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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财务管理现状及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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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财务管理现状及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基于行使职能的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断加强,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模式。但是在现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还存在着诸多方面有待进一步改革。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有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观念落后、管理方法陈旧,没有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这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的范围、目的及手段等方面的认识存在偏差,使得财务管理松弛,收支管理约束弱化,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晰,损失浪费严重。

第二,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自觉学习的精神。会计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方面。由于不少会计人员是“半路出家”,会计业务水平偏低,或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使其业务素质停滞不前;还有个别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素质,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降低工作标准,造成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

二、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

1.规范收入管理

规定各单位和部门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组织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联合监制的票据,并建立健全各种专用收款收据、收费票据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或提高收费标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县区级财政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预算外收入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收缴分离,直接缴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

2.严格支出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由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在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指标之内统一掌握使用。单位各项业务开支,事先向财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按预算进度执行。对《政府采购法》规定范围内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对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部门资金用于奖励、福利性支出的,规定须经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审查后,报政府批准,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经费支出,单张票据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单张票据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报请区分管领导审批。同时严禁透支、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利用资产对外投资、抵押,严禁公款私用。

①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各单位公务接待费不得突破公用经费的10%,公用经费应剔除成本性支出和一次性专项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严禁用公务接待费报支属于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结报办法。建立公务接待费定期公布和通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察、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门检查,适时通报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凡经查实超范围、超限额列支或将接待费分散转移列入其他支出科目逃避监督的,按其发生额征收等额解困金,对转嫁分摊费用的,按转嫁分摊费用的2倍征收解困金,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②车辆配备及使用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定编管理。行政单位按在编人数和职能确定,10人以上正科级单位和乡镇可配备1辆行政用车,在编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配1辆行政用车。事业单位和部分执法机关的专用车辆,按“工作确需,资金合规”的原则从紧确定编制。严格小汽车购置审批手续,按核定的车辆编制配备或更新车辆,符合购置、更新条件的,由政府廉政办、财政局审核后,报政府审批。旧车由国资部门统一处置,实行公开拍卖。要坚决制止专车上下班接送、公车私用等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一律贴上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③会议费管理。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规格。积极提倡开电视电话会、短会。要严格会议费审批制度,会议召开前必须填报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报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和超预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考评体系。对各单位预算编报质量、调研及信息资料提供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等财务管理工作实行计分制考评办法。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财政部门根据“奖优、治庸、罚劣”原则,计算出各单位的最终得分,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选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并予以资金奖励。奖励资金除用于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外,应拿出不低于10%的部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财务管理人员。

二是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10日前,上报财政拨付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不属于一般公用支出范围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对单位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财政拨付资金及下一年度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情况的监督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不定期检查,认真做好各单位收支情况的登记工作,为加强单位用款情况的日常审核及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打下好基础。

3.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部门(单位)的财务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坚持集体领导下由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的制度。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策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单位财务不得按业务分工由分管领导分口管理。会计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支付业务,财务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4)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第一,推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行集中收费。单位所有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直接缴存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现单位收费权和资金所有权的有效分离,单位依法收费,财政按规定对收费资金进行管理,减少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防止财政性资金被挤占或挪用现象的发生,从资金源头上控制支出的不合理增长。

第二,改革资金拨付办法,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单位除差旅费、办公费等零星支出外,工资性支出、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直接划转到工资银行或政府采购中心。严格单位往来资金拨付,所有往来资金不再拨付到单位,全部直接划转到相关单位,杜绝单位用往来资金列支相关费用,规范支出行为。

第三,强化会计管理,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不断规范单位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县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业务归口县区级会计核算中心,由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事务。通过会计核算方式的改变,强化财政支出全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平、合理、透明”的财政支出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