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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方法及环境的法医学鉴别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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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方法及环境的法医学鉴别

作者:陈军王润杨汝鹏何瑞俞健梅李桢尹建华金涛王旭马卫民普卫东单位: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昆明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区分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区分局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

调查表设计

结合本项目研究目的,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专门制作了调查表,并请专家对调查表进行了修改。调查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本的人口学资料,如性别、年龄、籍贯、住址、文化程度、职业、婚恋情况等;二是自杀基本情况,包括自杀方式、自杀原因、发现死者时间、推断死亡时间、自杀工具、死因;三是自杀环境情况,主要指自杀地点的情况;四是现场勘查情况、尸表或尸体解剖检验情况。

调查方法

我们前往昆明市公安局及其四个分区(五华、西山、盘龙、官渡)公安局进行案例资料调查,专门聘请各公安局法医技术骨干老师对项目调查进行指导,尽可能收集调查表各项目内容。

统计分析

采用SPSS11.5统计学软件进行检验分析x2检验描述,P<0.05,说明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将收集到的180例案例资料分为三组:性别组、年龄组、社会经济阶层组,从性别、年龄、社会经济阶层三个方面来对180例案例资料的自杀方式和自杀环境进行研究。

1自杀方式的分组描述

依据收集到的180例案例资料的原始资料,确定10种自杀方式备选。2.2性别组自杀方式调查统计结果180例自杀死亡者中,男性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高坠、自缢、自溺、服毒、煤气、割腕、割颈、服药和吸毒;女性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自缢、自溺、高坠、服毒、煤气、割腕和割颈。具体结果见表1。

3年龄组自杀方式调查统计结果

我们参阅相关研究,将180例案例资料的年龄按年龄段分为六个组。180例案例资料中,20岁以下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高坠、自溺、自缢和煤气;20~29岁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高坠、服毒、自溺、自缢、煤气和服药;30~39岁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服毒、高坠、自缢、自溺、煤气、割腕和服药;40~49岁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自缢、自溺、高坠、服毒、煤气、割颈和服药;50~59岁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自缢、高坠、自溺、服毒、煤气和割颈;60岁以上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高坠、自缢、自溺、割腕、煤气和服毒。

4社会经济阶层组自杀方式调查统计结果

依据180例案例资料的原始资料,从死者的文化程度、工作、住所,以及死者穿着和随身遗物五个方面,对所有案例进行经济阶层划分。180例案例资料中,社会经济阶层较高的自杀人群有54例,他们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高坠、自缢、自溺、煤气、服毒和服药;社会经济阶层较低的自杀人群有126例,他们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自缢、高坠、自溺、服毒、煤气、割腕、割颈、服药和吸毒。

5SPSS11.5统计学软件检验分析结果

通过crosstabs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性别组和社会经济阶层组两组中(P=0.285,P=0.399),P值均大于0.05,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即男性和女性在选择自杀方式上没有显著性差异;社会经济阶层较高人群和社会经济阶层较低人群在选择自杀方式上也没有显著性差异。年龄组的检验结果,P=0.000,P<0.05,达到显著性水平,即不同年龄阶段人群在选择自杀方式上有显著性差异(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180例自杀案例中,20岁以下年龄段的人群选择的自杀方式较其他年龄组少,一般选择自溺、高坠和自缢;20~29岁年龄段的人群,选择高坠和服毒者居多,其次是自缢和自溺;30~39岁年龄段的人群,选择服毒、自缢、高坠、自溺的较多;40~49岁年龄段的人群,多数选择自缢、高坠,其次是自溺和服毒,此外在此年龄段中选择割颈这一自杀方式的人群在所有年龄段的人中占据多数,同时这一年龄段还出现了通过吸毒来自杀的人群;50~59岁年龄段的人群选择自杀方式与40~49岁年龄段的人群有相似之处,以自缢和高坠者较多,并且选择割颈的自杀人群只出现在这两个年龄段,但是这个年龄段没有出现通过选择吸毒自杀者;60岁以上年龄段的人群,选择自缢、自溺、高坠、割腕自杀的人数在所有年龄段中最多,同时只有30~39岁年龄段和60岁以上年龄段的人群选择割腕这一自杀方式。

6自杀环境选择的分组描述

依据收集到的180例案例原始资料并参阅相关文献,确定9种自杀环境备选。

7性别组自杀环境调查统计结果

180例案例资料中,男性自杀死亡者对自杀环境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公园或绿化带、滇池水域、医院、工作单位、池塘或水库、旅馆或宾馆和公路或立交桥;女性自杀死亡者对自杀环境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滇池水域、工作单位、旅馆或宾馆、池塘或水库、医院、公路或立交桥和公园或绿化带。

8年龄组自杀环境调查统计结果

180例案例资料分析结果,小于20岁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公路或立交桥、滇池水域和池塘或水库;20~29岁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公园或绿化带、旅馆或宾馆、工作单位、医院、池塘或水库和公路或立交桥;30~39岁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滇池水域、工作单位、旅馆或宾馆、池塘或水库和医院;40~49岁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滇池、公园或绿化带、工作单位、池塘或水库、医院、旅馆或宾馆和公路或立交桥;50~59岁的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公园或绿化带、医院、滇池水域、工作单位、池塘或水库和公路或立交桥;60岁以上的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滇池水域、工作单位、医院、公园或绿化带、池塘或水库和旅馆或宾馆。

9社会经济阶层组自杀环境调查统计结果

180例案例资料中,社会经济阶层较高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工作单位、滇池水域、医院、池塘或水库、旅馆或宾馆、公园或绿化带、公路或立交桥;社会经济阶层较低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由多到少依次为家中、滇池水域、公园或绿化带、医院、池塘或水库、旅馆或宾馆、工作单位和公路或立交桥。

10SPSS11.5统计学软件检验分析结果

通过crosstabs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性别组和年龄组两组中(P=0.048,P=0.000),P值均小于0.05,达到显著性水平,即男性和女性在选择自杀环境上有显著性差异(见图2);不同年龄段人群在选择自杀环境上也有显著性差异(见图3)。对社会经济阶层组的检验结果显示,P=0.583,P>0.05,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即社会经济阶层较高和社会经济阶层较低人群在选择自杀环境上没有显著性差异。图2中可以看出,男性选择在公园或绿化带、工作单位、医院自杀的人数多于女性;而女性选择在滇池水域、池塘或水库、旅馆或宾馆者自杀的人数多于男性。从图3可以看出,180例自杀案例中每个年龄段的自杀者中,选择在家中自杀的都居所有自杀环境之首,选择在滇池水域自杀的人群在30~39岁、40~49岁和60岁以上这三个年龄段居多;选择公园或绿化带自杀的人群在50~59岁和60岁以上各年龄段的居多;选择池塘或水库自杀的在60岁以上这一年龄段居多;选择工作单位自杀的在40~49岁和60岁以上两个年龄段居多;选择在旅馆或宾馆自杀的人在30~39岁这一年龄段居多。

讨论

1自杀方式的讨论

180例自杀死亡者中,较常用的自杀方式依次为高坠、自缢、自溺、服毒和煤气,这些自杀方式均极易达到成功自杀的目的。其他自杀方式,主要有割腕、割颈、服药(主要是精神药品)、吸毒等。自杀方式的选择在性别上和社会经济阶层上均无显著性差异,但各年龄段的人群在选择自杀方式上存在显著性差异。180例自杀死亡者中,出现了两个自杀高峰年龄段,即30~39岁年龄段和≥60岁年龄段,这与我国人群自杀高峰年龄段基本一致。在各年龄段较常见的自杀方式(如高坠、自缢、自溺、服毒等)都是最易被选择的,这主要与这些方式的简便易行和容易使自杀成功有关。20岁以下自杀人群所选择的自杀方式主要是上述较常见的自杀方式,如高坠、自缢和自溺,这个年龄段的自杀人群主要为初中生和高中生。我们认为,他们对于自杀事件相关情况的了解主要来自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处于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自杀方式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模仿性。高坠、自缢和自溺等自杀方式在新闻媒体报道的自杀事件中出现频率较高,故这个年龄段的自杀人群选择的自杀方式就较为常见和单一。20~29岁的自杀人群主要是大学生和刚进入社会的青年群体,这个年龄阶段的人群具备了广泛接触和获取信息的条件,但刚脱离父母的他们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遇事易于冲动,故他们在自杀方式的选择上除了选择上述较常见的自杀方式外,也还会选择较为特殊的自杀方式,如服药。

30~39岁的自杀人群在本项目研究中人数最多,他们选择的自杀方式上也较其他年龄段多。我们认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群离开父母和学校,刚进入社会不久,正处于工作起步和家庭建设的双重压力下。面对这种全新的环境变更,他们缺乏解决困境的有效经验,此种情形极易使他们身心疲惫,进而出现心理危机,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同时,这个年龄段的人群多数倾向于选择激进性、暴力性的自杀方式,如服毒、高坠、割腕和自缢。40~49岁这个年龄段的自杀人群,除了选择较常见的自杀方式外,还出现了选择割颈和吸毒来实施自杀行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具备了一定的人生经验,对自己做出的决定往往都经过深思熟虑,当他们决定自杀时对自杀方式的选择上都倾向于选择容易成功的自杀方式。50~59岁的自杀人群在自杀方式的选择上与40~49岁这个年龄段的自杀人群基本一致。60岁以上的人群,他们多数已从工作岗位上退休下来。面对闲暇的生活时光,突感无所适从,失去了自身价值感,此时子女们也离开他们去组建新的家庭,加重了他们内心的孤寂感,这样的境况让他们失去了继续生活的动力,往往选择自杀结束生命。因此,他们在自杀方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简便易行且容易使自杀成功的方式。

从性别因素来看,男性自杀死亡者对自杀方式的选择相对于女性来说更为激进。多数男性选择高坠、自缢、割颈和割腕,这些自杀方式容易达到自杀成功的目的。既往研究结果,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报道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但女性自杀者选择的自杀方式比男性温和,且她们自杀时的隐蔽性不强,导致女性自杀成功率不高,从而形成我国女性自杀发生率高、自杀未遂率也高。这样的差异在本次研究中没有得到体现,这可能与所收集的案例数量有关。

2自杀环境选择的讨论

我们收集到的180例案例资料中,选择在家中自杀的达到了87例,明显高于选择其他环境自杀的人群,认为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家居让人具有良好的归属感;二是家具有良好的隐蔽性,便于自杀成功;三是自杀成功后便于亲属发现,能及时办理相关后事。对自杀环境的选择排在第二位者为滇池水域,这主要是滇池及其进入滇池的河道为自杀者提供了实施自杀的天然条件。男性和女性在自杀环境的选择上有显著性差异,男性选择的环境便于实施激进性的、暴力性的自杀行为,以引起一定的关注或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在公园或绿化带自缢,在工作单位跳楼等;女性选择的自杀环境多为安静、偏僻的场所,不易被及时发现,如在滇池自溺、在旅馆或宾馆服毒等。男性和女性存在如此的差异,我们认为可能与男女之间的性格差异有关。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在自杀环境的选择上存在显著性差异。20岁以下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较单一,可能与其社会接触面不广和社交圈子较窄有关。20~29岁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范围得到一定的拓宽,这与他们的社会接触面得到拓宽和社交圈子变大有关,如有了工作单位便有条件去旅馆或宾馆住宿等。30岁以上的自杀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具备了一定的隐蔽性,这大概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他们的思想认识得到不断提高,人生经历也得到不断丰富,对于付诸行动的决心坚定有关。30~39岁的自杀人群中表现出选择在旅馆或宾馆自杀的人数较多,这可能与这个年龄段人群在工作上有较多的出差机会,或是热衷旅行有关。50~59岁的自杀人群选择在医院自杀的人数最多,我们认为他们年轻时有健康的体魄,进入该年龄段面临着很多疾病(如癌症、糖尿病、高血压等)的困扰和折磨而不得不呆在医院治疗,当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进一步加重时他们会彻底绝望,就地选择自杀。60岁以上的自杀人群选择在家中自杀的人数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这主要和人老后归属感更强,以及他们行动不便有关。我们研究表明,社会经济阶层的高低在自杀环境的选择上没有显著性差异,但在所调查的180例自杀案例中,社会经济地位低的自杀人员占70%,这说明经济状况的好坏对自杀亦有一定的影响。

讨论

本次研究结果提示,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对自杀方式的选择存在显著性差异;男性和女性对自杀方式的选择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社会经济阶层较高和社会经济阶层较低对自杀方式的选择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男性和女性对自杀环境的选择存在显著性差异;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对自杀环境的选择存在显著性差异;社会经济阶层较高和社会经济阶层较低对自杀环境的选择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自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虽然它的发生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但不同的自杀人群对自杀方式和自杀环境的选择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法医学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在对自杀死亡事件进行鉴定时,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这样给出的鉴定结论才能客观、公正地解释自杀死亡事件,避免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