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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诚信建设的医学科技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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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诚信建设的医学科技论文

1提高“失信成本”

“失信成本”顾名思义即是指失信者由于失信行为所导致的沉重代价,因失信程度各不相同,其付出的代价也不尽相同。具体到医学期刊的建设方面,即是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学毕业生等因论文剽窃等学术造假行为的出现,获得的被列入医学科研行业及出版行业黑名单等。而目前,导致我国医学科研方面失信现象不断出现的直接原因主要是失信成本过低。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人们文化底蕴还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意识及信用观念上认识还较为淡薄,从而影响到良好信用风气的形成。加之,价值观受到激烈的碰撞,缺乏强有力的控制机制,导致人们道德规范紊乱。同时,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也促使人们对某些失信现象习以为常,医务工作者仅在电脑上进行简单的复制、粘贴,一篇冠以自己名字的原创“学术发现”就堂而皇之地成文,一旦经过专家及编辑部审稿进行出版发行,可以给造假者带来一定的学术价值以及巨大的经济利益;即便被发现,在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下,对造假者也不会带来过大的影响,结果至多是编辑部撤销该论文的发表,但并不会将造假者列入业界黑名单或通报给造假者单位知晓等,也不会影响其行政资源及学术地位。以上原因造成了守信者未得到有效的保护、激励,而失信者也未得到有效的惩处。分析研究美国保障学术诚信的相关制度显示:美国有效的社会诚信机制和学术诚信环境使违背学术诚信的人在社会上难以立足。

如麻州医药注册委员会查实,有1位申请在马萨诸塞州开业行医的医学博士,因在读博士期间发表的4篇论文有作弊行为,被认为此人不具备行医所必备的品德素质,由此未能获准领取执照。其次,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各个基金会在审批科研项目及经费时,除考查学术能力外,将重点关注申请人的学术声誉。因此,笔者建议适当提高学术造假者的“失信成本”。就医学期刊编辑而言,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1)建立造假者“黑名单”。对发现明显造假的作者除了撤稿、不再刊用其论文外,还应在每期刊物以及编辑部网站上设立专门的版面予以信息公布,使造假者“无以遁形”,对其学术造假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2)与作者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针对医学期刊作者主要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医学高等院校的医学生等,一旦查实造假情况,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及院校,断绝造假者利用学术造假所得到的晋升职称职务的机会。(3)对于有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发现造假后应通知给予基金项目资助的机构,必要时,建议取消其对基金课题的资助。建议欲将学术研究作为自己终身事业的医务工作者、科研人员等,必须将学术诚信视为生命,摆放在职业道德的首要位置。加强科学实践及理论研究,再通过学术期刊这个平台,将学术成果进行展示和分享,以期为基层医务工作者起到指导意义,为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好典范。

2培育守信环境,加强作者教育

重建学术诚信不仅是学术界自身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所在。学术界不可能脱离社会大环境之外,在全社会普遍诚信缺失的背景下仅仅要求医务工作者诚信是不现实的。对于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的治理,社会各界的共识是:只有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才是治本之策。诚信缺失的治理,建立全国范围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当前中国最紧迫的。医学科研诚信建设的原则和规范,必须以医疗、出版的道德体系来体现,该领域的道德滑坡和从事该种职业的主体奉行权利本位、个人主义等价值观有很大关系,因受到利益的驱动,违背道德体系的事件屡有发生。针对学术诚信缺失的治理,同时还应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员的信用制度及科研项目诚信保证金制度,强化科研道德与诚信管理,建立、健全科研道德与诚信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学术期刊需要建立事前的引导与预防机制,作为学术期刊的编辑应主动地告知作者如何避免学术失信的发生,如论文中使用的定义是否科学、合理;文献的来源是否清晰、准确,文献的引用是否真实、准确;论文实验的设计是否合理,结果、讨论部分是否能被其他学者印证;论文所采用的材料是否真实、客观,论据是否严密等,应协助作者避免抄袭、剽窃及自我剽窃。同时,在投稿时要求每位作者签署学术诚信保证,并将一旦发现明确造假后期刊将启动的追责程序告知作者,增加威慑力并促使其提高警觉。

3完善审稿程序

目前,国内的科技期刊一般采用编辑初审、专家复审和主编(或编委会)终审的三级审稿制度,三级审稿制度根据期刊的办刊宗旨和具体要求对稿件质量进行取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所刊论文的科学性及学术性,但在学术诚信建设方面,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3.1编辑初审环节是论文否能进入复审环节的第一道关口,能初步决定论文是否采用。

基本的作法是每期刊物设立1名责任编辑,责任编辑在通读整篇论文的基础上,对其政治导向、学术价值及学术内容等进行全面审查;同时,由责任编辑进行送专审等操作,这种做法明确了每期编辑的职责,增加了编辑的责任心,如出现学术造假情况可以有效地追责,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学术失信行为的发生。但此做法也导致了所谓人情稿的出现,切记稿件质量就是期刊的生命,编辑人员应不受人情关系干扰,不怕得罪人,将刊物的学术质量放在首位。故建议由电脑随机分配送审专家,责任编辑只是对专家审稿后的程序负责,防止人情稿。

3.2初审通过后,将稿件送论文同行专家复审。

编辑部门尽可能选择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熟悉稿件研究领域的专家进行审稿,这对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有积极的意义。首先,稿件送审时,坚持小同行对口送审,专家针对稿件取舍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及看法,以便及时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其次,对审稿专家也要进行事后问责制度,将其专审的论文是否涉及学术失信问题作为评价审稿专家审稿效率及成绩的重要因素,并根据此标准调整审稿专家名单,使那些学术严谨,对稿件真正负责的专家留在审稿专家队伍中,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进行发表。

3.3终审阶段是封锁学术造假的终末阶段。

医学科技期刊作为维护医学学术诚信的守护者,理应站在维护科研学术诚信的一线。因此,在编辑部加强对违反学术诚信的惩罚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对学术期刊的主编(或编委会)、审稿人及编辑人员而言,若任由失信稿件流入审稿流程甚至进行刊登,其行为的本身就是严重的失信行为。要使得学术失信者难于在社会上立足,必须从审稿流程上就杜绝失信稿件,主编(或编委会)、审稿人及编辑人员必须严防死守,拒绝此类稿件的进入。日常工作中,首先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组建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审稿队伍、编辑队伍;其次,重申对主编(或编委会)、审稿人及编辑人员的问责制度,要求主编或编委会、审稿人及编辑人员对每一篇拟刊发稿件的学术诚信问题负责,通过此问责制度,严格惩罚失信行为的发生。

4建立统一领导

目前,国内对科技期刊诚信体系建设的探索主要还集中在呼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期刊的版权保护措施,由国内科技期刊行业共同声明等。基于目前尚停留在行政命令、书面文件和行业自律阶段,笔者建议设立国家级监督机构,建议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同科技局,共同开展科技期刊信用评级管理制度,将科技期刊的学术诚信作为考核体系中的一项核心指标,调查全国范围内的科技期刊刊载论文的学术信用现状,以此来决定科技期刊的最终信用等级,并引入末等淘汰制度。实行各医学期刊反失信调查联网制度,若某一作者在一个期刊上出现学术失信现象,即被列入全国学术信用登记之中,扩大其学术失信的影响面。同时,成立国家级监督机构,有效地行使监督及制裁权,如向作者所属科研机构直接去函,以行政命令对学术失信者进行严厉的惩戒,提高学术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国家领导人刘延东在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上指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采取“零宽容”政策。在学术不端行为不断曝光的今天,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如何坚守学术论文的创新性、如何坚持三级评审制度是每一位学者及学术期刊编辑必须考虑的问题。远离学术失信、尊重读者、尊重科学是医学期刊编辑不容推卸的责任与义务。

作者:张耀元单位: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