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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网电价控制工程造价
以上网电价来控制工程造价是建立对项目法人约束机制的莺要组成部分,用以进一步调动法人对于控制工程造价的自觉性。但从具体操作角度看,议沦中的办法大体可以分为三类,或者可以说有初、中、高三级形式。
1.1对上网电价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在可研阶段由项目法人与网、省电力公司在并网协议中商定,并经国家批准的静态控制电价应连同动态电价调整公式进入并网合同,对供需双方均应有约束力。设想动态调整公式可按性质分为五个部分:
(1)当估、概算根据建设期实际的结算造价指数进行调整求出建成价后,允许对电价作相应调整。
(2)煤价调整。
(3)可与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挂勾的运行费用,如材料费用等,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指数进行调整。
(4)可与生活资料价格指数挂勾的运行费用,如工资等,按原国家计委颁发的指数进行调整。
(5)利用外资工程、偿还外资本息所需费用,按当年平均汇率进行调整。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应尽快编出指导性的动态调整公式,但每一项目具体如何调整应以并网合同规定为准。
1.2作好电力规划.确定目标电价
根据“电厂大家办,电网国家管”的原则,上网电价用来解决电厂项目法人与网、省电力公司之间的关系;销售电价用来解决网、省电力公司与广大用户之间的关系。由于网、省电力公司对供电的垄断性质,对于政府而言,销售电价要直接管,上网电价可以间接管。对于上网电价,首先网、省电力公司要承诺,然后交由政府部门同意作为调整销售电价的依据。过去将发电厂投资与配套送出捆在一起,据此求出的销售电价带有相当多的假定成分,今后不再捆在一起,如何评价与承诺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网、省电力公司在自己的电力发展规划中,要认真研究电力市场,研究最优筹资方案,预测可以承受的销售电价水平,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给以较大的电价空间。与此同时,在电力发展规划中,要根据不同种类的电源在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与比重,分别采用长期边际电价成本方法求出目标电价,并以目标电价对项目法人从投资估算、资金结构、资本金回报、贷款条件、资金流、工期、预期运行成本构成综合约束,形成市场竞争局面,真正做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的投资全方位集约化管理。这是法国等国家采用的办法,从客观上需要完善的市场机制、较丰富的资本市场;从主观上需要正确分析确定目标电价。为了体现以上网电价控制工程造价的精神,指导项目作好投融资条件的优化工作,电规总院已组织编制参考电价。各设计院要积极协助网、省电力公司作好电力发展规划工作,全方位地当好参谋。
1.3竞争上网.进一步实现“同网、同质、同价"
从运行调度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即英国等国家的实时竞争上网的办法,除上述条件外,还需要电力供应丰富、供大于求。从长远看,它是一种方向,但从现在起就应积极研究,创造条件。为此,原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分三步走,在2000年以前先在部分省网进行试点,在2010年以前,在全国实现竞价上网,在2010年以后,再向输、配电分离过渡。
1.4电价改革现况
以上内容反映了“九五”期间的认识与作法,目前上网电价已由“成本加(回报)"的方式过渡到“边际电价法",即同一地区、同一时段,国家为同类电厂核定的是同一电价。以北京地区2004年水平为例,新上网的煤电机组不脱硫时为305元/千kWh,脱硫时增为320元/千娴卟,随后还规定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这就进一步调动了项目法人自觉控制工程造价的积极性。此时,对于热电联产项目,可以不再争论热力与电力成本如何划分,直接由指定的热价和边际电价求资本金可能的回报率,供投资方决策。
2.经济评价细则中的几个问题
2.1对所需的原始资料与边界条件
现已增加专门章节,充分阐明了这一要求。可以分为以下四类:电力工程造价控制
(1)由项目法人提供的资料,如投、融资条件等。
(2)向网、省电力公司或同一地区同类电厂收集的资料,一般采用近三年的实际统计值。标准煤价宜依据供煤协议,年利用小时应取接入系统设计审定值,在90年代末曾在计算煤、灰、水年消耗(储存)量时加500h,现已不再计入裕量。
(3)设计院技经人员自行收集的资料,如最新的财税有关规定等。
(4)设计单位内部形成的资料,如投资估算、煤耗、厂用电、用水量以及职工人数等指标,其中煤耗与厂用电应为全年平均设计值。目前采用的计算方法,得出数字偏离实际较多,结合300MW、600MW引进型机组主厂房参考设计工作,对此已进行了探讨。
2.2通过财务评价和投融资条件优化求得项目法人与网、省电力公司都能接受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与静态控制上网电价,即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财务评价软件已比较成熟,问题是输人、输出条件,即可设定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计算上网电价,也可设定上网电价推出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这里要强调的是设计单位要能动地进行优化,提出自己的看法,最终能取得双方满意的效果。
2.3财务评价目前主要采用财务内部收益率法,在《细则》中还提供了一种财务净现值法后一方法需要有没定的折现率,可以取部门或行业制定的基准收益率,也可以按项目借款的综合平均利率为基础加上一定的风险系数。原电力工业部曾制定过这一数值,现已过时,由于国家电网公司尚无计划出台新的数值,此办法很难操作。这种办法实质上又与财务内部收益率法相当,即当上网电价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达到平衡点时所求得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如果等于折现率时,财务净现值应为零,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否大于折现率,也就是评价财务净现值是否大于零。因此可以不单独计算,合并考虑。
2.4为便于操作,静态控制用的上网电价建议按以下条件考虑
(1)采用估算中预测的动态投资。
(2)采用估算编制年(即前一年)的运营成本有关数据,(包括煤价等内容)无需主观推到建成年,可以定名为编制年水平电价。
(3)以合营期为计算期,通过优化资金流使静态电价拉平到一个数值,不再分投产期、达产还贷期、还贷后期三段电价。
(4)电价至少要精确到厘/kWh。
2.5国民经济评价
是在价格实行双轨制,某些产品价格严重偏离价值的情况下,为了合理配置国家资源,从国家整体的角度来分析项目对国民经济的新贡献,以考查项目是否合理而提出的。它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价格逐步放开、并轨,价格与价值逐步趋于一致,就会失去它存在的必要性,加之所采用的通用参数,如社会折现率、影子汇率、影子工资、贸易费用率以及重要投人物的影子价格等,对于电力工程而言一直未能提供完整的数据,目前也未进行这一工作,建议在修编时淡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