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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危机与危机管理的内涵。公共危机是指“这样一种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它的出现和爆发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作,对生命、财产和环境等造成威胁、损害,超出了政府和社会常态的管理能力,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特殊的措施加以应对。”公共危机管理是指政府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生成与演进的内在规律,组织相关力量在监测、预警、干预或控制以及消解突发事件的生成、演进与影响的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方法和措施,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恢复社会稳定,恢复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2.政府公信力的内涵。公信力是指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民主程度及公共服务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声望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信任程度。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其职能的实现过程中,依靠自身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良好的政府信用对社会大众具有凝聚和激励作用,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情感交流,便于政府与公众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政府公信力的加强,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带动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二、公共危机频发状态下政府公信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自身的自利性导致官员权力异化。一方面,政府官员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代表人民行使各种行政权,对社会经济资源进行再分配;另一方面,政府官员的自利性会促使其自觉或不自觉的为个人或本部门谋利,如果缺乏对政府官员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他们就很有可能利用职权换取特殊利益集团的金钱,而利益集团也会为谋求政府保护让社会资源大量注入政府官员私人腰包,从而形成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政府自身的自利性包括地方政府的自利性和政府官员的自利性。一方面,政府组织的自利性,指政府在政策制定时以组织自身利益为考量,而非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其上级政府的利益,为了取悦上级政府而把上级政府的利益放在首位。政府官员也同样有自利性,政府官员是以自己任职期间获得最大预算为目标进行行动的,通过预算的增加,官员们可以获得职位、权限,尤其是随之而来的特权及名誉等个人利益。
2.信息公开机制缺失。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与掌握信息的能力和渠道也在不断的提高和增多,传统的政府可以依靠的相对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优势正在削弱,而一些政府官员依然保持陈旧的思路,无视公众的民主参与诉求,采取隐瞒甚至欺骗手段,造成公民参与的渠道堵塞,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不可信,从而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流失。阳光的、透明的政府对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有效防止决策失误的重要途径,可以尽量减少因公共危机事件给公众带来的损失。然而纵观诸多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和升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却就在于信息公开的缺失。该公开的不公开;或遮遮掩掩地公开;或成绩公开问题不公开等。这些容易导致政府缺乏亲和力和感召力,丧失应有的公信力。
3.政策执行不力或执行出现偏差。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与连续性显得至关重要,如果随意改变上级的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势必导致本已失态的分配格局陷人更加混乱的状态,会对政策的目标群体的心理产生许多不良的影响,从而降低政府本身的公信力。如2006年国家公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以后,各地方和部门都应要求建立了一些地区、专项应急预案,但是预案的贯彻落实等制度化情况令人堪忧。另外,地方政府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也会导致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差。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部门及官员如果不能有效地执行上级政策,也不能控制事态的发展,那么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必然会受到损害,从而导致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威丧失和公信力的下降。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1.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制规范政府自利行为。简单否定政府自利性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会使问题复杂化。对待政府自利性正确办法应为:在法律和制度层面明确何为政府自身的合法、正当的权益,何为政府不得享有的权益。邓小平指出:“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承认政府享有法律和制度内的权利,同时反对政府享有法律和制度外的权利,这是规范政府自利性的一个根本途径。建立法制政府和阳光政府,用法律和制度来约束政府自利行为,规范其来源与使用,使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解决政府自利行为的必由之路。
2.推进信息公开机制。公共危机的发生会使社会生活遭到突如其来的人为或自然力量的破坏,危及社会个体的生存及生命安全,导致人心浮动,这时公众迫切需要高可信度的信息来消除心理恐慌和认知混乱。政府在这时候应当依靠大众传媒等途径快速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使公众了解到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的快速准确。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危机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可先已认定的简要信息,然后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做出后续详细。针对危机的特点和公众认知的习惯,政府要力求增强所信息的科学成份,以冷静、客观、理性的方式看待危机现象,剖析危机本质,探讨应对方法,给予令人信服的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提高公众对危机的认识程度,使其学会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知识并掌握一定的技能。此外,危机信息传播还需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心理承受压力,不能过度刺激,避免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是危机处置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传播空前迅捷的形势下,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机制,有利于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民主参与程度,而政府公信力高低的一个重要表现也在于政府行为的民众了解度与参与度。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公民知情权的保障力度,是开发信息资源、提高信息效能,妥善处置公共危机,保障民众利益,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力举措。
3.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公共政策行为是国家政治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共政策执行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关键一环,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政策执行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效果,进而影响到政府公信力建设。应该完善政策执行的保障体制和纠偏机制,避免公共政策执行失控导致事态得不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