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ISSN:2096-5273 CN:10-1533/D
《国际经济法学刊》由陈安担任主编,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一本政法类CSSCI南大期刊。该刊创刊于1998年。主要刊登政法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季刊,B5开本,全年定价¥280.00元。邮发代号:80-927,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国际经济法学刊》是一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CSSCI南大期刊。 影响因子为0.68 《国际经济法学刊》主要内容栏目有前沿论坛: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专题、附录。
《国际经济法学刊》主要发文机构有:厦门大学(发文量33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仲裁;法律;条约;经济法;争端”;《国际经济法学刊》编辑部(发文量10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经济法;学刊;国际经济法;经济体;经济体制”;武汉大学(发文量6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争端;WTO;仲裁;金融”。
《国际经济法学刊》主要发文主题有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学刊、法律、仲裁、争端、经济体、经济体制、法学、国际法。其中又以”经济法(287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国际经济法”(205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学刊”(182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国际法”,仅发文7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厦门大学 | 336 | 仲裁;法律;条约;经济法;争端 |
《国际经济法学刊》编辑部 | 108 | 经济法;学刊;国际经济法;经济体;经济体制 |
武汉大学 | 62 | 法律;争端;WTO;仲裁;金融 |
中国政法大学 | 52 | 法律;WTO;鹿特丹规则;公约;《鹿特丹规则》 |
复旦大学 | 32 | 争端;法律;WTO争端;争端解决;WTO争端解决 |
吉林大学 | 31 | 经济法;条款;国际经济;法治;道国 |
清华大学 | 28 | 条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入世;谈判 |
华东政法大学 | 24 | 争端;垄断;反垄断;专家组;国际法 |
中国人民大学 | 21 | 仲裁;经济法;公约;法律;争端 |
北京大学 | 20 | 法律;金融;公约;鹿特丹规则;货币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28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29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11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8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7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7 |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 | 5 |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4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 | 3 |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