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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安全治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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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安全治理方案

社区、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保两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我街道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2012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市2012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区2012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巩固提高“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和2013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努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企业负第一责任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

二、整顿任务

(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分析典型案例和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加大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整治超过标准规定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针对肉类制品和卤制熟食、水产品、乳及乳制品、小麦粉及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果冻、茶叶、渍菜(泡菜)、火锅等重点品种,严厉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使用单位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整顿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和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加大渔药、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产品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水产品中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测力度。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加强抽检,打击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三)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加强高风险食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和市场准入标志等食品质量安全制度,大力推进和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加大对生产乳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糕点和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健全快速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

(四)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顿。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强化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奶制品销售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台帐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机制。

(五)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整顿。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单位、外送快餐制售企业为重点,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指导餐饮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餐饮经营者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突出旅游餐饮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以及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六)开展畜禽屠宰和豆制品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以及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行为。规范畜禽屠宰,坚决依法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意见》要求,加强对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和豆制品生产小作坊的规范整治。

(七)开展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整顿。严查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整治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直属单位对本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要根据街道食药安委的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前,各部门仍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的职责,认真抓好整顿工作。职能调整到位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的职能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搞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或多头重复执法的现象。

(三)强化监管,打击假劣。各社区、直属单位在日常监管中,要加大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管力度,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杜绝检查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强化监管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对检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严惩违法行为和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检测,提高预警。各单位要结合年度食品抽检计划,加大检测覆盖面,共享检测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品种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清楚,方向明确,效果明显,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直属单位要制作食品安全整顿宣传栏、撑牌、主要路口拉横幅,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结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义,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幸福蠡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