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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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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分析

摘要

医疗纠纷不断出现,原因主要有医学的特殊性、患者的心理期望、医院的管理、医疗体制等原因造成,本文认为为解决医疗纠纷,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创建医疗纠纷的调解机构、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完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构建我国和谐医患关系。

关键词

医疗纠纷;医疗鉴定;解决机制

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不断增加。2014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11.5万起。医疗纠纷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损害了医院的声誉。如何解决医疗纠纷,建立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单位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的建议。

一、我国医疗纠纷的特点

(一)医疗纠纷的主体限于医患双方所谓医疗纠纷的主体,是指从事医学治疗、护理的机构及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与患者及其相关人员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具体说,主要包括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患者家属及其他关系人四个主要方面。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疗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妇幼保健院(站、所)、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等。这些机构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赢利性医疗机构之分。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患者,是指在医疗机构中接受医疗服务且自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病者或者伤者。患者家属及其其他关系人,患者家属是指患者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医方的过失而失去生命的患者的具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直系亲属,其他关系人,包括患者的单位,保险公司等。

(二)医疗纠纷的客体包括双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医疗纠纷的客体。医疗纠纷的人身权包括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也包括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的人格权、名誉权等。特别是发生医闹事件,给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名誉、人格造成重大损害。财产权包括患者及其家属所受到的财产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三)医患纠纷的内容是医患双方因医疗纠纷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医患纠纷的内容,主要在于医患双方争议是否由于医疗活动而产生权利和义务,以及由此而发生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四)患者维权困难由于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医学的特殊性,举证的困难,司法的不通畅等等。造成患者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困难。

(五)医疗鉴定缺失公信力一是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为医学会。而医学会鉴定人员往往是由当地有关专家组成。这些专家有些本身就是当地医疗机构的领导或医疗人员,导致患者及其家属不愿选择医疗医学会鉴定。二是医疗鉴定的重要依据是病历,病例的真实性对于案件的判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医院的病历管理不够严格,经常发生篡改病历现象发生,因而影响医疗鉴定的公信力。

二、我国目前医疗纠纷产生原因分析

(一)医学的特殊性,易发医患纠纷医学作为一项生命科学,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医学的复杂性、不可预知性,诊断护理相关技术的局限性等。非专业人员不能了解和认知,更不能为所有患者及家属所理解。因此,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极易产生矛盾。

(二)患者的心理期望与现实的差距引起医患纠纷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要求越来越高,对病情的认识不足,对发生的意外事故不理解。一旦治疗效果与期望值有差别,缺乏心理准备,无法接受现实,误认为医方没有尽力或诊疗不当。

(三)医院管理、医疗水平、服务态度等不够完善一些医院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服务不周到细致,有些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够精良,缺乏责任心,态度生硬,与患者沟通不够,没有充分告知病情。更有一些医疗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采用不正当手段,如过度治疗等。造成双方矛盾,引起医疗纠纷。

(四)社会因素多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法律意识的提升,带给人们维权意识增强。二是新闻媒体的报到和传播,提高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害怕电视、报纸、网络报到的案例在自己身上发生。三是社会存在的资源和利益分配不公,因病致贫现象还存在,造成一些人心理不平,从而加剧医患关系的恶化。四是一些专业的医闹人员,故意制造或扩大事端,煽动宣传,引起医患矛盾。

(五)医疗体制存在诸多问题我国的医疗体制还存在一定问题,政府投入不足,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一定限制,医疗费用上升,大病、重病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医疗责任难以确定,患者处于弱势地位,医疗赔偿机制欠缺,相关监督部门管理不足。

(六)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有关医疗卫生领域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这些法律大多只是对医疗机构和医护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范,关于患者的权利、赔偿认定及标准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三、完善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一)创建医疗纠纷的调解机构,完善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创建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明确规定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作为第三方所处于的法律地位及具体的经费来源、人员构成、调解程序等内容。

(二)完善医疗机构的病历管理,增强病历的公信力近年来,医疗纠纷依然是非常普遍的社会问题之一,社会各界对此也非常关注,因此,实际上病历就成为了双方问题的关键证据。医患关系的紧张造成了很大的社会不安问题,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是现在社会势在必行的措施,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病历的管理。2002年,卫生部就颁发了病历书写规范的试行版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010年正式修订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再次强调了病历制度的关键性。应增加电子病历的管理模式,以便从各个方面避免信息的错失,同时作为医疗纠纷解决的重要证据。加强病历的管理,是医疗单位的重要工作。病历必须规范、完整,禁止任何人篡改病历。病历应作为医疗单位对医务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从古至今,医者都是受人尊敬的,所谓医者仁心,就是表现了医者的工作操守,医生这样一个担任救死扶伤的职业,其工作人员应该有更强的责任感,并且对生命做到尊重。医务工作者的医德的培养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环境,医疗机构必须为医务人员创设一定的工作条件环境。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报酬,对医务人员给予人文关怀。

(四)完善医疗纠纷鉴定制度病例是我国目前现医疗纠纷诉讼中重要的鉴定材料,病例的真实性对于案件的判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院方需要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于病例的制作必须真实,同时要注意病历的保存。遏制病例造假,有效保护鉴定材料。

(五)健全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明确规定医疗单位、患者的权利和地位、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赔偿的标准等相关法律问题。

(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我国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尽快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对农村及困难家庭给予特殊的医疗保障。在城市社区加大卫生保健的投入,开展医疗保健的宣传和培训。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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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娴 单位:鞍山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