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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收方法
1.验收条件
由系统承建方确认项目工作是否已按合同及相关要求完成,需要交接的项目技术资料准备充分。然后提出验收申请,联系监理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验收依据
软件工程项目一般应具有以下相关验收依据:
(1)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建设方有关部门的规定;软件工程要面对用户需求,符合用户实际工作的需求,而软件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满足相关不同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需求。
(3)经批准的项目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了软件工程中各个项目的内容和功能,是开发软件工程的工作依据,也是验收软件工程的基本依据。
(4)项目合同、补充合同及合同附件;项目合同规定了软件工程项目建设方和承建方的权力和义务,无论是工程的施工阶段还是验收阶段,为双方提供了工作依据和法律保障。
(5)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项目的招标和设计只是规定项目的最初规划,按照实施方案和变更文件验收软件工程的各项功能才能把系统真正验收完全。就像一栋大楼建成了,不能只靠图纸上的验收,不同房屋的质量都需要检验。
3.验收对象及范围
验收对象: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用户需求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验收范围:按照合同并结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及变更文件验收软件工程项目的各项功能,同时验收各数据模块间的接口软件,终端应用软件,数据交互软件,数据库软件。不包含软件系统应用后,改变系统架构的新需求,由于其他既有系统改变而影响现有系统应用的需另行讨论处理。
4.验收程序
(1)验收准备。由建设方组织召开验收准备会议,明确各方验收工作的任务及验收流程。建设部门应组织相关维护部门和最终用户参与到项目验收过程,维护部门协同监理方应审查验收申请和验收资料,最终用户提出系统上线试运行后的各项功能是否满足需求,提供用户使用报告或使用意见。承建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资料,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规定的各种文档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及开发总结报告,同时提供有监理方审核通过的各个系统测试报告,并按照规范装订成册。监理方负责审查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对不满足要求的资料提出监理意见,并要求承建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整理监理过程文档,对项目监理过程出具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验收申请及审查完成验收准备工作后,由承建方提出验收申请,经建设方及监理方审查通过,同意验收后,组织正式验收。
(3)正式验收。确定验收时间,验收会议议程,准备相关验收资料。由建设方抽取或邀请专家,组成专家小组,由专家小组组织验收。项目三方(甲方技术维护部门及业务部门、承建方项目组负责人及商务、监理方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参加验收。
(4)召开验收会议。专家小组会听取项目各方的工作汇报,甲方介绍项目建设背景、建设情况及用户使用情况。承建方介绍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果等。监理方汇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作的情况。查阅相关文档资料,对资料完整性和正确性做出评估。对系统测试和试运行期间用户和技术维护部门的质询进行答疑。由专家小组出具项目验收意见。遗留问题限定整改时间,由监理纳入会议纪要。
二、软件工程生命周期下的验收工作
软件工程普遍使用原型化方法进行开发,但是由于专业性的差距,软件开发工作者不可能完全了解用户需求,尤其是专业性比较强的用户需求,这就需要不断的进行“开发-试用-总结-再开发”,循环往复,但是却是个螺旋上升,向着软件工程的成功不断前进的过程。那么工程验收就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建设方组织技术维护人员和用户从软件开发开始就参与进来,共同开发,共同验收,相互合作,每个人都是这螺旋上升阶梯的一块基石,缺一不可。
1.工程开始前的验收
(1)计算机硬件到场安装前,承建方与建设方共同验收,是否符合软件工程建设基础要求,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承建方应立即要求采购方补发和负责更换。
(2)操作系统和基础应用系统安装完成后,需要软件工程承建方进行验收,测试应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准进行应用软件开发工作。
2.工程进行中的测试(初验)
项目调试后基本达到招标书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验收测试(初验)。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承建方提前提交给建设方。建设方可根据合同、招标书、验收方案以及建设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合格协议,设备进入试运行期。
3.试运行后的系统完善
工程经过一定时间连续的试运行期后,设备维护方和用户对系统会提出部分问题和修改建议,承建方跟踪应用系统运行也会发现一些问题。需要监理方组织各方进行中期运行总结会,分析系统问题,解答操作问题,协调各系统开发人员查找数据交换问题。按照会议决议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完善,再次进行测试。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将责成有关单位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顺延。
4.整体验收(终验)
初验内容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的功能、性能、适用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验收。平台试运行后,无质量问题,由建设方按照整体验收方案的要求组织验收。整体验收内容主要以双方签署的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招投标文件,以及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等为依据。对平台各项功能和数据配置要求、性能指标、应用和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整体核查验收,验收后签署“验收合格单”。在工程实施各阶段所提供的变更资料,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作者:夏禹单位: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