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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发展探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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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发展探析

1把培养康复医学人才放在首位

积极培养人才乃是发展这门新兴学科的关键,没有从事此项专业的各种人才,即使有了一些康复医疗机构,也将是有名无实,难以巩固。卫生部领导同志一再强调,创立我国的康复医学事业,“当前的首要问题是积极培养人才”。康复医疗工作需要集中多个学科的专业人员,不仅要有经过训练且合格的康复医师,对于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护士、社区康复等专业人员的培养,都需要统筹兼顾,不可偏废。康复医学教育的实施,宜采取医学院校设置康复医学课程或专业与举办在职医务人员短期培训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学。1982年6月,广州中山医学院(现为中山医科大学)率先设立了康复医学教研室。随后,南京、上海、武汉、北京等高等医学院校也相继成立了康复医学教研室。1983年11月,卫生部确定中山、南京医学院(现为南京医科大学)为康复医学进修教育基地,90年代初又增加了河北省人民医院康复中心等几处。1984年8月,卫生部致函高等医学院校,建议增设康复医学课程,目的是向医学生普及康复医学知识,开阔视野,也有利于临床医疗科与康复医学科相互配合。

目前,少数医学院校试办了本科和大专康复治疗师专业。北京、广州、南京、上海、武汉、重庆、河北等医学院校还招收了康复医学专业研究生。上海、湖北举办了3年制的康复治疗士专业。所谓康复治疗士(师),是一专多能,掌握多种康复治疗技术(诸如体疗、理疗、作业治疗、针灸、推拿)、较适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一种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关于在职医务人员的培训,1983年11月,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首次在河北省人民医院举办康复医学培训班;1989年8月起,香港康复会(世界卫生组织康复合作中心)与卫生部合作在同济大学举办了一年制的实用康复医师培训班,每年招生50名;1991年9月,又在安徽医科大学开办康复治疗培训班。1985年,中山医学院受卫生部委托,举办了康复医学师资班。此后,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举办了对象、内容、时间和规模不同的康复医学培训班。为落实《康复医学事业:“八五”规划要点》,探讨和推动康复医学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卫生部医政司、教育司、中国康复医学会于1992年3月在北京召开康复医学教育研讨会。

1992年8月,医政司下发了《康复医学教育方案》,其中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士(师)、物理治疗师(士)、作业治疗师(士)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以上各项教学计划,都安排有中国传统康复医学的课程。为培养中医康复医学人才,南京中医药大学和北京中医药大学率先设置了中医养生与康复专业,于1988年向全国招生,到2000年底为止,已经培养本科毕业生近300名,其中多数为医院康复医学科或老年病科的业务技术骨干。近年来,我国康复医学教育又有新的进展,诸如:①2000年,首都医科大学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合作成立康复医学院。本科,学制五年,每年向全国招生15—20名。康复技术专业,学制三年,每年招生25—30名。教学和实习基地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以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为主。康复医学院还承担全国康复医学专业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②

今年七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北京联合大学共同创办了北京听力语言技术学院,培养面向基层、实用型的高层次语言训练专业技术人才,从今年开始向全国招生,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康复医学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器械不断涌现。在实践中,一些新的康复医学学术观点,也将应运而生。在开展康复医学教育和康复医疗服务时,需要密切关注新的动态,博采众长,藉以丰富这门科学。近几年,年轻一代的康复医学工作者逐步茁壮成长。青年们肩负着承前启后的重任,希望他们自觉地锻炼自己,成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康复医学事业的接班人。为使培养康复医学人才工作能够持续、有序地开展下去,希望各省、市、自治区,积极创造条件办成1—2所规范的培训中心和实习基地,首先要不惜一切培养师资,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

2探索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康复医学机构和网络

残疾人和老年病、慢性病功能障碍者与一般病人的情况不同,为他们服务的康复医疗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设备设施等方面亦有差异。目前,我国有独立的康复中心,有综合医院、疗养院中设立的康复医学科。独立的康复中心,多数以专科为主,也有综合性的,如在北京的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便于临床各科相互配合,可以充分发挥院内人才和设备的作用,又有利于早期实行康复治疗,既可提高疗效,又可预防继发性残疾的发生,是一种常见的组织形式。卫生部1989年12月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把设置康复医学科作为一项内容,并对不同级别的综合医院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现在,不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综合医院和高等医学院校(含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设置了康复医学科。

199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卫生部和各地卫生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现在正逐步形成城市大中型医院与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的网络。有的疗养院根据现有条件设立了康复医学科,在城郊或交通便利的疗养院,有的采用一个机构挂两个牌子的方式。但是,各个疗养院的情况不同,并不要求所有疗养院都办康复。我国康复医疗机构的人员构成,一般既有西医医师、护士和康复医疗技术人员,又有中医的有关人员。中西医团结合作,这体现了我国康复医疗的一个特色。我国综合医院以及疗养院的康复医学科,有的设有病床,有的设有门诊,并配合院内其他临床各科,为住院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是否设置病床问题,要依据客观需要和条件而定。

但是,即使未设病床,康复医疗人员也应当主动地深入有关临床各科,配合临床医护人员为住院患者提供康复服务,这不仅有利于早期康复,有利于预防继发性残疾的发生,也有利于康复医疗人员积累经验和科研资料,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康复医疗对象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以及慢性病功能障碍者,不少人行动不便,甚至生活难以自理,有的装配了假肢或支具,有的则需要乘坐轮椅等等。为此,在新建、扩建、改建医院时,应当重视康复医疗对象的特殊需要,通常称为“无障碍设施”,有的称为“无障碍环境设计”。发达国家和香港地区等,陆续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康复国际(RI)也提出《康复设施的最低标准》。

我国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残疾人保障法》也明确规定了“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道路和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设施”。上述《设计规范》规定了医疗建筑的设计内容,其中包括入口、坡道、走廊、门栏、楼梯和台阶、电梯、扶手、地面、厕所和浴室等。按照《设计规范》的注释,其实际内容适用于医院、疗养院、门诊部所、保健及康复机构。这不仅是为了方便就医的康复对象的日常生活活动,使他们和健全人一样,获得平等权利,也为了一旦发生意外灾害,有助于他们安全脱离危险。2000年5月18日,北京市政府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专门规定,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我国康复医学事业起步较晚,由于有些问题认识不够清楚,比如关于康复医学专业与其他临床各学科、理疗学、疗养医学的联系和区别;同时,受人才缺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已经设立的康复医疗机构还不够完备,有待于整顿、充实、提高。有鉴于此,两部一会颁布的《康复医学事业“八五”规划要点》就设立康复医疗机构问题,做出了两个方面的规定:第一,“康复医疗机构的内部结构的建设,既要按康复医学的特点,又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康复医疗机构的内部结构,侧重点应当放在康复评价、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等方面的建设。康复工程学已经渗透到康复评价与治疗的各个方面,成为改善与提高残疾人独立生活和工作能力的有力手段,各有关部门应密切合作,协调发展康复工程学。康复医学课程也应当有康复工程学的内容,同时,要注意培养康复工程的骨干。

中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在建设康复医疗机构和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时,必须充分发挥传统医学这个优势,将现代康复医疗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第二,设立康复医疗机构,要按照政府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和认可。新设康复医疗机构都要申请评审,经认可才能开业。要防止把综合医院中的理疗科简单地换个牌子,改为康复医学科的做法;已经改了的,应当认真做好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和设置康复医学的重要专业等项工作(如设置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矫形支具、心理治疗、中医康复医疗等专业)。不要用传统理疗代替康复医学。1996年4月2日,卫生部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以规范和引导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3加强社区康复

推行社区康复,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既便于开展预防工作,又便于群众就近就医和康复,同时可以减轻各方面的经济负担,因而深受群众的欢迎,也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早在1983年8月,卫生部在河北省人民医院举办康复医学培训班,就特地邀请康复国际(RI)副主席Floro女士做社区康复的专题报告。1986年,卫生部委托山东、吉林、广东、内蒙古四省及自治区开展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同年3月,中山医科大学康复医学教研室在广州荔湾区金花街开展社区康复工作,这也是我国社区康复最早的试点之一。1989年9月,卫生部与世界银行合作,在浙江、陕西、江西三省实验综合性区域卫生规划,也包括有康复项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纲要》期间,也制定了社区康复实施方案,要求选择62个县(区)进行社区康复规范工作。近2—3年,为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央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进一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发展。其中如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等10个部、委、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重申了社区卫生服务要“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原则。”2000年8月29日又由民政部等14个部、委、会共同发出《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也提出了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民政部关于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这个文件是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通过的,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区工作的重视。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问题,《意见》指出:“要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建设,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改善社区的卫生条件。”在此期间,有关部门还就各自的职责,制订相关的措施,例如卫生部科教司颁布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附有康复医学的课程表和重点。经济上的支撑是发展社区卫生和社区康复不可缺少的条件,目前,许多地方正在探索筹措经费的办法。

4宣传康复医学、普及康复知识

1984年出版了我国第一本专著《康复医学》。1986年2月,创办了《中国康复医学杂志》,随后又相继出版了《中国脊柱脊髓杂志》、《中国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等。我国目前最大一套共93册分卷的《中国医学百科全书》,也于1988年初出版了《康复医学》分卷。

1988年10月出版了《中国传统康复医学》,较为系统地反映了我国康复医学的理论和长期积累的经验,这也是发扬中医药学优势的一个措施。1990年9月,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编写了大型综合性康复医学高级参考书—《中国康复医学》。该书荣获1991年颁发的第五届中国图书奖二等奖。随着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武汉、南京、广州、上海、哈尔滨、北京和安徽等高等医学院校,河北、江苏、湖北省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民政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所属单位,也相继出版了有关康复医学的书籍和刊物。品种逐步扩展,既有综合性的,如《实用康复医学》等,也有专科性的,如《偏瘫的现代评估与治疗》、《康复心脏病学》、《现代康复护理》等。1997年7月,针对社区康复的需要,由吴阶平任名誉主编,邓朴方任主编,陆续出版了《康复指导丛书》(共18册)和《残疾预防丛书》(共12册)。《康复指导丛书》获得1998年第11届中国图书奖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联合颁发的第2届奋发文明进步奖。

卫生部领导编写的《当代中国卫生事业》和《中国医学通史》,都有专门的章节叙述我国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状况。中央和地方报刊也时有康复医学的专题文章、报道。诸多出版物,不仅可以使人民了解康复医学这门学科的内涵和特点,而且可以提高人民对“应该把保健、预防、医疗和康复紧密结合起来”方针的认识,很有意义。康复医学是一门学科,不可能自发先知,教育者自己首先应当受教育。因此,在普及康复医学知识时,更要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学院校的领导多做宣传,使康复医学事业得到更多的支持,并沿着学科自身的规律和方向发展。

5加强国内外康复医学学术交流

为活跃学术气氛,卫生部于1983年4月批准成立中国康复医学研究会,1987年经中国科协并报国家科委批准,该研究会更名为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至今设有康复医学教育、中医与西医结合、康复工程、老年病康复、心血管病康复、脑血管病康复等18个二级专业学会;已经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分会。多年来,中国康复医学会及各地分会,在团结康复医学工作者、促进学术交流、传播学科信息、培训专业人员、开展国际交流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需要继续发挥其作用。

在国际交流方面,如前所述,我国曾经多次派遣人员出国进修、考察,也多次参加国际上的康复医学学术活动。同时,美国世界康复基金会腊斯克教授以及世界卫生组织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东南亚等国家的康复医学专家,也先后来华访问、考察。我国还陆续翻译出版了腊斯克教授主编的的《康复医学》(1997年,第四版)和《克鲁逊:物理医学与康复手册》(1982年出版),《在社区训练残疾人》、《国际残疾人分类》、《残疾的预防与康复》、日本的《康复白皮书》(增订版,1981年)、《康复技术全书》等。英、美、日本、荷兰等国家的康复刊物也转载了我国这门学科的有关文章和信息。1987年、1990年,先后在广州中山医科大学和武汉同济医科大学两个康复医学教研室,分别成立世界卫生组织康复医学合作中心。1996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在广州举办了“国家间有关社区康复计划和管理研讨会”,来自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观、考察了广州金花街等社区的社区康复。

6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在部署有关医学工作时,特别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侧重点要放在一级预防上,诸如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优生优育等。目前,我国大力开展的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食盐加碘等,正是预防工作的具体实施。这些投资低、效益高的举措,有利于防止残疾和慢性病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劳动力,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也有利于减轻群众疾苦和经济负担,应当坚持下去,并扩大预防项目,以造福人民。为推动残疾预防工作的发展,卓大宏主编的《中国残疾预防学》一书于1998年问世,全书120万字,是我国“九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中的一种,也是国内外第一部全面论述残疾预防理论和方法的书籍,是一本具有开创意义的专著。这本书与《残疾预防丛书》的相继出版,二者相互结合,将有助于残疾预防工作的普及与提高更好地结合,相得益彰。

7三项康复卓有成效

我国开展的残疾人“三项康复”(即白内障手术复明、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聋儿听力训练)也卓有成绩。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仅在“九五”计划期间,就有“430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主要是“三项康复”)。广大医务人员为完成“三项康复”任务,发扬革命人道主义精神,深入农村、厂矿、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里,克服种种困难,技术上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其业绩受到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残疾人及其家属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