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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1.1.1一般资料挑取本院2000-2007年病理诊断为“皮肤交界痣”的病例31例。临床检查为皮肤色素性肿物(部位各不相同),稍突起于皮肤表面,不分病例表面长有毛发。临床局麻下行切除手术,将肿物标本送病理检查。
1.1.2检查方法标本经10%甲醛溶液固定,石蜡切片后,分别进行HE染色和免疫组化SP法染色,一抗CK,S-100,GFAP,HMB45,试剂均购自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2病理检查与诊断
1.2.1组织学病理大体取材:大多数为球形肿物,直径0.8~1.2cm,表面覆以少量毛发或无毛发,肿物褐色或黑色,切面质韧。
镜下所见:表皮及其下延的上皮角的基底层细胞与真皮之间,被增生的痣细胞团所取代,并与表皮相连,形成所谓的“滴落现象”。痣细胞为梭形或立方状。部分细胞透明,胞浆含有色素。核圆形或椭圆,无异型性,核分裂少见,不见炎细胞浸润。痣细胞在表皮和真皮交界处,呈多个巢团状,边界清楚,分布距离均匀;每个巢内的上一半在表皮的底层内,下一半则在真皮浅层内。这些痣细胞为大痣细胞,色素较深。
1.2免疫组化瘤细胞显示S-100(+)HMB45(+-)GFAP(-)CK(-)。
1.3对比把4例复发的病例同其他27例组织病理及免疫组化进行对比,发现复发与不复发的病例,在组织病理学及免疫组化方面均无明显差异。
2结果
经过组织病理学及免疫组化分析,得出最后诊断为“皮肤交界痣”。大部分患者切除肿物后,均治愈。只少数病例(4例)于手术后3~5年内复发,占所有病例的12.9%。继续切除复发肿物,经过组织病理学及免疫组化检查,并进一步会诊,仍诊断为“皮肤交界痣”。
3讨论
交界痣(junctionalnevus)可发生于任何年龄。常见于皮肤表面,也可见于结合膜、外耳道、子宫颈等处。临床常表现为体积较小,孤立性半球形小结节,大多直径<1cm。一般呈单发,极少数为多发。表面较光滑,与皮肤纹理相似,质地韧,呈棕色或黑褐色,几乎是对称性的,界限清楚的病变,表面光滑、无毛,平坦或稍高于表皮。一般不出现自觉症状。突起于皮肤表面的交界痣容易受到洗脸、刮须、摩擦与损伤的此外,并由此可能发生恶性变症状:如局部轻微痒、灼热和疼痛;痣的体积迅速增大;色泽加深;表面出现感染、破溃、出血,或痣捉为皮肤出现卫星小点、放射黑线、黑色素环;以及痣所在部位的引流区淋巴结肿大等。恶性黑色素瘤多来自交界痣。痣细胞分布,由表皮到与表皮相连的真皮内。细胞呈梭形或立方状,部分细胞胞浆透明,偶见核分裂,罕见病理性核分裂。
皮肤交界痣一直被认为皮肤非肿瘤性病变,属良性范畴,切除后即可治愈,完全切除后不复发。但近些年来,对此病诊断标准似乎应该有所改变。因部分患者在肿物完全切除后,仍出现复发,这一点值得慎重。本文经过对31例病例对比分析,发现复发组织的瘤细胞并无明显的异型性,但这种生物学行为则属低度恶性经过。很多病理学家也因此提出:诊断皮肤交界痣,应主要注意痣细胞侵及表皮的程度,越接近皮肤的表面,越应该注意复发。因此,病理学上认为,对于皮肤交界痣的治疗,除了完全切除肿物外,临床上还应建立严格的随诊制度,以便观察是否复发和下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