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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概况
此次疫情通过病例搜索共发现市建安小学室内游泳馆8月1~15日短期游泳培训班的学员中有31人发病,该期培训班咽结膜热的罹患率为18.56%(31/167)。由于本起疫情正处学校放暑假期间,未造成学校内传播。通过病例监测,亦未发现疫情在社区内蔓延。
流行病学调查
1时间分布本起疫情发病时间比较集中,在8月3~11日之间,主要集中在8月4~9日,共发病26例,占发病总数的81.25%。8月8日与8月9日出现发病高峰,分别发病6人和9人,共15例,占发病总数的46.88%。
2年龄与性别分布病例均为在校小学学生,年龄7~13岁,其中7岁5例(16.13%)、8岁2例(6.45%)、9岁7例(22.58%)、10岁7例(22.58%)、11岁4例(12.90%)、12岁2例(6.45%)、13岁4例(12.90%);男孩12例,女孩19例,男女性别比例为1︰1.58。
3游泳培训班级分布31例发病学生中,4人为8月1~15日游泳培训上午班的学生,该班的罹患率为7.55%(4/53);27人为8月1~15日游泳培训下午班的学生,该班的罹患率为23.68%(27/114)。从所属学校来看,发病学生为市实验小学、师范附属小学、县实验小学等6所在校学生。
4临床特点起病较急,主要以发热、咽痛为主,部分病例有眼结膜炎症状。32例病例均有不同程度发热,体温最高者达40.8℃。其他临床表现为咽痛(78.13%)、眼结膜炎(31.25%)、恶心呕吐(25.00%)和咳嗽(21.88%)。在早期调查收集的6名患儿血常规化验单中有4人白细胞总数增高,3人中性粒细胞比率增高。病例病程较长,5~10d。预后良好,无死亡病例。
5关于首例病例的调查在病例搜索中发现,上一期游泳培训班(7月15~30日)下午班的学生中有1例病例,于7月29日出现感冒症状,8月5日发热,8月6日住院治疗1周后痊愈。该病例于7月29日出现症状即停止了游泳训练课程,发病前无与同类病人接触史,亦无与后期游泳培训班的学生密切接触史。另在调查中发现,7月15~30日游泳培训下午班的病例中有1名学生在培训结束后又继续参加了8月1~15日游泳培训下午班的课程,该学生于8月6日开始出现发热等症状。由于游泳馆对于游泳培训班学员的信息登记不全,致使无法对最近两期游泳培训班的所有学员进行详细调查。
游泳馆卫生学调查
该游泳馆位于学校操场下面,处于半地下状态,仅一面有窗户,通风条件较差。游泳池水每3~4d换一半池水,水质消毒未按要求进行记录。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和淋浴室设施配置符合要求。8月10现场采取池水利用比色法进行检测显示余氯含量不达标,不足的是未进一步对池水进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检测。
实验室检测
采集5例患儿咽拭子在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并将咽拭子送往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腺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显示,5例患儿中有4例咽拭子呼吸道腺病毒特异性DNA核酸片段检测为阳性,5例患儿咽拭子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的情况,初步判断此次疫情可能为一起腺病毒引起的咽结膜热暴发,为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立即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预防控制措施:①立即动员学生家长积极治疗患病学生,组织市人民医院儿科专家进行指导诊断和治疗;②为有效避免再次引起聚集性疫情,对该游泳馆采取停业整顿措施;③对该游泳馆未发病的游泳培训学员进行隔离观察;④加强疫情监测,要求全市游泳馆每日对游泳学员进行筛查以及医疗机构每日上报游泳学生就诊病例,及时发现和报告新病例;⑤做好卫生消毒,对游泳馆及相关设施进行水、地面、物体表面等进行消毒;⑥开展腺病毒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强调通风、洗手等措施。
讨论
咽结膜热是以发热、咽炎和结膜炎为特征的一组疾病,常由腺病毒引起。本次疫情是一起典型的咽结膜热暴发,时间和地点比较集中。不足2周时间内在参加游泳培训的学生中共发生31例病例。病例持续高热,伴咽炎、结膜炎,部分病例尚有恶心呕吐、咳嗽、头痛等症状,符合腺病毒感染的临床表现。
据报道,腺病毒咽结膜热主要由3、4、7型引起,目前我国学龄儿童以及低年龄组儿童的腺病毒感染主要为3型所致。经过实验室采样与检测证实本次疫情是一起由腺病毒感染引起的暴发。根据发病病例均有近期在建安小学游泳馆游泳培训史,及时关闭游泳馆后疫情得到迅速控制;该游泳馆池水换水、消毒等存在卫生隐患;能追溯到的最早发病病例为上一期培训班学员,且与后期游泳培训班的学员无密切接触史。因此,推断本次流行可能是通过被污染的游泳池水造成传播的,近年来已有较多类似的研究报道。
本次疫情发生的时间正值学校放假期间,患病学生家长反映及时,经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疫情很快被扑灭。本次疫情中游泳馆池水换水与消毒不符合要求,在疫情早期游泳馆发现部分学生有发热等症状后仍在坚持游泳培训后并没有立即采取措施或上报主管或卫生部门而致使病例进一步增加。通过此次疫情的发生应吸取教训,一方面,公共游泳馆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公共游泳场所应建立疾病监测制度,对有发热、眼结膜充血等症状者禁止或劝止入池。本起疫情首先是由学生家长电话反映获知的,医疗机构监测发现相对较晚。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公共游泳场所相关人员进行关于此类疾病的培训,提高其监测报告与防治能力。
作者:黄永 赵武 陈珊珊张胜马何益新单位: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管理科铜陵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