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卫生城区创建整治方案范文

卫生城区创建整治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卫生城区创建整治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卫生城区创建整治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集镇各厂矿单位:

根据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确实改变我镇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健康教育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开展为期五个月的镇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及全民健康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镇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村民健康教育活动,彻底改变集镇及福三线沿线的脏、乱、差状况,逐步提高村民预防疾病,减少疾病的能力。基本实现我镇镇容镇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净、亮、美、畅”,树立我镇集镇新形象,实现镇容环境卫生的长效、综合、规范管理。

具体整治内容

1、清除集镇“牛皮癣”。要对集镇范围内的乱张贴进行清除,非法广告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城管分队

2、加强农贸市场周围临时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还道于民。对农贸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改变和完善农贸市场设施。

牵头单位城管分队

责任单位:城管及有关村

3、清理道路废弃土和建筑垃圾。要对集镇主要道路的废弃土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及时查处乱倒废弃土和建筑垃圾现象。

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大队、集镇范围有关单位、企业、村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组织镇机关、镇直单位及有关村对集镇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暴露垃圾,特别是农贸市场和巷道、卫生死角及杂草;清除单位、巷道、居住区内暴露垃圾、乱堆放,疏通水沟,填平洼地,清除积水;拆除或改选开放式垃圾池,采用垃圾桶,组织落实辖区内住户或单位进行填平或改选不卫生的厕所;组织统一开展灭鼠、灭蚊、灭蟑螂活动;实行垃圾袋装化,定点定时收集,日产日清,运输密闭化,抓好龙津河上游养殖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入龙津河的整治工作以及桥头、河道垃圾清理,“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户、到店。

牵头单位城管分队

责任单位:城管分队、环保、兽医站、集镇范围村、所站、单位

5、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积极抓好人类、畜类疾病防控工作。各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按市、区卫生单位标准,落实好清扫保洁、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整治办公场所、生活区、宿舍区及其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组织力量下村、下街道宣传疾病防控知识,开展义务会诊。除“四害”药品定时发放,务必做到安全、有效。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责任单位:计生办、城管分队、兽医站、集镇范围各村、企业、单位

6、加强学生公共卫生教育,中学、学区要开展一次公共卫生知识讲座,提高学生公共道德意识。

责任单位:各学校

责任人:各学校校长

7、开展禁养区、禁养区养殖业清理。落实市政府中心城市禁养和九龙江下流支流禁建区规定,抓好已有养殖业的搬迁、拆除整治达标工作。对未批先建养殖项目依法规定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规划站、兽医站

责任单位:规划区内各行政村

8、加强规划区内水泥等企业粉尘污染治理的监管工作。加强水泥等企业无组织排放源治理进度的督查,确保达标排放,努力改善和提高集镇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环保站

责任单位:各有关厂矿、企业

责任人:有关厂矿企业负责人

整治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5日)

1、召开辖区内所站、厂矿单位及有关村动员大会。

2、各部门、有关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广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为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并通过印发材料,开展上街咨询、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干部自学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道德素质和文明水平。

3、集镇沿街所站、单位、电厂、市造纸公司要出好宣传栏,分别在本辖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路口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

4、镇综合执法大队、文明办要主动密切配合,围绕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报道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和集中整治的进展情况。

第二阶段:分段实施,全面落实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开展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时间分别为(5月25日、9月23日,各责任单位按确定的范围及整治要求开展(各单位、村、具体整治区、责任人见附表)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及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成效进行保洁,迎接市、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总结整治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制定完善环境卫生整治有关规章,确保长效管理。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6月2日对宣传发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月28日将对整治成效进行全面检查,10月1日开始对保洁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狠抓落实,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

以上方案,望各有关单位、村密切配合,不推诿扯皮,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组织协调,同时,要确保整治经费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