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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策略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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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策略概念

摘要侦查策略是侦查人员在一般策略原理的指导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解决刑事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围绕侦查措施的使用而采取的智谋运筹艺术和解决案件专门问题的方式方法。侦查策略不仅具有特定的字义,还具有特有的内涵:侦查策略的实施,具有合法性的要求;侦查策略是围绕侦查措施有效使用而进行的谋略运筹行为;侦查策略必须遵循科学性。侦查策略的外延有着明晰的界限,表现在其与政策、侦查措施和侦查对策等具有显著的异同,当然也存在着某些交集。

关键词侦查策略概念解构相邻概念

一、问题的提出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特有的研究对象,“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①因此,只有首先明确了侦查策略概念本身的内涵和外延,才能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层次来认识侦查策略。对社会科学中任何一个概念的研究,都必须注重两个方面:一是概念的字面含义;二是该概念在所属的社会科学学科种类中应具有的特定含义。根据这样一种思路,不妨将侦查策略这一概念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即策略的字面含义和侦查策略的特定含义。当然,欲探究侦查策略的特色含义,仍离不开其与相邻概念之间的辨析。

二、侦查策略的概念

(一)“策略”的字义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策”有计谋、策划的含义,而“计”有计算,主意的含义。“谋”则具有商量,主意的含义。《说文大字典》上解释为:“谋,计也、议也、图也、谋也”。从以上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策”不仅指经过思考而形成的主意、见解,而且还包括了思考的过程和方式,如计算、商量、策划等。“策”本身既有名词的含义,也具有动词的意义。“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计划、计谋、措施,它只包含经过思考而形成的主意、见解。

根据以上的解读,笔者认为,“策略”一词,既包含解决某个问题的计划、计谋、措施,也同时具有形成计划、计谋、措施的过程的含义。则“策略”,就是指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计算,策划的过程和形成的解决方案。依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策略”就是为实现某一政治目的,根据形势发展而采取的斗争方式或处理问题的方法。这种解释较为严谨,可作为界定侦查策略的依据。

(二)“侦查策略”的概念界定

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的定义为:为解决案件中的专门问题,由侦查机关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侦查措施如询问、讯问、搜查和扣押等,同样是围绕是解决案件中的专门问题而设立,但法律的依据或者说它仅仅提供了解决案件中专门问题而必须使用一些定式的、原则的措施,它只解决了这些措施的法律上的含义问题,并没有过多地涉及具体的使用问题。对《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各种侦查措施如何用等使之具体化的研究,则正是侦查学研究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其中,深入而科学地研究如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针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适时地使用何种侦查措施,怎样使用这些措施才能达成问题的解决,则正是策略原理在刑理侦查工作中的运用和具体化。据此,侦查策略从策略行为上讲它是一种法律行为,而就其本身而言,则是一种灵活而有效地使用侦查措施以解决案件中专门问题的艺术。从侦查工作本身来看,侦查工作的任务之一是通过具体的工作证实犯罪嫌疑人与案件的关系,最终达到揭露和证实案件事实,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发现问题,如何有针对性地设计和运用相应的侦查措施,是发现和获取证据的关键。每一个证据的取得,无不是在广泛收集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发现问题,并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选用恰当的侦查措施,进而根据侦查情势的发展,灵活地使用侦查措施来完成的。侦查实践中的这种过程,说到底就是犯罪嫌疑人和侦查人员双方的斗智斗谋的过程,是一种策略的运用过程。因此,从实践的角度看,侦查策略是一般策略原则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这本身即决定了侦查策略内涵的特定性,也从客观上要求我们不能轻率地对侦查策略的内涵进行界定,而必须根据它的特定性得出符合侦查工作实际的定义。

根据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侦查策略是侦查人员在一般策略原理的指导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解决刑事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围绕侦查措施的使用而采取的智谋运筹艺术和解决案件专门问题的方式方法。

(三)侦查策略定义内涵的解读

1.侦查策略的实施,具有合法性的要求。侦查工作的本身,是一种执法的活动,无论是侦查工作中采取的各项侦查措施,或是侦查工作所围绕解决的中心问题——证据等,法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整个侦查活动都不能离开法律的规制,超越法律行事。因此,作为侦查工作中所采取的侦查策略行为,它不仅在使用的前提和要解决的问题上,而且在采取的具体方式和方法上,都不能偏离法律范围而随心所欲,必须依法设谋,依法实施。从此方面而言,侦查策略行为,也是一种适用法律的活动。侦查策略所具有的合法性特点,既保证了策略实施应遵循的范围和有效性,又明确了侦查策略与其它策略,诸如军事策略,商业策略的区别所在。

与此同时,保证策略实施的合法性,也就同时解决了策略实施中的道德标准问题。因为“诉讼规范本身具有一定的道德性质、道德观点,……而实现的方法只能既是合法的,又是合乎道德的。”②因此,侦查策略在具体实施时,就排除了那些非法和不道德的方法,如恐吓、美人计、欺诈等。

2.侦查策略是围绕侦查措施有效使用而进行的谋略运筹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幸事案件的程序规定》以及侦查职能部门的规定等各种法律法规上对侦查措施的规定,是一种非常原则性的规定,它只解决了每一个措施本身的法定概念、实施原则、程序以及实施这一措施可供选择的各种手段。例如搜查,法律只规定了搜查的法定概念、实施原则,同时也提出了有关搜查这一措施在实践中可采取的各种手段:秘密搜查和公开搜查,对人、场所等进行搜查的程序等。但是如何根据案件的侦查情势的发展,适时调动搜查措施,并选择这一措施中的那一种方法,以及选定具体方法后如何具体实施才能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即“何时用”,“怎么用”等,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则几乎没有体现相关的内容,这既是立法的技术要求,也是立法上无法穷尽的实践问题。“何时用”,“怎么用”等问题的解决,则正就是谋略的运筹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侦查策略就是围绕侦查措施的有效使用而进行的谋略运筹行为。

3.侦查策略的必须遵循科学性。对各种案件的认识,侦查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发现,以及相应的采取各种侦查措施,并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等,无一例外,都必须遵循科学的认识问题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即辨证唯物主义意的认识论、方法论、以及诸如心理学、决策科学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纵观人类同犯罪做都斗争的历史,人们对侦查活动的认识,采取的各种侦查手段的演变,那些保留至今,仍然对案件侦查有指导意义的方法、措施,无不是遵循了科学的认识规律,并在反复的侦查实践中得到检验,而为今天的侦查工作所采用,并得以继续发展。反观那些违背了科学的认识规律和方法所形成的侦查措施和方法,则随着人类对自然界、对社会的认识的不断深化而被淘汰。比如中国古代办案中采用的“神示”方法等。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人们对侦查工作的认识以及对具体案件的认识更加科学、更加深入的今天,侦查策略的研究和实践,只有更广泛地采用人类已经完成的各种科学的认识成果,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科学而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才能对侦查工作的具体实践,对侦查策略理论的发展有所帮助。因此,只有那些具有科学性的侦查策略原则和施计用谋的方法,才能成为侦查策略的全部组成部分。

上述三个方面的解读,基本上反映出侦查策略内涵所在。但从逻辑的角度上讲,要全面地分析和认识一个概念,仅有对内涵的认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分析其外延,方能构成对概念的完整认识。概念的外延,则往往通过它与其它相邻概念的区别和联系中体现出来。

三、侦查策略与相邻概念辨析

(一)侦查策略与政策

所谓“政策”,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或政党为实现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目的,根据历史条件和当前情况制定的一套措施和方法”。③而“侦查策略”则是侦查工作者的专门问题,围绕侦查措施的使用而采取的谋略运筹的艺术和方式方法。

通过对二者概念的表述,我们可以看出二者之间无论是行为的主体,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现的目的,以及二者各自的特性等,都存在质的区别,这种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政策与侦查策略尽管有区别,但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联系的一对概念,相反,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从国家职能的角度上看,国家对内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维护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使之不受犯罪的侵害。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国家得以安定和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犯罪有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种问题的综合反映,国家对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问题解决得好与坏,直接对犯罪产生影响。因此,有关方面的政策,就必然对整个侦查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所谓“最好的社会政策,亦即最好的刑事政策”。④

从侦查实践中看,在建国初期,国家针对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所制订的“镇压与宽大想结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不仅成为制订《刑法》的指导思想和一种刑事政策,而且对侦查工作具有指导作用,侦查策略中的许多用谋方法,也体现了政策的影响,国家有关犯罪方面的各项政策,是确保侦查工作正确而有效地开展的证据。

但是,由于国家政策的不具体性,决定了它不可能过多、过细地包罗各种具体的方法和措施。因此,国家政策的这种指导作用,则必然通过各项具体工作中针对具体问题而采取的各种具体方法、措施的使用,才得以实现。侦查工作则是通过使用各种具体方法和措施,保证了国家刑事政策的贯彻和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讲,侦查策略的运筹和实施,必然受到国家政策的指导。同时,也只有通过具体策略行为的实施,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政策的威力。

另一方面,在具体的侦查策略行为的实施过程中,通过不断汇集和反馈犯罪的最新动态和对侦查工作的新的要求,不仅能帮助政策的修订,而且能保证政策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使政策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政策不等于侦查策略,特别是国家有关惩罚犯罪和侦查工作的方面性的政策,但同时,要正确实施和研究侦查策略,又必须注重对政策的研究。明确了这种区别与联系,既为保证在侦查工作实践中区分政策和侦查策略,同时也能保证侦查策略实施的正确方向,若将二者混为—谈,不仅有碍于实践中正确地使用侦查策略,也有碍于政策的执行,更对侦查策略的理论研究有害。

(二)侦查策略与侦查措施

所谓侦查措施,是侦查中为了有效地查明案件的某项事实情节,或查明某项证据而进行的专项活动。侦查措施既包括《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十三种措施,同时还包括侦查职能部门制订的法规中所规定的措施,如追击堵截、辨认、跟踪、守候以及其它调查,控制措施,既有公开的,也有秘密的。

《刑事诉讼法》和侦查职能部门制订的法规中所规定的各项侦查措施,都较为原则化而没有详细规定每种措施实施的具体手段,这从立法上讲是比较科学的。但要在侦查实践中有效地使用这些侦查措施,侦查机关和侦查学的研究者则必须在实施的时机、采用的手段和方法上对它们进行分解和研究,才能保证这些措施的适用性。研究这些措施,除了对措施本身的内涵及其所应具备的各种具体实施手段进行研究外,还必须注重侦查措施的策略性研究,这种研究,包括如何在纷繁复杂的案情和侦查的—般情势下发现问题、选择突破口、并有针对性地选择恰当的措施和适时而灵活地运用侦查措施所包含的各种手段,以形成有效的行动方案,反馈体系和修正方案。从这种简要的剖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侦查措施是各种定式的公开或秘密方法,而侦查策略则是保证侦查措施有效实施的技巧与方法的组合体。

综上所述,侦查措施与侦查策略既有差别,同时也具有密不可分的相互依赖性。侦查措施是侦查策略运筹与实施的依据和范围,而任何措施要想运用得法,运用得当,则有赖于巧妙的施计用谋,反之亦然。

有的学者由于忽视了侦查措施与侦查策略二者之间存在的有机联系,在研究中就往往出现只注重措施的内容,手段的研究,而不注重具体如何实施的策略性研究,或者注重策略性研究,但却走入所谓计谋套计的死胡同,把侦查措施与套计分开,形成两个独立的方法体系。这种人为地割断二者联系的作法,于研究无益,于实践无补。

(三)侦查策略与侦查对策

—种观点认为,“刑事侦查对策,就是刑事侦察人员在侦破案件的活动中,在法律和国家赋予侦查机关特定权力的职责范围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达到获取证据,揭露(下转第18页)(上接第14页)犯罪抓获犯罪人的目的,综合协调运用的各种侦察方法的有机整体。”⑤这种观点是笔者见到的有关侦查对策的比较完整的表述。有人认为,侦查对策就是侦查策略,我认为这种提法不妥,理由如下:

1.所谓对策,是指应付事情的办法。侦查对策既包含了定式的,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各种侦查措施,也包括了应付各种具体问题的侦查方法与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整个侦查学的三个组成部分都是对策的范围,由此,前苏联犯罪对策学专家伐·雅·柯尔金将侦查学命名为《苏维埃犯罪对策学》,从理论上讲是成立的。而刑事侦查策略则涉及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在实际运用时如何施计用谋,是—种斗争的艺术和技巧。对策是一种具体的、甚至是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如检验方法)方法的集合体。而侦查策略则是一种无形的,看不见的,所谓大体则有,具体则无,是策略原则在侦查实践中的灵活运用。二者是两个具有不同的内容的概念,但二者之间又相互依赖,对策所包括的具体措施方法,是侦查策略得以实现的基础,而对策的有效使用,又赖于灵活的用谋。

2.国内某些学者研究侦查对策所依据的基本理论是对策论,也称博奕论。但我们知道,从学科分类上讲,对策论属于运筹学的范畴,它是数学的—个分支学科。对策论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运作方法是利用概率统计法,在统计得出的各种数据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然后对应采取的对策,采用数学的方法求得结果。既然在对策中要求的用数学的方法求得结果,那么,获取对策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是将涉及决策的各种因素变为精确的量化的数字,而这一点,在侦查活动中难以办到。侦查工作中尽管存在许多—般规律,但由于案件情况千变万化,无一雷同,因此,很难将所有的情况进行量化,而且在侦查之初,对案件性质的认识,本身就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只能作出定性的推测,而不能作量化的肯定,因此,用对策论的具体操作方法来研究侦查对策是不现实的。

同时,对策论本身是—种自然科学方法而非哲学的方法论,尽管其某些基本思想和原则如两面观、优化论等,涉及到哲学或者具体涉及到认识论的某些观点,但就其本身,应该说是哲学的认识和方法论在对策学中的运用和发展。这些具有哲学性的基本思想在侦查策略的研究和实践中是可以借鉴的,但其具体的研究方法则不可能成为研究侦查策略的基本方法。

综上,笔者认为有关侦查策略的内涵和外延的轮廓已大致体现了出来。侦查策略作为保证侦查措施与方法得以有效的使用的设计用谋的技巧与方法,其基本的原理、原则,对于整个侦查活动的开展和推动侦查情势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斗争的方法论意义,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讲,侦查策略是侦查学应注重研究的核心之一。

四、结论

侦查策略是侦查人员在一般策略原理的指导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解决刑事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围绕侦查措施的使用而采取的智谋运筹艺术和解决案件专门问题的方式方法。侦查策略就其字义及定义而言,有其特有意蕴,而其外延亦有明晰的界定,侦查策略与相邻概念的界限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明确侦查策略的概念为的是架构侦查学科的理论体系,并为侦查实践提供应有的理论指导。因此,对侦查策略和侦查措施的具体化的探求,并构建可操作性的侦查措施,为侦查和谐化提供应然的支撑。这不仅是各界同仁应有的共同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对侦查理论与实践的应然诉求。

注释:

①选集(第二版,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9页.

②[苏]A·H·瓦西利子夫著.犯罪侦查学.群众出版社.1980年版.第262页.

③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317页.

④林纪东.刑事政策学.国立编译馆出版.1996年版.第3页.

⑤张月亭.刑事侦察对策.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