关系链太长,这就扩大了委托人与人、信息使用者与信息提供者之间的距离,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在会计信息自下而上传递过程中的扭曲现象,增加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3、内部会计监督系统不够健全
内部会计监督系统主要是指单位内部通过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所体现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内部会计监督系统的不健全会对企业领导人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企业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生产、供应、销售、存储的原始记录、计量、确认等会计基础工作得不到保障,各种错账不能及时被察觉和抑制,其反映的会计核算信息自然不可能真实可靠,会计信息失真就可能由此产生。而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经营者,缺乏独立性,更不可能有效地发挥其会计监督的职能。
4、部分会计人员素质偏低
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人员之手。有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会计核算规范掌握不透,加工出来的会计信息往往不准确、不完整。甚至还有些会计人员由于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为了局部和个人利益故意违反财经法规,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任意修饰企业财务报表,歪曲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使会计信息丧失其真实性。
三、对国有企业会计失真的思考
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不仅无法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的需要,从而影响社会公众的微观经济决策和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助长了虚假之风,为贪污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对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法规制度的完善是制约和打击任何不良行为的最有效和规范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并规定了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这就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作了有力的法律保证。同时,要严格执法,加大司法介入的力度,严防有关人员通过虚假会计信息谋取利益。任何健全完善的法律,如不能贯彻执行,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各执法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对会计信息的造假者及出具假审计报告的审计人员,该罚的罚,该法办的法办,决不能迁就。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如果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利益,就无法发挥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作用。对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要使造假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使企业管理者,会计人员、审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2、明晰产权,缩短委托—链
国有资产作为全民所有,由国家代为管理。但在实际运作中,所有者主权被支解、分散到各个行政机关手中。因此,可以考虑在人代会下设立国有资产经营委员会,把分散于各个不同行政机关手中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转移给国资委,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国资委在保持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出资人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出资者代表,向国有企业派出产权代表,并经法定程序进人董事会,贯彻出资人意志。国资委从行政部门独立出来,把国有资产委托给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通过任免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董事会成员实现其职能。[4]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其他投资主体一样,仅是国有企业的股东,减少行政干预,减少会计信息传递环节和转换次数,尽量减少会计信息生成和传递过程中自然和人为的扭曲,从而有效约束内部人权力,制止内部人利用职权干涉会计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控制体系
会计监督体系的完善是企业管理的基础,也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基础。各级政府部门应组织力量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应尽快建立健全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加强政府部门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督,同时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加强审计力度,从而增强企业自身的免疫力。其次,会计管理必须科学化、制度化,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各种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审批制度,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一个良好的会计基础,同时建立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内部管理制度要贯穿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应有授权、责任分工、凭证和记录、控制、独立检查等程序,对象应既包括企业内部普通员工和各级主管,又包括有关外部人员。第三,为了有效制止和防范利用会计报表弄虚作假,提高会计报表质量,应当依法实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制度,变突击性审计为制度化、标准化的经常审计,逐步健全企业会计报表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度。最后,可实现国有大型企业和派驻子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财务总监委派制度“三位一体”的财务监管体系,从而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会计人员素质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失真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担负着重要的道德责任。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首先,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既要能熟练掌握会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又要能通过对会计核算资料的考核分析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为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其次,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使得他们能够将将公众利益或社会责任作为职业道德中的最高原则,这意味着公众利益第一或社会责任优先是会计人员在执业中处理各方利益冲突时所应遵循的原则,并将此作为会计信息是否失真的评判标准。最后,应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要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的经常性管理和后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