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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运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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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运用

摘要:近年来,随着央行职能的不断完善,来自于国内外各类金融风险不断显现,为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央行持续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风险管理模式。但当前央行内部对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尚浅,未形成系统的模式,因此本文结合实际,探索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的路径,建立央行特有的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模式,为改善基层央行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路径;对策

一、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对基层央行风险管理的意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内审部门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中的定义,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运用规范的定性、定量的方法,对风险事项进行评级,进而计算评估对象风险值的过程。而风险评估结果则为通过风险评估得出的风险值进行分析,从而得到的机构、部门风险情况的报告。将这些情况报告应用到不同的方面,就是我们所说的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意义和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行层面,作为央行治理工作的支撑,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为央行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平稳健康的而发展;二是部门层面,能帮助业务部门更好地防控日常业务中的风险点,又协助监督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且能指导内审部门进行审计实践,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同时也加强了风险监控力度;三是个人层面,能够服务于行党委加强风险管理的需求,同时也能加强全行员工自身对风险的认识和了解,确保基层央行员工高效、合规履职。

二、当前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的现状

央行风险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在2013年8月才正式开始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内审部门风险评估工作试行办法》,其规定了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制定了风险评估对象和职能清单,也明确了风险评估结果是内审部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的基本依据。2016年10月风险评估系统正式上线,标志着央行风险评估工作正式开展,也为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提供了分析平台。2018年12月21日,内审司《中国人民银行内审部门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对央行风险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应运用于指导审计实践、服务风险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监督评价等方面。而当前,由于机制不健全,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如下:

(一)风险评估结果滞后在总行的要求下,各级内审部门在每年12月到次年2月期间进行风险评估工作,但通常所有数据都在这段时间集中进行收集、调整和录入,基本是对评估年度以前已发生问题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难以对当下以及未来的风险进行预估,具有相当高的滞后性。因此,评估结果对于管理层、监督层以及各部门执行层的工作都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二)结果运用渠道单一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基本局限在指导审计实践层面,且通常也仅仅用于对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提供参考。在服务党委、为各业务处室提供评价、建议以及向监督部门分享评估成果方面均未发挥作用,尤其是基层央行,更难以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导致风险应对措施缺乏时效性和灵活性。

(三)不重视风险评估结果其一,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受评估人员和素质的限制,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不准确性,加之部分干部员工对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评估过程中提供的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结果偏离实际值,因此评估结果缺乏实际的指导意义和分析价值;其二,部分管理层、员工对风险评估结果不重视,认为风险评估仅为对过去已发生、已整改风险的评估,对未来业务没有实质性意义,因此不重视评估结果。

(四)信息和资源难以共享和利用内审部门风险评估和审计项目内容涉及全行,但内审部门往往难以触及业务处室的业务变更情况,文件传阅也很难全部覆盖到内审部门,导致内审部门信息不全、资源有限,在项目过程中常处于被动状态。其他部门间,如业务部门、监管部门等之间更是如此,导致信息和资源都只局限在各部门内部流转,难以共享利用。(五)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基层央行对风险评估的运用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本级行各部门间缺乏沟通,上下级行间局限于组织工作的开展,辖内风险评估情况缺乏交流,即使在运用方面领先的机构也停留在分散运用的阶段,这些运用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运用体系,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导致运用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无法从上而下共同防范、应对风险。

三、基层央行风险评估结果运用路径的构想

结合基层央行内部层级结构、风险分布,以及《办法》所64提出的对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的要求,和上述风险评估结果在当前基层央行运用的现状,笔者认为内审部门应向组织各层面提供风险评估结果,同时也应对辖内各行进行管理,建立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体系,加强组织内部风险管理,实现横向、纵向一体化。

(一)本级风险评估结果的横向运用从风险管理角度来看,基层央行风险管理呈现分散状态,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监督部门均按条线进行管理,分管行领导、同级部门之间缺少沟通,风险管理信息不能及时共享,使得各部门之间存在风险管理的断层,难以形成一体化的模式。因此笔者构想以内审部门风险评估作为纽带,将央行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以及内审部门联系起来,构建以风险评估为中心向外辐射的横向一体化模式(如图1)。1.向业务部门提示高风险问题,帮助其部门内部自我完善。业务部门业务流程的执行是央行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其执行上级的业务安排,直接拥有并控制风险。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对于自身业务风险的大小和分布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向业务部门提示其高风险问题有助于他们日常业务的完善,弥补控制缺陷、消除风险隐患。2.向综合职能部门分享风险分布,管理监督日常运营活动。央行内部未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或合规部门,但实际上法律事务、会计财务、科技、办公室、后勤等综合职能部门则扮演了第二道防线的角色,将风险评估结果分享给这些职能部门运用,可以实现通过制度优化、指导培训、督促检查等方式来加强央行内部的风险管理。3.与内部监督部门(除内审以外)共享风险评估结果,提升监督效能。作为央行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事后监督、纪检监察以及内审部门能够共享风险评估的成果,能够团结成一股监督的合力,为内部风险管理带来直接的价值增值。4.内审部门自身运用风险评估结果,指导年度审计实践。内审为央行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除了为其他方提供信息、反映情况外,同时作为央行风险评估的执行者,更应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内审部门每年审计的依据,尤其对于高风险领域,应加强审计力度和提高审计频率,及时发现风险,处理风险。

(二)辖内风险评估结果的纵向运用1.向行党委报告风险评估结果,服务全行风险管理。内审部门应在得出风险评估结果的第一时间将风险评估相关的情况,包括各部门风险的排序,高风险部门风险业务分布等内容向行党委进行汇报,协助行党委把控全行风险,及时防范、控制及应对风险。2.建立风险评估结果共享机制,探索全省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方式方法。长沙中支作为省会中支在管理好本级风险的情况下,还应掌握全省风险动态,建立一个由上到下,由省级行到市级行再辐射到县级行的管理机制,实现上下级之间的风险管理一体化模式。

四、强化风险评估结果转化的对策

(一)促进信息共享,实时调整更新风险评估数据库各部门间建立“各部门风险评估联络员———内审部门风险评估专员”双向沟通的模式,一方面及时对接业务、制度的更新变化以及新发生的内外部审计、巡视、纪检监察和各类专项检查以及负面报道情况,实时调整系统内数据;另一方面也加强第一道防线上各业务部门对自身风险的把控,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能做到及时控制风险。此外,为解决内审部门信息资源匮乏的现象,还可以建立起各部门在OA系统、邮件系统内进行文件传阅时,必须全部传阅到内审部门的规定,以便内审部门能够及时掌控全行业务的动态。上下级行间建立“各级行风险评估联络员———上级行风险评估专员”的共享方式,一方面督促下级行建立部门间的双向沟通模式并及时收集更新数据库内容,加强对下级行的绩效考核;另一方面及时掌握下级行风险的变化,有利于实时风险数据的分析,和对下级行的管理。

(二)提升评估质量,加强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一是打破旧观念。应摒弃过去“风险评估无用论”“风险评估无实用价值”的错误认识,央行所有的员工应该深切认识到风险评估是与个人、单位息息相关的,除了宣讲、培训以外,可探索更多方式来转变观念,如制定系统化、全行性的风险管理规划,将风险评估上升为全行性的工作,建立各部门共担风险的责任模式;内审部门也应探索多样化方式,为各业务处室的业务的风险提供咨询建议,帮助其谋划更为安全、高效地工作方式等。二是挖掘新思路。打破过去由各业务处室进行赋值的传统方式,从风险评估的可靠性、真实性入手,多样化评估程序。如长沙中支新探索的由“内审处成立评估小组———评估小组自主收集资料———评估小组进行初步赋值———反馈由各业务处室进行调整、补充———内审处评估小组再次复核———上报领导层决策”的评估程序,在不断探索中找到更为合适的方式。三是提升人员能力。审计人员专业背景大多为财务、审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对全行整体性业务的了解存在欠缺,在风险评估过程中还是存在“闭门造车”“拍脑门”式赋值情况。为适应总行要求,在个人层面,内审人员还应加强自主学习,分处室梳理其制度、业务,保证每个审计人员至少要熟悉2-3项央行主要业务;在单位层面,若能多注重对内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丰富内审处结构,多吸纳不同专业的人才;或建立内审人员去各处室轮岗学习等模式。

(三)注重数据分析,提升风险评估结果价值风险评估得出来的数据是未经提炼的数据的罗列,要风险评估结果能为我们所用,必须要注重对数据的分析、提炼和总结。一是加强数据分析的条理性,在得出数据后应分别按业务、按部门、按职能、按机构进行数据分析,挖掘其中的内涵;二是重视对带有普遍性、特殊性风险的分析,深入研究其原因,并从制度、机制以及操作上去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三是注重风险评估报告的撰写,做到报告分析有内容、对策建议可操作。

(四)督促跟踪落实,发挥风险评估的长效机制一是定期进行风险控制跟踪落实。对风险评估结果显示的高风险领域进行定期的问题整改跟踪落实检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到位。二是完善交流磋商机制。对识别出的重大风险,以审计沟通磋商、风险监督联席会议、风险提示函等多种形式,从风险描述、风险成因、可能造成的影响、管理策略和建议等多个方面进行预警提示。三是建立共担风险的问责模式。分别筛选出风险评估结果中风险较高的风险事项、业务单元、业务职能以及业务机构,将风险责任分别分配到个人、部门以及机构,将其整改情况与其绩效、考核挂钩,并进行对号问责。

参考文献:

[1]宋竞先,白露.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改善风险管理的路径思考———基于“三道防线”模型[C].中国人民银行内审成果运用理论与实践,2018:240-245.

[2]金俊峰.对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模式的分析和运用建议[J].农银学刊,2016(3):4-8.

作者:王亦婷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