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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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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我镇生猪屠宰管理,净化肉品市场,有效杜绝“白板肉”上市销售、农村私屠滥宰生猪等现象,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根据重新修订施行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市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杜绝全镇所有菜场有未经检疫的“白板肉”上市销售和农村私屠滥宰生猪现象,建立起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安排和主要任务

从2012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3年4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9日)

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开展面上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

由镇定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镇农办、临山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质监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白板肉”上市销售和私屠滥宰生猪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3年4月底前)

镇政府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全镇菜市场定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甚至监管严重缺失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迎接市肉食品管理领导小组的检查。

三、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定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农办、临山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质监所、卫生监督所、环保所、宣传办、财政所等部门参加,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农办: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要落实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辖区内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私屠滥宰点的调查取缔工作;对全镇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必须严格加强管理,杜绝私屠滥宰点非法生产的“白板肉”上市。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屠宰生猪的检疫及监督工作,严把活畜采购调运关,防止疫情传播,对大市外输入的生猪产品,按照《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报验制度。

(二)临山工商所:负责上市肉品的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查处批发市场、超市、菜场及乡镇农贸市场上市交易未经检疫的“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查处批发市场、超市、菜场及乡镇农贸市场等生猪产品交易场所不按规定查验相关上市凭证,或不按规定做好查验记录等违规行为;会同宣传部门曝光典型案件。

(三)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的监管,依法查处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质监所:要加强对从事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管,依法查处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派出所、综治办:要及时查处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分子,严防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为定屠监管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六)环保所:要加强对屠宰场排放物检测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

(七)宣传办: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肉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肉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财政所:要保障屠宰管理和屠宰执法工作所需的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九)各行政村、各菜场、农贸市场:要按照《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对上市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对进场交易的生猪产品,必须严格查验检疫、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以及购货凭证,并做好查验记录,查验记录至少保存2年,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生猪产品,不得上市,并及时向工商部门和镇定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农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肉类食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安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各有关部门要把抓好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使命,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集中力量做好这项工作,让百姓餐桌放心。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发挥舆论媒体宣传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肉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参与、监督和促进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坚决杜绝相互推逶扯皮现象发生,必须形成监管合力,加快建立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认真落实,务求实效。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整治和分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镇政府成立定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镇长何明同志任组长,范秀华、胡荣江、潘立群、成波、钱骏、徐熠闻、戚国荣、陈云云、姚登纪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由范秀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实干工作班子,负责专项整治的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