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主管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ISSN:1674-4853 CN:35-1294/D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由杜育群担任主编,由福建警察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类省级期刊。该刊创刊于1986年。主要刊登政法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双月刊,A4开本,邮发代号:34-94,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是一本由福建省公安厅主管,福建警察学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31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主要内容栏目有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法学论坛、警学研究、犯罪与对策_经济犯罪研究、教育教学研究。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主要发文机构有:福建警察学院(发文量45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教学;院校;教育;警察;犯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发文量10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犯罪;侦查;警务;刑事;警察”;西南政法大学(发文量9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犯罪;侦查;刑事;法律;司法”。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主要发文主题有犯罪、刑事、司法、院校、法律、警察、侦查、警务、刑法、教育。其中又以”犯罪(273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刑事”(161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司法”(106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教育”,仅发文80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福建警察学院 | 454 | 教学;院校;教育;警察;犯罪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109 | 犯罪;侦查;警务;刑事;警察 |
西南政法大学 | 99 | 犯罪;侦查;刑事;法律;司法 |
华东政法大学 | 79 | 犯罪;刑法;刑事;司法;诉讼 |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67 | 侦查;警察;法律;诉讼;教育 |
中国政法大学 | 57 | 犯罪;刑事;司法;刑法;法律 |
福建师范大学 | 35 | 文化;司法;禁毒;犯罪;高校 |
福建省公安厅 | 33 | 执法;机关;犯罪;执法规范;执法规范化 |
北京师范大学 | 32 | 犯罪;刑法;刑事;主义;法益 |
福州市公安局 | 25 | 道路交通;执法;信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36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34 |
福建省教育厅资助项目 | 2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21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12 |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9 |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 9 |
福建省高校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 | 8 |
福建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科/科技研究项目 | 8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