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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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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地质环境条件

1.1气象、水文评估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9.3℃,最高气温38.6℃,最低气温-2.2℃。年平均降雨量为1941mm,降雨多集中在3~8月。评估区西面距融江河最近处约250m,河面宽约400m,最高水位标高118.76m,最低水位为105.07m,地面高出河面水位约40m。

1.2地形地貌评估区地貌属丘陵地貌,沟谷相对平缓,丘顶标高为155.32~170.53m。地面标高约为120m,总体上地形坡度为15°~20°左右,地势为北东高南西低,东西两侧低。北侧为沟谷,东侧、南侧为稻田。山体植被发育中等,以桉树及杂草为主(照片1)。

1.3地层岩性评估区内出露地层为第四系残坡积层(Qel+dl)和泥盆系中统信都组(D2x):1)第四系残坡积层:裼黄、灰黄色,碎石粘土,厚度0.3~2.0m,局部达3.0m,土体结构松散。2)泥盆系中统信都组:岩性主要为灰白~浅紫红色中厚层状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为主,夹页岩、泥质灰岩、白云质灰岩,局部夹1~3层赤铁矿。

1.4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1.4.1地质构造融安县地处南华准地台桂中—桂东台陷桂中凹陷的罗城褶断带[2],构造线多呈北东、北北东向。区域构造主要受控于北北东向三江~融安断裂与南北向长安~东起断裂。评估区内地质构造简单,无断裂通过。

1.4.2区域地壳稳定性融安地区无超过地震烈席为Ⅴ度的地震[3],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4]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抗震设防烈度Ⅵ度,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05g,反应谱周期为0.35s,区域地壳稳定性好。

1.5岩土层特征根据地层及岩性特征和物理力学性质,将评估区内岩土体划分为两大岩组,即均一结构土体、较坚硬的碎屑岩夹碳酸盐岩岩组类,岩土体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见表2。

1.6水文地质条件评估区地下水类型有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6]。松散岩类孔隙水分布在第四系残坡积层中,有明显的季节性,水量贫乏。基岩裂隙水赋存于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等基岩层的裂隙中,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受地形和季节变化影响较大,水位埋深小于10m,年变幅2~5m,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1.7人类活动评估区范围内主要是当地农民进行耕作和植树造林,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建设用地范围内基本保持原始地形地貌特征。故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2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经现场调查,评估区内未发现有边坡崩塌、滑坡、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危险性小。

3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3.1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3.1.1基坑崩塌拟建场区北东部为观察场地,整平标高为152.00m;南西部位综合业务楼及附属设施用地,整平标高145.00m,两个整平标高场区之间以台阶过渡,其基础开挖深度约在2m左右。基坑的基坑壁边坡岩性从上至下均为第四系残积层、填方土体或小~中等风化砂岩层。由于土体抗压、抗剪能力弱,且受雨水影响后其性质可能有一定变化,凝聚力降低,形成高陡边坡后其稳定性差。在外部因素如雨水等的影响,其有可能引发基坑崩塌,必须加以注意防范。

3.1.2边坡崩塌、滑坡人工开挖边坡均为岩土边坡,而人工填筑边坡均为土质边坡。人工开挖边坡最大高度为10.5m,开挖坡度在10°~15°。故其引发挖方边坡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人工填筑边坡最大填筑高度约为17.0m,填筑坡度在10°~15°,岩土结构相对松散,在工程进行时降雨易渗透入岩土体裂隙内,使上覆的土体的平衡体系遭受破坏,填方地段如果填筑高度过高、土体的压实度不够、临空面坡度过陡,也非常容易造成土体失稳,形成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故预测填方区引发填方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

3.2工程建设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评估区未发现有地质灾害,不存在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

3.3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3.3.1边坡崩塌、滑坡人工开挖边坡为岩土边坡,结构相对紧实。在降雨时,虽然雨水从岩土体裂隙渗透,但预测开挖边坡遭受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填筑边坡如果填筑高度过高、土体的压实度不够、临空面坡度过陡,容易造成土体失稳,特别是在雨水侵蚀的作用下,预测其可能会遭受填筑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威胁到建筑的安全。

3.3.2地基不均匀沉降开挖区遭受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填方区虽经过分阶回填并夯实,但若长期在雨水的渗透和浸泡及土体自重、拟建建筑物重力作用下依然有遭受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从而引起建筑物变形,地面下沉,影响建筑物使用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

4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4.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结果,参考《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1],将评估区划分为两个危险性区,一是分布于建设用地填方区,即崩塌、滑坡、地基不均匀沉降危险性中等区(Ⅱ);二是建设用地开挖区及外围未填方的评估区,崩塌、滑坡、地基不均匀沉降危险性小区(Ⅲ)。

4.2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估根据《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1],将评估区划分为建设用地适宜性基本适宜区和适宜区两个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其建设用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其建设用地适宜性为适宜。

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有可能引发和遭受的地面、坡面泥石流,边坡崩塌、滑坡和地基不均匀沉降等。针对上述灾种,提出防治措施如下:

5.1崩塌、滑坡1)水是引发边坡失稳的重要因素,坡顶采取排水措施,边坡顶部应设置截水沟,要做好边坡顶部及周边和坡面的截水、排水工程,防止雨水渗入边坡土体。2)对边坡脚应采取挡拦设计,以确保安全。3)雨季要加强对边坡的监测预警工作,以便对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及时预报和采取防治措施。

5.2地基不均匀沉降1)在进行填土时应分层进行碾压夯实,并应达到相应的压实标准。2)做好地表的截、排水工作,以防止地表水下渗使土体软化引发不必要的地质灾害。3)做好地表的硬化工作,防止地表水渗入土层。

5.3基坑崩塌1)场区平整开挖施工时,严格按设计坡率进行开挖。2)在进行基坑的开挖时,应严格按基坑设计进行放坡施工,当场地受限制不能放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对基坑(槽)进行支护加固,如进行锚喷加固或排桩等进行加固。同时,基坑边上禁止堆积土方,挖土应及时清运,及时施工。3)基坑开挖时要做好该场区地下水的防止、截排水工作,避免大范围内地下水水位下降。

6结论与建议

6.1结论1)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简单,拟建设工程属一般建设项目,评估级别为三级。2)评估区未发现有地质灾害,预测工程建设有引发基坑崩塌、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不存在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预测建设工程本身遭受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为两个区,即危险性中等区和危险性小区。4)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其建设用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其建设用地适宜性为适宜。5)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和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就可能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故就地质灾害防治而言,其地质灾害可以防治,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6.2建议1)对场区进行详细的工程勘察,以了解场区的工程地质情况,以进行合理的设计、治理,以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得以保护和项目的顺利实施。2)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3)各种预防地质灾害发生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植被和原始地形的破坏,采取生物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7]。

作者:罗永恩 钟文鸿 陈肖丽单位:广西第七地质队 广西柳江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