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社会组织危机治理不足及改进之策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非政府组织由于自身的优势,在应对公共危机中有其显著特点,在历次公共危机中,非政府组织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自身和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当今社会中仍存在诸多不足,这大大影响了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需要政府通过营造良好的环境、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加快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来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一、公共危机管理需要更多非政府组织的参与
公共危机则是相对于人类生活中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引入的一个概念,是指由于内部或外部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共同利益和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境况和紧张状态。如飞机失事、海啸、恐怖活动、地震、恶性疾病流行等,其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可控制性、重大性和广泛性。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国目前的公共危机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第二类,是事故灾害,主要是指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这种事故;第三类,是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第四类,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指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非政府组织,英文全称是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简称NGO,即指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目前,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教授提出的,泛指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中介组织。随着各种危机的不断爆发,各国的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2005年的伦敦连环爆炸袭击中,英国红十字会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派出急救志愿者和救护车,协助政府做好现场应急救护工作。爆炸后,社区安全基金参与负责伦敦各社区安全,各种援助中心也开始全天候运转,皇家志愿服务等机构也纷纷向受害者及其亲人提供最大限度的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尽管事态严重,英国政府仍然处变不惊,这跟非政府组织在其中所做的大量工作是分不开的。
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由于起步较晚,所以完全符合西方标准的非政府组织几乎不存在。在应对危机中,我国政府承担了各种繁琐的社会问题和公共事务,而各种社会组织只是在政府组织下才被动地运转起来,与国外公共危机发生后各类非政府组织迅速到位并立即开展相应工作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优势
1.贴近民众的优势
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组织,更多的彰显出的是公益性和社会性。它的组成人员来自基层社区,能更好地表达人民的各种诉求,从而为政府和民众构架起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危机发生时,非政府组织的本质决定了它能够迅速广泛地进行社会动员,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民间力量,筹集一切可以利用的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源投入到应对公共危机中去,同时其志愿性特征也可以迅速吸收大批量的志愿者参与到整个危机管理中,做好群众疏导和保障工作,弥补政府在人力资源上的不足。
2.维护社会公平的优势
在公共危机发生后的,政府作为公共权力主体在公共事务处理中更多的是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必然有一小部分没有利益表达渠道的弱势群体,其利益可能会被政府所忽略。而很多非政府组织则以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作为其服务对象,维护了社会公平的同时也更好的促进了社会福利。
3.专业性优势帮助发现危机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救助
非政府其组织成员虽来自基层,但也决定了其可以也能够吸纳各行各业人才的优势,因此往往可以先于政府发现工作需求的信息,发现社会动态,了解民意动向。他们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基于自身知识开展的救援行动,也能帮助政府更好地开展公共危机管理工作。以汶川地震为例,陈光标先生率领中国首支自发抗震救灾队伍,由60台挖掘机等大型工程机械组成的抢险突击队抵达绵阳、北川一带,展开了大规模救灾行动。
4.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灵活性优势
公共危机事件是一种非常规下的突发性事件。危机发生时,正常的社会秩序受到破坏,民众心理处于恐慌期。而对于出现的公共危机事件,政府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科层体制或某些政治原因、价值因素等使得他们反应出现滞后,无法及时有效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现状
在日本的阪神大地震、美国的“9·11”事件以及美加大停电等诸多国外公共危机管理事件中,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许多非政府组织的身影,他们依据自身不同的特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整个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中除政府外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国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经历SARS、禽流感、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一系列公共危机事件中,尽管国内非政府组织都参与了公共危机管理工作,但我们看到的更多是政府忙碌的身影,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热情和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甚理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非政府组织无法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有效的作用呢?
1.非政府组织数量不多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数量与大多数国家相比,尤其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偏少的状态。数据表明,每万人拥有的非政府组织数量,法国是110个,日本是97个,美国52个,巴西13个,而我国只有2.4个。现代公共危机具有发生频率高且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等特点,数量上的不足必然导致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难以发挥有效作用,政府从始至终“独自挑大梁”的局面很难改变。
2.制度的不完善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设置了门槛
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原则。在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登记成立,不仅要得到中央和地方民政部门的许可,还必须找到一个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这些管理条例和规定就如同一把双刃剑,虽然加强了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但也为很多非政府组织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使得大批活跃在民间的非政府组织被拒之于合法登记的门槛之外,很难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中并发挥相应的作用。
3.资源的缺失使非政府组织缺乏社会公信度
非政府组织其非营利性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其对政府有着加强的依赖性,许多非政府组织的基金来源也大多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在国内有很大一部分非政府组织是挂靠在政府部门下的,甚至其本身就是政府部门转化而来的。因此,很难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独立性的缺失导致非政府组织带有较强的官僚化和商业化,甚者背离非营利的宗旨,开展商业活动谋取利益,这些都使社会民众对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度产生了质疑。
4.活动资金的缺乏影响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驶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也出现了许许多多富裕的人,但民众对于富裕之后如何回馈社会的意识显然还没有明显提高。所以,国内大部分非政府组织仍然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募集到的资金远远达不到其参与公共危机管理工作所需要的资金。
四、发挥好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的对策思路
现代危机管理的特点决定了公共危机管理必然是一个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发挥各自作用的过程。这就要求在加强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积极推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促进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第一,政府要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并提供相应的扶持。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公共危机管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身上的压力和负担,是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重要帮手。所以,政府应该积极转变职能,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并为非政府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政府应在政策上,尤其在税收上,应给予非政府组织大力的扶持和帮助。通过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质,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愿奉献精神,积极实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良性互动。例如,国内比较知名的“壹基金”,正是由于依托中国红十字会的帮助,才能在短短几年中迅速发展起来,完善自身组织体系的同时也让社会大众从最初认识到慢慢熟知再到后来主动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壹基金”社会公信度的提高,帮助其在几次国内公共危机事件中都能发挥相应的作用。
第二,推进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建设。法律的支持是一个组织有效开展活动的重要前提。政府应但尽快以立法的形式确定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地位,并制定规范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基本法律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行为方式、活动范围和监管方式等,准确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权责关系,规范两者在公共危机处理中的程序和办法,及时化解两者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矛盾,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解除非政府组织的后顾之忧。
第三,非政府组织应加强自身的公共危机管理水平,其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组织自筹资金能力。非政府组织应加强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捐赠,保证有足够的运作资金。
(2)努力吸引各方面专业人才,为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做好人才储备。
(3)建立完善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非政府组织应当在日常管理中建立一个符合自身特点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包括组织内部管理流程、公共危机发生后的工作流程以及人员招募的规章制度和监督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