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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发展与本国文化、思想的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中具有特殊的地位。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学说在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始终被奉为国家的正统思想。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哪一种思想和文化能够像儒家学说那样,在如此长的时间里给予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以如此重大和深刻的影响,它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国家政治上,主张“德治”与“仁政”,为政以德,实施德治主义;在伦理道德方面,强调“礼”,以“三纲”、“五常”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在社会教育方面,以儒家经典为主要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标准也是儒家;文学艺术方面,则围绕儒家的思想和伦理道德进行创作和宣传。
从现代的角度来审视,由于儒家思想是在一个比较封闭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封建君主专制政体,所以它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在历史上发挥的重要作用,忽视对它的研究和整理。今天我们加强和重视对传统儒学的研究和整理,不仅有助于客观地了解和认识中国历史,继承中国传统文化,而且可借此发掘和吸收其中的合理成分,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儒家思想的历史
儒家思想在我国封建社会中之所以长兴不衰,始终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这与其在漫长的发展中,顺应历史变化,不断地调整和发展儒家思想内容,同时采取兼容并蓄的方针,吸收其他学说之精华,不断完善儒家理论体系分不开的。
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他一生奔波忙碌,晚年返回故国后,从理论上总结过去,开辟未来,为当时中国社会的未来提供一种理论和结构模式。随后,孟子、荀子等继承了孔子的思想,并将其进一步扩充和系统化。
到了秦朝,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成为主流,尤其是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儒学发展史上的第一次大劫。汉朝初年,黄老学说盛行,直到了汉武帝时期,刘彻听从董仲舒的建议,将儒学定为选官任职的重要依据,于是儒家精神复苏。随后的南北朝时期,儒学经历了一个与玄学、佛学、道学从纷争到融合的过程,并逐渐完善。
从隋唐开始,随着国家的统一,民族的融合,儒学的地位也得到了提升,并将释、道二教融合其中。到了宋朝,随着理学的形成,儒学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它已不再是狭隘的经学,而明朝的心学,则进一步完善。由于清朝对洋教的限制,儒学的地位已达到极至。
到清朝末年,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人士,重新审视和批判了传统儒学,对儒家学说予以富有现代意义的诠释。
然而,随着国门大开,各种社会学说进入中国,的“打倒孔家店”,宣扬“民主和科学”,以及后来的“”等一系列政治文化运动,更使儒学在中国的思想领域的地位摇摇欲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和对内改革,亚洲儒家文化圈的“四小龙”的经济腾飞,为儒家思想的现代化带来了新的契机和希望。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瓶颈问题,中国贫富分化、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三农”建设等问题促使着我们广大学者开始反思我们走过的路程。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思想领域的危急,这都需要我们重新思索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和魅力,中国要想实现伟大复兴,就需要我们建立健全本民族的精神和信仰,发展和完善儒学思想也就成了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现代公共管理涵义和特征
公共管理是指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依法通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以保障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活动。[1]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管理,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呈现出自身的特征:
1.社会性。社会性是公共机关的基础。政府机关要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统治秩序,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能。更多地体现在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卫生、社会福利、社会治安等等事务的管理上。尤其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这就要求我们公共管理者更要提高社会主义政治觉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人民生活稳定、安居乐业,保持社会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2.法制性。任何一个国家机关的建立、撤销与合并都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公共管理的职能是由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是人民权利的让渡,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法制性是国家机关的权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反之一旦离开法律空谈公共管理,也就失去了公共机关存在的法律意义。
3.参与性。在传统的行政模式中,偏执的保密成为一种规范,现代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不断变得更为公开和紧密。随着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公共机关出台新政策的透明度、履行职能的质量、自身的廉政建设等等方面,这就要求公共管理者更有效地正面地及时地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良好的互动,不断促进决策的科学化、事务公开化,适应并接受公民和媒体的参与和监督。
三、儒家思想对现代公共管理的贡献与启示
第一,创建了以“仁“为核心的公共管理学说。孔子以“仁”为核心的学说,提出了“仁者爱人”,“爱人能仁”,[2]“见贤思齐”[2],荀子也主张“人为万物之灵”,“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3],把人从宗天神学中解放出来,使人获得了在国家、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表达出了丰富的尊重人、关爱人、培养人的思想,建立起了系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孟子认为,人具有先天的“善端”,即善的萌芽,人的善端表现出来就有善心和善德。人所具有的这种善德是人从事一切有利于社会行为的内在依据。表面看来,荀子所提倡的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是完全不同的,其实他们只是出发点不同,孟子从善的愿望出发,荀子从人的生理欲望出发,其所要达到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即人都具有善心和善德的。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儒家重视公共管理的道德性,强调道德在公共管理有序化中的重要作用。要求行政领导者怀着“仁爱”之心处理人际关系,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处理好上下级和左邻右舍的关系,使下级努力工作,同级乐于配合,上级大力帮助,并且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了解,从而形成一个和谐仁爱的工作环境。
第二,注重公共管理的道德性,把“道之以德”作为公共管理的主要手段。“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孔子是最早洞悉法律的局限性和道德规导的优越性的思想家,“道之以德”是儒家独具特色的公共管理方法。儒家认定人为万物之灵,人是宇宙的中心,民众是国家的根本,人的本性是善而应该是文明的,按人性的本质规定确立与之相应的公共管理手段。“道之以德”是符合人性本善的公共管理手段。所谓“德”包含有“仁义”、“孝悌”、“忠恕”、“诚信”、“礼仪”等。“仁爱”是德的核心。通过道德教育使人们保持着仁爱之心,使公务员和民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义务感和责任感,增强为社会作贡献的自觉性。
第三,诚信为本,“义利”相合的儒家思想价值观。《礼记·乐记》记载“著诚去伪,礼之经也。”[4]自古以来,就有“人无信而不立”的说法,从商鞅辕门立木到曾子杀猪教子,都强调“言必信,行必果。”孔子在《论语·里仁》中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的观点,就如孔颖达的解释:“利者,义之和也,言天能利益庶物,使物各得其宜,而和同也”[5]。公共管理者要具有“仁爱”思想和良好的道德素质,努力实现自己的有效价值选择,并加强人民内部团结和增强人民内部的凝聚力。正确处理好道德与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公利与私利的关系,从而实现义利合一的效果。儒家推崇“见利思义”,主张“义以导利”、“义以生利”,反对“见利忘义”。孔子说:“见利思义,见危受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成人矣”[2]。在我们今天的管理中,既要坚持“义利”统一的价值观,又要反对重德轻利的倾向和“见利忘义”错误。为此,要用辩证方法来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义与利”之间的关系。正确把握个人与集体、社会、国家的利益关系。因此,作为现代公共管理,一方面不能忽视公共管理的道德性,不能忽视对人的道德素质的教育和提高,不能忽视道德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强“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把自律管理和他律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合乎时代的要求。
第四,举贤荐能,建立了一整套的人才公共管理体系。儒家历来重视人才的培养、识别、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人才公共管理体系。孔子坚持“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2],“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2]就是说用正直的人治理邪佞之徒,就能起到以正压邪的社会正效应,儒家的用人之道重视德才兼备,它主张用发展教育的方法来培养人才,所以有一套十分科学的培养人才的方法;它重视人才的识别,认为认识人是很难的问题,要“听其言观其行”,[2]“巧言令色,鲜矣仁”。[2]任用人才时,人的德行最为重要,要“量才授职”,“因能授官”,使其发挥其自己的长处。从今天国际公共管理发展的新趋势,各个国家把人力资源的开发作为首要战略来看,儒家丰富的人才学理论对当今公共管理人才的开发,必将是一份宝贵的公共管理学财富。
第五,提出了“和为贵”与“中庸之道”的社会生态平衡和谐的指导原则。儒家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合体,天道和合、人道和合、人与自然的和合、人的生理与心理的和合,和合是宇宙共生共存的普遍规律。社会生态和合平衡的核心是人际和谐。孔子:“礼之用,和为贵”[2],孟子则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6],也讲“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6];荀子也说:“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3]。“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6]只有互敬互爱,才能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用“中庸之道”来认识和处理人际之间的关系是实现人际和谐的方法论。社会生态的平衡与稳定是实现公共管理目标的基本条件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7]的新要求,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的深化和创新,蕴含着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从而努力构建一个富裕、稳定、和谐、健康的社会主义中国。
第六,以“阴阳互补”的方法论为指导,提出了“刚柔相济”、“宽严结合”的领导原则。儒家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的,又是互补的。阴与阳,刚与柔、宽与严、君与臣、天与地、尊与卑等,都是对立中的同一,是相互依存而互补的。由此,在实施公共管理的过程中,上级与下级、公共管理者与人民群众、领导与被领导之间差别只是相对的,它们处在同一的互补的状态之中。因此,公共管理者认识问题、处理问题、实施管理的最佳方法是全面的、中道和合的、“刚柔相济”、“宽严结合”的。针对管理对象区别对待,对人民以及人民内部的矛盾,要用“柔”“宽”的公共管理办法;而对待敌对分子则用“刚”“严”的公共管理办法加以处理解决。这样的领导方法,容易上下沟通,容易化解矛盾,实现有效的管理,从而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七,确立了以人为本的“富民”“安民”的公共管理目标。儒家思想有着鲜明的人本主义色彩,在论及为政、治民、兴邦、创业等问题时,十分推崇人本主义,并始终把“惠民”、“富民”、“安人”作为公共管理的目标,把“善政”、“仁政”、“王道”、“大同”社会作为其政治理想,把希望营建一个祥和、协调、均平、公正的社会作为其努力的方向。归旨为“养民以惠”,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2];为政者要“所重:民,食,丧,祭。”[2];说重民食是惠民政策的低层次要求,“富民”便是高层次的追求:“子适卫,冉有仆。子曰:‘既富矣,又何加焉?’说:‘教之’。”[2]孔子劝戒统治者要尽量“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2]“使民如承大祭”[2]。在儒家的治理目标和政治理想中,始终贯彻着人本主义的精神,把民众的生存、欢乐与疾苦放在重要的地位。孔子的富民安人的公共管理目标,希望通过德政,其中包括德治、均富和教育等方法来达到。孟子的公共管理目标是“保民”、“仁民”、“养民”,他希望通过“仁政”、“制民之产”、教育来实现。荀子的公共管理目标是“求治去乱”,进而实现王道政治。他希望通过“平政爱民”、“隆礼致士”、“尚贤使能”[3]三个环节来达到。儒家富民安人的公共管理目标则是他的民本思想的重要表现,也是儒家公共管理思想的重要特色,它对于今天来说,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四、传统儒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1.“仁爱”的思想冲淡了公共管理的制度化。人伦、人情关系,冲淡了严格的法律制度管理。法制性是与现代公共管理运行机制相一致的,说服教育和自觉行动不能从根本上促使公关管理的有效实现,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加以规定。虽然裙带关系、亲朋关系、同事关系等,使人与人之间更富有人情味,但常常使法规失灵,使既定的法律制度变形,使公平公正缺失。如在人员录用、升迁时,考虑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背景;处罚犯罪时,考虑说情者的情况等等,这些都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的一大障碍。中国传统倚重情理的倾向,实质上是取消人的平等地位和社会活动的机会均等,很不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2.“和”的思想有时压抑了个性。在“和”文化影响下的宗族思想在今天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培养个体对群体的责任感、义务感,正确处理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关系。但是,由于宗教思想本身就带有忽视个体的倾向,再加上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的需要,对宗族思想加以曲意引导,使之逐渐偏离了群体与个体之间辩证关系的轨道,将群体意识发展成为畸形的单向服从主义,片面强调社会、群体的价值,否定和扼杀了个体的尊严。在群体面前,个体失去了应有的地位,这就严重挫伤了个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这种片面的思想在协调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就阻碍了个人发展,进而阻碍了社会发展。独立人格是社会道德的细胞,离开了个性鲜明的个体及其自主活动,就不会有社会的发展。
3.“德治”思想反思。“为政以德”,“道之以德”,[2]即所谓“德治”,是儒家公共管理思想的最典型特征,它的产生有其深厚经济基础和独特社会文明背景。但是,儒家“德治”公共管理思想也有重德轻力、重德轻利的倾向。重德轻力,即重内在的道德修养而轻视向外力的奋争。儒家虽然也讲“勇”,但是这个“勇”不是勇于奋斗、勇于抗争、勇于向外求索、勇于向自然进军,而是强调战胜私欲、克制自己的那种属于道德范畴的“勇”;在《周易·易传》中虽然也讲“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8],但这不是儒家德治思想的本质和核心。儒家的德治强调道德教化,强调内心修养。对人实行道德教化是对的,进行内心修养也是对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走向反面。内修的功夫走向极端,就滑向了“吾心便是宇宙,宇宙便是吾心”[9]、“心外无物,心外无事”[10]的绝对唯心主义的境地。“德治”强调道德教化,忽视外部因素对人的行为的制约,有忽视法制的倾向,虽然也讲“齐之以礼”,虽然在先秦时期“礼外无法”,在一定的场合下,“礼”即是“法”,但是“礼”不等于“法”,儒家讲的“礼”多偏重于“德”的方面,所谓“礼治”更多的是“德治”的补充。因而影响了国家的法制建设。重德轻利。儒家讲“见利思义”,“以义取利”,“义以导利”,[2]这些思想任何时候都是完全正确的。“义”与“利”是人所必须具备的两种追求,如果只求“义”不讲“利”,人就无法生存;如果只求“利”不讲“义”,就不成其为人。正确的利益观,必须是“义与利”的统一,是一个辩证的关系。后世儒者把这种辩证关系割裂开来,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宣称什么“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11]甚至把追求利益的合理行为看成是不道德的可耻的,使之走到了荒谬的程度。把“以义取利”的正确的价值观变成如此荒谬,是不合乎先秦儒家管理思想原意的。
五、继承发展儒家思想,在公共管理的实践中积极创新
中国现代公共管理的实践,首先要认真学习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学习自己民族优秀的公共管理理论,总结自己的成功与教训。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然后总结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把别人的长处和自己的长处综合起来并不断创新。现代公共管理,关注以人为本,强调公民的参与性,其内在包含着民主平等和科学务实的品格,这就要求我们在当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好、维护好、落实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其次,要把“软管理”与“硬管理”结合起来。要按照现代国家的治理理念,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任用机制结合起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政府改革仍任重道远。要转变思维,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建设责任法治型政府;要奉公守法,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建设廉洁政府;要健全民主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行政决策公开透明[12]。从而使政府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保证政府始终对人民负责,对人民制定的法律负责,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责任政府。
最后,要把儒家思想的精髓同现代公共管理理念有机结合起来,服务于社会。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它的公共管理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探索现代公共管理的实践中,一方面要深入学习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另一方面,更要深入对儒家公共管理的本质、精华、结构体系及其局限性进行探索。并根据时代的需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从粗糙到精细,从不完备到完备,从不科学到科学,从零星到系统,经过分析、提炼、归纳和总结以后得出的新理论,用之于我们的公共管理实践。通过学习—探索—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这样连续的、反复不断的过程,推动我国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