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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有关群众用电瓶电鱼、用电拖网打捞鱼,扰乱了渔业生产秩序,破坏了溪河生态环境的现象。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区2012年打击内河非法电鱼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2012年打击内河非法电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戴勇(兼)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行动目的
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我区溪河水域,尤其是对非法捕捞作业比较严重的重点水域进行重点打击,达到震慑违法分子,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目的。
三、主要任务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溪河渔业资源、实现溪河流域野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2、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及各镇(街)、村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打击电鱼工作,组织力量对重点河段进行集中打击。
四、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海洋与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内自然环境和非法捕捞作业的规律、特点,在区海洋与渔业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打击工作。
五、行动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5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阶段(4月15日——4月25日),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统一摘录印制《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资料,各镇负责辖区内渔民的宣传资料散发工作,同时,结合辖区实际,通过蹲点守候、走访渔民群众等形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摸清辖区内违法捕捞人员的作业时间、地点、特点等规律,并登记造册,为开展打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5月28日),根据各镇(街)调查摸底的汇总情况,在区海洋与渔业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镇(街)分管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各镇(街)干部、村干部、治安联防队等有关人员,针对重要河段、重点水域、集中检查,开展打击非法电鱼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5月29日——5月31日),由区海洋与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听取群众对整治效果的反映,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区海洋与渔业办公室对此次专项整治行进行总结上报,提出经验,查找不足,建立长效机制,为以后渔业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渔业法》精神和要求,从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业生态保护的高度,深刻认识电鱼行为的危害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周密部署,注重效果。各镇(街)要根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和要求,结合辖区内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根据辖区内电鱼的重点区域、船只数量、活动规律,在海洋与渔业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有的放矢开展行动,提高打击力度和效果。
(三)严肃纪律,注意保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镇(街)海渔(水技)站人员要严格服从区海洋与渔业办公室统一安排,必须参加所涉辖区内的打击行动,同时建立健全专项整治保密制度,在组织突击行动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协同作战,依法查处。加强公安等相关部门的配合,提高综合治理力度。在整个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我区渔政执法队伍的崭新形象;查处案件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