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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的立法缺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都对农产品质量档案进行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章第四十七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大多数现有条文是针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之后进行的;严格来说,在建设农产品质量档案本源阶段方面的立法仍是空白。
(二)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化采集标准缺乏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采集标准化程度低、指标体系不健全也影响了档案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行业标准,如《NY/T1762-2009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水果》、《NY/T1764-2009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畜肉》等,对信息采集、编码方法、追溯标识、质量安全处置等进行了规范。但农产品质量档案管理过程中档案信息的采集方法、采集流程及采集数据的保存格式等仍缺乏统一标准。
(三)相关利益群体参与意愿不足这里的利益相关群体主要指农户、有关经营农副产品的企业、消费者和监管者,这些群体对于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的参与度是影响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的关键因素。由于农户对农产品质量档案缺乏认知,以及参与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的经营农副产品的企业难以获得应有的利润回报,使得其参与建设的积极性逐渐降低;消费者不了解农产品档案的利用方式,参与意愿不强,致使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反馈工作无法完成;信息反馈工作无法完成,导致监管者不能即时、客观、全面地获取市场上农产品档案信息,阻碍了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步伐。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的对策
(一)构建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追溯平台构建农产品质量档案追溯体系是实现农产品档案利用价值的基础,也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在电子政务背景下,追溯平台的建设离不开局域网建设、数据库开发和计算机技术的支持。农产品质量档案追溯平台包括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经营档案管理、销售档案管理、检测档案管理、质量监管档案管理等模块。对农产品质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档案数据库,用户可通过追溯平台输入追溯码查询到相关的产品质量档案信息,及时了解自己消费的农产品的质量情况,以保障自身权益,并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农产品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二)加强政府对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化的引导开展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化工作涉及的领域广、监管环节多,在信息化过程中,要防止“档案信息孤岛”现象,为此,必须强化政府的组织领导,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选择适合的发展路径,推进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档案资源体系的制度建设在农产品质量档案管理过程中,要加强档案信息资源采集、筛选、存储、归档及提供利用等各环节的制度建设,规范各流程的操作方法,从而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分类设计档案记录表册,逐步细化记录内容,以准确反映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实际情况。完善制度建设,必须重视农产品质量档案的来源。农产品质量档案资源主要来自于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监管对象包括农户和相关企业,监管对象形成、收集和保管的农产品质量信息是农产品质量档案的最主要来源,也是追溯体系建立的基础。在重点产业领域应建立企业和农户双重记录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对记录的农产品质量档案实行双套制保管。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异地备份工作,从而确保农产品质量档案的长期安全保存。监管者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活动中形成的信息是监管部门绩效考核和农产品质量问责的可靠依据,是农产品质量档案的重要来源。
(四)注重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工作的重点在于建立并统一采集标准,采集工作的对象和内容侧重于农产品生产业务、农产品质量追溯,其操作性和技术性较强,需要完善科学的采集标准。目前,我国农产品档案信息化采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正处于起步阶段,应考虑与档案工作标准和农业行业工作标准相衔接,并且吸收和借鉴国际标准。可以参照电子文件管理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探索农产品档案信息的标准化采集,例如在农产品产地编码、物流编码的规划设计时,使用统一规范,并与国际市场衔接。在具体工作中,可依据农产品质量的优劣程度,分别建立优质、合格、不合格的农产品档案,分等级、分层次登记在案,对优质和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予以褒奖,纠正不合格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五)增强利益主体参与建档的主动性政府可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档案信息公布平台等渠道,强化公众档案利用意识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理念,提升农产品的社会公信力。如,鼓励企业参与可追溯建设,提高企业信誉,扩大企业市场知名度,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档案的追溯利用意识,活跃市场的供给与消费。
档案部门应加强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提高信息共享能力和效率,开展对农产品质量档案信息使用的指导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从而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的公众参与度和互动性。在提升建档人员素质方面,应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档案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农产品质量档案管理的特点,分阶段、分工序、全过程地进行档案业务操作的指导,并建立通用的农产品档案保管模式,使建档人员有章可循,并为用户提供查找和追溯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是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农业现代化和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我国农产品质量档案建设现状看,与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档案工作体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社会征信体系的整体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这要求我们从档案基础工作抓起,建立并优化农产品质量档案及信息追溯平台,努力构建“有档可依”、“有源可溯”的农产品市场氛围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夏雪周耀林单位: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