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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必要性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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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必要性研究

案例教学法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的“启发式问答法”,但严格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方法于1870年源于哈佛大学法学院。1919年,在时任哈佛商学院院长的德海姆的努力下,案例教学在哈佛商学院得到推广。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哈佛商学院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对案例教学方法进行了研究,就案例教学的意义、特点与有效性形成了初步的共识,为其推广提供了认识上的基础[1]。经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完善,成为今天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有效的方法。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曾在全球范围内做过一次广泛而深入的调查,调查结论显示,案例教学法对分析能力的培养以3.69分的均值高居首位[2]。案例教学法在我国的出现较晚,上世纪90年代以前,案例教学只出现在零星的教学实践中。90年代后,由于MBA、MPA等专业硕士的出现,案例教学法得到较大面积的推广。在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领域,由于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高层次应用性人才,在培养模式中要求“教学须采用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适应案例教学的课程应尽量采用案例教学法;适应案例教学的核心课程教学中使用案例数(指正式发给学生的书面案例)不少于20个。”在培养模式的硬性要求下,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等专业硕士中得到较好的推广。由于本科与专业硕士人才培养目标的差异,以及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缺乏硬性的案例教学要求,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课程中不甚理想。公共管理伦理学是公共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具有典型的理论结合实际的特点,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教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缺乏相应的结合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的研究。在此,笔者结合多年来的案例教学实践,对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与基本环节进行初步探讨。

一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尽管案例教学具备其他教学方法所没有的优势与特点,但是,在理论上必须明确的是,不是所有的课程都适合于案例教学。对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研究首先要回答该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这是公共管理伦理学进行案例教学研究和实践的前提。在广义上,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包括社会和课程本身两个维度,限于本文研究内容,仅从课程的视角即狭义的维度进行讨论。笔者认为,基于课程的视角,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是由课程教学目标与特点,以及案例教学方法的优势决定的。

(一)基于课程的教学目标

教学方法的选择首先要服务服从于课程教学目标。教学目标不同,应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不存在适合各种课程目标的教学方法。本科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目标是,通过公共管理伦理规范和原则,对公共管理实践进行伦理指导,使公共管理不仅合法、科学化,而且合情合理,符合社会的期待,从而增强公共管理的政治合法性。也就是说,课程教学的最终目标不是公共管理伦理理论,而是公共管理的实践。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等各种道德规范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既然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目标不是公共管理伦理的理论探讨,而是为公共管理实践服务,那么实现课程目标的根本途径在于培养学生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从理想化的角度,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的培养,应通过社会实践来解决。但是,大学期间,学生的社会实践时间非常有限,而且缺乏针对性,很难满足公共管理伦理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所以,培养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只能安排在课堂来解决。实践证明,通过在课堂营造典型公共管理伦理案例,引导学生讨论,得出结论,即案例教学的方法,不但可以加深学生对抽象的伦理理论的理解,而且可以有效培养学生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公共管理实践的能力。综上,从课程开设的目标而言,案例教学方法是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现实的选择。

(二)基于课程的特点

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内容的抽象性和实践性。公共管理伦理学属于哲学(伦理学)和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的交叉学科,总体上属于哲学的学科范畴,但和一般的哲学课程的抽象性相比,其内容具有典型的实践性特点,要求公共管理伦理理论紧密结合公共管理的实际。和其他公共管理类课程实践性相比,内容又具有典型的思辨性和抽象性。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实践性和抽象性,要求课程教学既不能局限在理论的讨论,限入元伦理学的泥沼中,而要延伸到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践,体现公共管理伦理的价值;也不能重演规范伦理学的错误,无视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对公共管理实践的指导意义。总之,要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当前的公共管理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实践性的不足,也就是说,课程教学偏重于理论,结合实践不够。不可否认,以讲授为主,适当举例说明的教学方法,可以满足有些课程内容实践性的要求,但达不到公共管理伦理学实践性的要求。体现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实践性的要求,应在以讲授为主,适当举例说明的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调整案例的呈现方式和讨论的主体。在呈现方式上,由讲解转变为讨论;在主体上,由教师转变为学生,并大幅度提高案例在课堂教学中的比重,实现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向案例教学方法的变革。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公共管理伦理学实践性的要求,解决实践性的不足的问题。

(三)案例教学方法固有的优势

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采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除了上述课程目标和特点的原因外,还有案例教学固有的优势。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不仅有利于学生加深对抽象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另外,案例教学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从而提高课程的满意度,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据教学方法的比较实证研究,课程满意度与案例教学密切相关[3]。对于适合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而言,是否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成为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必要条件。

二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实施的基本环节

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是一种教学模式,尽管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教师)客体(学生)以及授课环境的的差异,有其灵活性,但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必然要遵循一般程序。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一般包括案例选取、案例呈现、案例讨论与案例总结四个基本环节。

(一)案例选取

“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石。”[4]但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可以成为基石,只有主题鲜明并与课程特点、教学目标相一致的案例才能成为基石。因此,案例选取是案例教学的第一个环节,决定了案例教学的成败。根据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主题、特点与教学目标,公共管理伦理案例必须注重案例的典型性、时代性、本土性、公共性和伦理性。其一,典型性。公共管理伦理案例有很多,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能达到案例教学的要求,只有那些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才能满足案例教学的目标要求。其二,时代性。公共管理伦理的价值在于解决当前公共管理存在的伦理问题,案例的选取应紧密结合当前公共管理的实际,具有时代性。如选择以前的,无疑会降低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践价值。其三,本土性。公共管理伦理具有一般性,同时又具有特殊性,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产物。他国的案例只能满足一般性的要求,降低公共管理伦理案例教学的效果。兼顾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要求,案例应具有本土性。其四,公共性。公共管理伦理是关于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伦理,而不是企业或其他管理的伦理,所以案例的选取应满足公共性的要求。最后,伦理性。案例必须是关于伦理的内容。案例选取如不注重伦理性,有可能把一般的公共管理案例等同于公共管理伦理的案例,显然不符合公共管理伦理课程案例的要求。以上典型性、时代性、本土性、公共性和伦理性是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选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缺一不可。

(二)案例呈现

案例呈现是案例教学的第二个环节,做好案例呈现工作,根据笔者的经验,需要把握好案例呈现的时间,处理好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其一,时间上,提前呈现案例。案例教学的核心是讨论,讨论需要较多的时间,而课程总学时有限,所以有必要把案例讨论工作前移,通过公共信箱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前把案例发送给学生,以小组或宿舍为单位,进行课前讨论,同时还要布置问题,并提交讨论报告。其二,在案例与理论教学的衔接上,先案例后理论。关于案例与理论教学的衔接,有两种选择,先理论后案例,或先案例后理论。前者使案例讨论更有针对性,可节约案例讨论的时间,但一定程度上,等于提前告诉了学生的答案,学生失去了探求的兴趣和动力,降低了案例教学的效果。后者可激发学生探求的兴趣,时间可以通过提前呈现案例来弥补。

(三)案例讨论

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实践环节,也是决定案例教学是否能达到教学目标的关键。案例讨论实施有两种方式,其一,典型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所谓的典型发言,就是根据安排,每个小组确定一个发言人,代表小组总结发言。所谓的个人自由发言,就是不同意小组总结发言,或有不同观点的同学补充发言。采用该方式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代表小组发言尽可能每次要求小组安排不同的同学,最好是每次由教师在该组中随机抽点同学代表发言,促使每位同学认真准备。该方式适合课时有限、班级人数多的情况。其二,完全的自由发言。就是每位同学在课后准备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案例的理解,表达自己对案例的见解。从应然的角度,后面发言的同学不得和前面发言同学内容重复,但是,如时间允许,适度的内容重复并不是浪费时间,因为内容重复,并不是说法一致,即使内容重复,并非一定没有思维的火花和视角的创新。从案例讨论的目的来看,让学生敢于表达、善于表达也是案例讨论的主要目的。无论采取以上何种方式,在讨论前,教师都应该安排一点时间让学生重温案例,为进入案例环境做准备。另外,在讨论期间,老师的角色是组织者,作用是组织讨论、尽可能激发和鼓励学生发言。同时,简明扼要记录发言内容和姓名,供总结采用。学生发言后,不要擅自点评,因为不当点评有可能打消学生发言的积极性,降低讨论的效果。

(四)案例总结

案例总结是案例讨论最后一个环节,好的案例总结可以放大案例讨论的效果,更好地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所谓的案例总结,就是对案例讨论作出结论的过程。在案例总结实践中,老师一般扮演着三种角色。一是“人”的角色,所谓的“人”的角色,就是教师在总结过程中只谈自己的观点,而不结合同学们讨论的情况。二是“委托人”的角色,所谓的“委托人”的角色,就是教师在总结过程中只分门别类归纳同学们讨论的内容,而无自己的见解。在案例总结过程中,无论是“人”,还是“委托人”的角色,无疑不是教师应取的角色。在案例总结中,老师应是一个“政治家”的角色,在总结中,根据讨论时的记录,以鼓励和肯定为主,对同学的发言进行分门别类点评,综合同学们的观点和自己的见解,给出一个参考答案,保持案例结论的开放性。正如约翰•巴赫所说:“如果学生出了教室仍然谈论课堂上的案例,就可以认为你这堂课是成功的。”[5]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学生比较关心标准答案,从理论的角度,同一案例,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见解,不会有标准答案;另外,标准答案也限制了学生的思维,背离了案例讨论的精神。

三结语

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既是方法,又是艺术。作为方法,本文只是结合公共管理伦理学的特点,讨论了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基本的环节。做好课程的案例教学还涉及整个教学环境,以及师资素质等软硬件要求。作为艺术,有待于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根据学生的特点,灵活运用,实现学生主体作用和教师主导作用的完美结合,切忌生搬硬套,否则达不到案例教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