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食品加工坊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镇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食品小作坊的安全现状,贯彻落实市食安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豆制品(豆芽类、豆腐类、豆腐干类、豆腐皮类、油豆腐类、千张类、臭豆腐类)、粮食加工品(普通挂面类、杂粮面类、手工面类、土索面类、年糕类、米线类、米粉干类)等14类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直接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坚持镇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帮扶、规范、提高”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食品生产秩序,提高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切实提高全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和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工作目标
突出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豆制品等14类食品的加工户(点);扶持和树立一批典型;打击关闭一批生产加工环境极其恶劣,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愿整改的小作坊。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全镇范围内列入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目录,规模在3-5人以上的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4类食品加工户(点)的有无添加非使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及原辅料索票索证、生产用水、加工场所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等内容。
四、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阶段(7月2日—7月14日)。各村制定小作坊整治工作方案,动员和宣传食品加工户(点),从思想上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向食品加工户(点)宣贯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市场准入的审查细则和管理办法等提高业主加工生产安全食品的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全市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4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现状、分布情况、生产条件、卫生状况等情况调查,真实确切完成普查表的填写(附件1),并建立调查档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落实责任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各食品加工户(点)对照《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场所及设施卫生防护要求》(附件2)进行自查自纠,重点在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各环节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进一步增强加工户(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第三阶段:引导帮扶、整改提高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在全面调查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条查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作坊,责令要求限期整改,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达标,确保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对加工条件基本符合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并有申请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意向的,给予重点帮扶指导,帮助其实施基本条件的完善改造,成为全市小作坊示范户(点)。通过规范提升、树立典型等措施,切实推动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
第四阶段:打假治劣、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环境极其恶劣又不愿整改的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嫌使用“吊白块”、“硼砂”、“工业盐”等非使用物质的食品生产加工户(点),立即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涉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打击非法添加等行为。
五、整治工作要求
1、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积极宣传推广整改成果、示范典型等,同时对生产加工环境尤为恶劣,且整改不力的食品加工户(点)坚决予以取缔,切实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保障我镇食品安全。
2、强化整治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梳理汇总上报专项排查行动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难点问题,不断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促使我镇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请各村联村干部在7月12日前将豆制品等14类食品加工点(户)调查表上报至各工作片,再由各工作片汇总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