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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区(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改变主要街道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创建卫生城镇,经研究决定,对前锋环岛——八一七街——商业街(以下简称“两街”)路段进行综合整治,以此促进我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为琅岐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优美舒适的环境。
指导思想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综合治理。为了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实现预期目标,区(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理。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改变不良的生活、卫生习惯,既要注重阶段性成效,更要注重长效管理,为琅岐经济区创造一个整洁、优美、有序、舒适、和谐的环境。
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琅岐经济区(镇)“两街”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琅岐镇政府,与镇清违办整合办公,负责日常活动组织工作,对每个阶段的活动提出具体的工作安排(以下称“两街”整治办)。
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两街”综合整治工作,争取2008年6月底前实现“两街”无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无店外店、摊外摊、无沿街堆放、无堆积垃圾、无卫生死角;做到规范管理,规范“门前三包”,规范店面招牌、广告牌和横幅标语,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达到整洁、优美、有序、和谐的目标。
整治内容:
1、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着重抓好规范停车、行车秩序。从严处罚乱停放、无序行车。坚持堵疏结合,增设停车位,加快停车点选址,确保“两街”交通顺畅有序。
2、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加强对流动摊点管理,严厉打击乱占道、乱摆摊等现象,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两街”经营户店外店、摊外摊的违规行为。
3、违章搭建整治工作。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依法拆除违法违规有碍市容市貌的乱搭乱建,禁止占道围档建筑。
4、广告招牌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和标牌设置,对逾期、破损、断壳、不洁的户外广告和不文明不规范的标牌进行一次性清理。
5、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临街单位、住户和商店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将垃圾杂物随意扔放。重点解决临街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垃圾乱倒等问题,沿街两侧餐饮店达不到排污和卫生要求的,限期整改或吊销营业执照。
6、加强对出殡队伍路线安排和秩序整治。
整治措施
1、区城市执法大队职责:
(1)负责取缔沿街门前等处乱堆放、悬挂、晾晒、设置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2)负责取缔在沿街路段摆摊设点;
(3)负责取缔沿街单位、居民、商家等占道堆放、经营、作业,严禁“摊外摊”“店外店”;
(4)负责取缔沿街违章搭盖建筑物;
(5)负责取缔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占道经营早、夜市。
2、区公安分局、区运管所职责:
(1)负责对沿街车辆停放点的选址设置;
(2)负责对不按规定行车和乱停放车辆行为进行处罚;
(3)负责对“两街”交通设施的设置维护和规范行车;
(4)负责计生大楼前禁停柴三机、三轮摩托车和货车等车辆;
(5)负责会同区运管所对前锋客运车站的选址搬迁。
3、区工商局职责:
(1)负责对“两街”内不涉及前置审批无照经营户的取缔;
(2)负责对“两街”店牌店招设置和文字的规范管理;
(3)负责对“两街”店牌店招在内的户外广告的巡查监管。
4、区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两街”内中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审批和监管;
(2)负责“两街”内中小型餐馆无证经营户取缔。
5、区运管所职责:
(1)负责对前锋环岛客运车站的搬迁工作;
(2)负责对“两街”内的三轮车经营户进行岗前教育培训。
6、琅岐镇政府职责:
(1)负责“两街”内长队伍出殡的管理;
(2)负责“两街”内长队伍出殡路线的安排;
(3)负责落实“两街”内的单位、住户、商家的“门前三包”制度签订;
(4)负责对“两街”内的路面保洁工作。
整治行动安排
第一阶段: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依照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调研,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教育阶段(2008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加强宣传发动教育工作,由琅岐镇人民政府发出“两街”综合整治通告,对沿街经营户和群众分发教育宣传材料,召开管理区(村)座谈会,宣传“两街”整治的意义,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4月1日至4月15日)
集中区(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屡教不改、继续违法行为给予强有力的打击,形成处罚一部分、教育一大片的效果。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两街”整治办要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两街”长期保持整洁、优美、有序、和谐。“两街”办工作经费今后视工作开展情况由区(镇)财政予以一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