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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是指交通运输局和公路工程行业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公路工程施工中对施工单位管理行为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的一种行政行为,是监管部门掌握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手段。文章介绍了“双随机、一公开”这一新的质量监督检查方式及公路工程质量督查的“四个清单”,分析了这种新方式的实施策略,希望为研究本课题的相关人员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公路工程;质量;监查;新方式
1新的督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为了创建新的质量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解决监督检查中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提高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效率,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政府和各行业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新的监督检查模式。“双随机”是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企业名录库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数据库,根据上级检查要求,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待检企业和督查人员;通过待检企业随机、督查人员随机来确保抽检工作公正、公平。对抽检记录进行存档,保证数据的安全。“一公开”是指为了加快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保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能第一时间传递到各个相关部门,可以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制订具体的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地在相关网站上公开检查结果,确保相关部门都清楚。
2公路工程质量督查的“四个清单”
为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科学、有效、公正,督查工作需要按照具体的流程进行。督查人员进行抽查之前,需制订质量督查计划,填写《督查任务清单》,需要确定整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平面图、督查内容和抽查指标。督查内容一般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里程不得少于工程总里程的30%,需对督查里程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抽检的路段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督查人员需要填写《质量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在督查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出督查情况报告。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根据督查情况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质量不达标的地方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需向督查部门提交《整改落实清单》,并附上整改报告和工程整改前后照片。督查人员最后进行整改验收,并填写《复查验收清单》。公路工程行业监管部门需要严格按照监查流程来督查,使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新方式的实施
3.1随机取样
随机取样即是按照随机性原则,从总体中抽取部分进行检查,然后以样本的检查结果为导向推断总体指标的一种抽检方法。公路工程一般建设规模大、工期长、总里程长,由于人力、物力的条件限制,质量监督检查部门不可能对所有施工路段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只能从施工路段中随机取样,以随机抽取路段的检查结果来推断公路工程的总体质量。督查工作前期,监管部门会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抽检单元样本,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随机抽取抽检单元样本,最后督查人员根据《督查任务清单》,对项目建设单位抽取的单元样本进行各项检查,包括施工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随机抽取抽检单元,监督检查的整个过程都需留存声像资料,记录存档。
3.2规范化的监督检查规程
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以项目合同、项目设计文件、公路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督查工作需要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督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在督查之前需要召开督查工作准备会议,所有质量督查的工作人员都需出席,会议上督查工作负责人需要告知督查方式、具体督查内容,明确督查任务清单。相关督查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之后,督查组需要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议,每个督查人员根据自己的督查记录和影像资料对检查的部分进行详细介绍并提供书面说明,并对督查记录署名和负责;督查组需要核实每个督查人员的检查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对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定质量处理意见。督查情况反馈会议后,督查组需要通知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督查情况处理会议,会议上督查组需要介绍整个监督检查结果情况,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做出详细说明并给出整改建议,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对督查组指出的质量问题做补充说明,根据会议内容,督查组给出《质量问题清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可以现场整改的,施工单位需立即处理;质量问题较大的部分,施工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3.3重视整改落实问题
督查组在整个质量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将全部督查工作资料按照督查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存档,包括:督查情况汇报、督查人员督查记录和影像、现场抽样记录、质量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清单等,保证所有资料的完整性。对于质量不达标的地方,在项目单位进行整改后,督查人员需要根据《整改落实清单》进行验收,如果整改达标,则需填写《复查验收清单》;对质量问题严重且不按时整改的项目单位,督查组应予以上报,由质量监督检查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工。公路工程建设中,项目单位必须重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对督查组反馈的质量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进度,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4实施督查新方式的策略
4.1制订新的制度
“双随机、一公开”的质量监督检查方式已在全国全面推行,交通运输局和公路工程行业监管部门应该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方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知识,以国家政策方针为导向,制订新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能达到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明确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工作方式、督查人员的执法权限、人员分工等问题,让整个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制度可依,保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
4.2形成服务意识
以往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督查人员检查任性、执法扰民的现象时有发生。项目建设单位、督查机构和政府之间都有利益博弈,督查人员利用职权谋取财物,项目建设单位利用行贿隐瞒督查组发现的质量问题,这种选择性执法,严重破坏了市场环境。交通运输局和公路工程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实现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将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示,确保相关部门都知晓,同时也接受人民群众对其工作的监督。另外,督查机构应当定期地开展相互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督查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调整督查工作的思路和工作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4.3定期更新督查人员名录库
督查工作涉及到公路工程项目单位的经济利益,有的项目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向督查人员行贿,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交通运输局和公路工程行业监管部门应该定期对督查人员名录库进行管理,制订严格的工作制度并加以考核,根据督查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来进行调整,对接受项目单位行贿的督查人员给予处罚并从名录库剔除,保证督查人员的合理性和专业性。另外,公路工程行业监管部门需定期对督查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活动,全面地提高督查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王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新方式[J].交通世界,2018(32):153-154.
[2]梁永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查分析与探讨[J].交通运输研究,2007(6):150-153.
[3]谢立军.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模式的转变[J].交通世界,2008(7):183.
作者:马帅 闻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