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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病毒感染的聚集性疫情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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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病毒感染的聚集性疫情

摘要:目的通过对黔东南州一起COVID-19家族聚集性疫情开展流行病调查,分析该起疫情的流行病特征,为有效控制COVID-19的传播提供对策与依据。方法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用描述性研究方法对病例三间分布及其他流行病学特征进行描述和分析。结果该起家族聚集性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累计报告8例病例,有3例为确诊病例(A、D、E),5例为无症状感染者(B、C、F、G、H);传染源为武汉自驾来黔探亲的B或C,B和C自武汉来黔后居住在A、H家中,多次参与家庭聚餐,导致A、D、E发病。对A的154名密切接触者进行进行COVID-19核酸检测,发现B、C、F、G、H核酸检测阳性,且均为无症状感染。结论武汉来黔无症状感染者为本次疫情主要的病毒携带者,家族聚集、聚餐行为是COVID-19的高危因素,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能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好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治疗对预防病毒在社区传播意义重大。

关键词:病毒肺炎;家族聚集;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

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现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2020年2月11日,WHO将其相关疾病命名为“COVID-19”[1]。传染源主要是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经呼吸道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因人群缺少对新型病毒株的免疫力,全人群普遍易感[2]。现将黔东南州一起无症状感染者引起的COVID-19家族聚集疫情分析如下,旨在为制定COVID-19防控策略提供参考依据。

1调查对象和方法

1.1调查对象对2020年1~2月黔东南州某县发现的一起病毒肺炎家族聚集性疫情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开展调查。1.2方法1.2.1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三版)》[3]相关要求对3例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个案调查,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调查方式,梳理病例的生活轨迹和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联系,分析传播链,推断可能的感染来源。1.2.2实验室检测按照《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3]对所有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采集咽拭子、深咳痰液,送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开展实时荧光RT-PCR方法检测病毒核酸。1.2.3诊断标准按照《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3],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分为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症状出现前14d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前14d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有近距离(1米内)的接触者为密切接触者。

2结果

2.1病例的基本信息该起家族聚集性疫情共涉及8病例,确诊病例3例(A、D、E),无症状感染者5例(B、C、F、G、H);男、女各4例;年龄最小5个月,最大46岁;B与C、A与H、E与F为夫妻关系,A、C(A的二姐)、D(A的三姐)三人为亲姐弟关系,E为A、C、D的亲外甥(即大姐的长子),G为E、F之子。2.2病例的临床资料分析首发病例A,男,37岁,2020年1月15日自江西南昌自驾车回到黔东南州老家,1月22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症状,前往镇上私人诊所a输液治疗,症状无明显好转,1月26日病情加重到诊所b输液,未见好转,1月27日上午就诊县人民医院,门诊以“社区获得性肺炎”收入中医科治疗。入院时体温38.2℃,血常规:WBC7.18×109/L,N5.63×109/L,L1.10×109/L;胸部CR检查提示“双肺炎症”。入院后予头孢他啶抗感染、强力枇杷露止咳化痰等对症支持治疗。1月29日复查病情无好转,患者承认有武汉人员(B、C)密切接触史,当日经县医院专家组会诊后以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上报。1月30日核酸检测阳性,遂转州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月1日经贵州省疾控中心复核为核酸检测阳性,经省级专家组认定为确诊病例,2月5日转贵阳将军山医院继续隔离治疗。目前患者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D,女,43岁,系首发病例A的三姐,2020年1月15日自江西南昌自驾车回到黔东南州老家,1月26日晚因发热、咳嗽等不适就诊于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于次日凌晨2点多回到家中,1月27至29日于诊所b输液。1月30日晚作为A的密切接触者之一被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月31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月1日夜出现发热、咳嗽及咳痰,转县医院隔离病房。因有武汉人员密切接触史,且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临床表现,2月2日经县医院专家组会诊以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上报,并再次对D进行核酸检测,2月3日D的核酸检测阳性,被省级认定为确诊病例,并转至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5日转贵阳将军山医院治疗。目前患者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E,男,28岁,系确诊病例A的外甥,2020年1月15日自广东东莞返回黔东南州老家,1月18日至21日与A、B、C、D、H、F、G等亲属多次聚餐,1月31日作为病例A的密切接触者之一被集中隔离,2月5日因病毒核酸检测复检阳性而转州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并于当晚出现发热(38.5℃)、咳嗽等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症状,胸部CT检查提示“双肺炎症”。2月8日经省级专家组认定为确诊病例。目前患者已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B、C、F、G、H,均为A的密切接触者,均在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病毒核酸检测阳性,随即转州级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未出现状病毒肺炎临床症状。各病例情况见表1。2.3流行病学史确诊病例A和D发病前14d内均无农贸、活禽市场接触史,未接触和食用过野生动物,无武汉地区旅居史。2020年1月15日A、D、H一行10人(A与H、母亲、2个儿子共乘一车,D与丈夫、儿子、A的女儿及一远房亲戚共乘一车)自江西南昌回到黔东南州M县N镇X村,在途径服务区时仅稍作休息、上下厕所、购买食品,否认南昌生活和工作期间有“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1月17日B、C自驾车从湖北武汉来到黔东南州,寄住在A家中。1月17~21日,A、B、C、D、E、F、G、H多次参与家庭聚餐,聚餐期间均未佩戴口罩,聚餐人群有广东、重庆等地返乡人员,仅C、D为武汉地区来黔人员,均述未发现咳嗽、发热人员。病例E,发病前14d内均无农贸、活禽市场接触史,未接触和食用过野生动物,家中及邻居家无宠物/动物,无武汉地区旅居史。2020年1月15日自广东东莞返回黔东南州家中,否认东莞生活、工作期间有“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1月17至1月29日多次参与家庭聚餐,其中1月17日、1月21日与A、B、C、D等亲属聚餐,聚餐人群中仅C、D为武汉地区来黔,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聚餐期间未发现有咳嗽、发热人员。病例B、C,有武汉市居住史,B于2月1日首次肺炎核酸检测阳性,C于2月3日第二次的肺炎核酸检测阳性;H的接触史同A;F、G的接触史同E。2.4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对病例所在村逐户排查、走访调查,共确定密切接触者154人,包括亲属33人、医务人员11人、病友及病友家属25人、邻居76人、朋友8人、政府工作人员1人。154名密切接触者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医务人员进行每日二次的医学观察,除B、C、D、E、F、G、H外,其余147人在14d的观察期内无异常。从被感染病例的接触途径和频率来看,病例A和H,病例B和C,病例E、F和G同住一室且同床,各病例间存在同屋、同餐行为。同床、同住的家庭聚集因素为本次疫情的最主要传播因素,同屋、同餐的家庭聚集因素为本次疫情的次要传播因素。因诊疗和护理(11名)、同病房(25名)、交谈(1名)的密接者均未被感染。2.5感染来源与传播链分析本起家族聚集性疫情中首例病例A发病前1~5d(1月22日前)与无症状感染B和C共同居住生活,无其他COVID-19流行病学史,依据无症状感染者为传染源的条件[4],可推断武汉返黔无症状感染者B(首次肺炎核酸检测即为阳性)或C是本起疫情重要传染源,家庭聚集是本起疫情的主要传播方式。通过传播链分析,病例B为一代病例,C可能是B的二代病例,也可能性是A、D、E、F、G、H的一代病例,自武汉回到黔东南州M县与二代病例共同居住或反复聚餐,结果导致二代病例(A、D、E)发病,通过追踪传染源时排查出一代病例核酸检测阳性但无任何临床症状表现,与雷明玉等[5]研究结果一致。据LirongZou等[6]研究表明,在无症状患者中检测到的病毒载量与有症状患者相似,表明无症状患者的传播潜力。

3讨论

本起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①武汉返黔人员B、C未及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②无症状感染者隐蔽性强,无形中将病毒带给他人;③A出现症状后四处就医,私人门诊及医疗机构在接诊发热患者时,未询问武汉人员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延误了早诊、早治、早隔离;④疫情正值春节期间,相互串门和聚餐习俗增加了传播机会。控制疫情措施如下:①重视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管理。对病例所在的村寨开展地毯式的逐户排查,考虑到潜伏期传染风险,扩大密切接触者的排查范围,对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症状出现前14d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标本采样前14d,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有近距离接触的154名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续7名新增病例均为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其他人员未出现病例。②重视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再检测。对连续2次采样检测阴性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第3次采样,并有阳性检测结果发现(病例H)。③重视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救治。在获知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的第一时间将患者转至州级、省级定点医院治疗,确保了所有病例全部治愈出院。④重视对病例所在村的消杀工作。对病例居住过的场所进行4轮终末消毒,切断传播途径。⑤及时封锁县城。城内严禁非必要的人员和车辆走动,各条街道主干道设置监测卡点登记信息、测量体温,有效的做到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⑥重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流动车辆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资料、微信、QQ、短信等宣传方式并举,提升群众自我防护能力和防控意识。此次疫情处置经验有:①考虑到病毒核酸检测存在“窗口期”和采样、检测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假阴性结果,如病例H在第三次核酸检测才显示阳性,建议对接触时间长、频次高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多次采样,避免“窗口期”和病毒核酸检测假阴性而造成的漏检[7]。②随着复工复学的有序推进,餐饮、超市、客运、电影等公共服务行业逐渐恢复正常运营,应加强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可采取线上工作(教学)、分流、限流等方式[8],尽可能减少人员过度聚集,做好人员管控和健康宣教,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作者:覃常宇 邓茂铭 罗涛 唐德亮 侯兴华 杨熳 欧阳建华 单位: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