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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关于马尾“3.11”事件的重要批示,迅速行动起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全力遏制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伤害案件,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定稳定,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关系到社会发展稳定。政法综治、教育部门和各学校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是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加强学校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作为一件当前的大事要事来抓。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落实“三个到位”:
(一)认识思想要到位。近年来,我镇综治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学校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目前我镇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学校管理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一些民办学校、农村中小学及各类幼儿园还存在一些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隐患,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维稳责任要到位。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层层签订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确保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即:校园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造成财产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而造成上访、群访和越级上访,或民转刑案件;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火灾、交通、校舍倒塌事故;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二要落实部门责任。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政法综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继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教育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机构,完善综治工作机制,体现主管责任。同时,要积极争取和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学校周边存在的各类治安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习综治和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这些方面的工作列入对学校的各类考核和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三要落实学校责任。学校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处在第一位,承担着最直接的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整体联运治安防范措施,建立严密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装备,一旦出现校园安全重大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报告。
(三)管理措施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南平市“3.23”重大事件的深刻教训,以强化学校基础管理为突破口,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和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稳定等问题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结合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共同打造学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和谐校园。
工作重点及目标
重点整治的区域为铁山范围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所在地及周边。整治工作由镇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镇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共同参与重点整治。
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前一阶段工作上,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及排查摸底,分析本地本学校治安问题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工作的“五个重点”和“三个目标”。
(一)整治工作的重点
1、查处滋扰校园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盗窃、敲诈、抢劫、抢夺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整合学校校内安保力量,强化校园内部及周边的社会管控和安全设施建设,消除校园治安及矛盾隐患。
3、清理校园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迪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商点;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内的营业性上网服务场所。
4、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整合校园及周边巡防力量,建立“校园和谐卫士小分队”,协同派出所民警、辅警和村巡逻队共同做好巡逻值守,全力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
5、对去年以来各学校及周边发生的涉及学生的人身伤害、财务损失的案件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梳理,对重点案件、重点对象建立工作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
(二)整治工作目标
1、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结合“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治安乱点和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坚决查处、取缔学校周边违规开设的“三厅”、“两室”、“两吧”;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清查整顿学校周边非法经营摊点,违章建筑和出租房屋,惩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大力提升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水平。按照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单位负责、政法监管”的原则,督促学校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和各项保卫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各种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对所有校园内重大部位和各类建筑,包括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治安防范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把安全责任层层细化,落实到人,切实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3、建立严厉惩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打击工作机制。整治和打击不能“一阵风、走过场”,要保持长效打击防控的态势,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敲诈、抢劫、强奸、绑架、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加强对学校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民办幼儿园等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的检查管理;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集中力量尽快侦破,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
工作措施
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集中合力,以雷霆万钧之势,迅速有力地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的任何消极因素和不良隐患。要加强摸底排查的力度,全面分析影响学校治安的各种因素,对需要整治的问题一一列出,落实责任制,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目标,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关注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定期向学校师生和家长通报校园治安形势,使之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要大力鼓励和倡导市民发现有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碰到不正常现象予以干涉阻止或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最大限度的防止侵害学生案件的发生。
2、精心组织全镇“和谐卫士”队伍,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防。迅速启动“和谐卫士”应急集结和预约巡逻机制,各村“和谐卫士”队伍要专门设立“校园和谐卫士小分队”,在辖区内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及特殊时段、主要路段开展巡逻值守,建立由派出所民警带队,辅警、巡逻队员、和谐卫士小分队等共同参加的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机制。
3、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防控机制。整治期间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及校园警务室、治安岗和交通安全岗建设,在明显位置设立法制安全宣传栏,建立快速反应、沟通协调机制,以便案件未发时及时上报公安或教育主管部门,使各类案件控制和处理在萌芽状态、未发之时。针对学校特点和现有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各项应急工作预案,精心订制预防和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案,并与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一道组织师生进行学习、培训、演练。积极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年级、班级选拨一批“平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校园护卫队”,设立师生意见箱,对反馈收集上来的纠纷及问题,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解决处理,组织“大调解进校园”活动,严防校园及周边任何矛盾纠纷激化案件的发生。
4、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镇综治办承担起组织协调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发挥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组织各部门高效运转,联合整治,力争短时间内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得以好转。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落实好公安部“八条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边治安问题摸排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教育、文体、城建执法、卫生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切实依法加大对学校周边音像制品店、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电子游艺室、违章搭盖、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和其它危害校园、学生安全的各类案件,净化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工作步骤
重点整治活动时间从2010年3月25日开始至2010年5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3月25日—4月5日),排查摸底阶段。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校园周边的治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摸底,并拟出本次综合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2010年4月6日—2010年5月15日),综合整治阶段。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有的放矢的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2010年5月16日—2010年5月25日),检查总结阶段。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写出检查情况报告,并做好省、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校治安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的准备。
(二)工作要求
1、强化指导,落实责任。各村、单位要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指导,应当根据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以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2、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好重点整治行动。公安、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整治合力。要建立健全有关职能部门情况通报联系会议制度,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形成整治共识,共商整治措施,不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3、加大投入,强化督查。要加大对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的人、财、物的投入,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出学校周边及治安综治工作的专项行动方案。2010年5月底,镇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成员单位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学校及周边治安治理情况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到各辖区、各校进行检查了解,明查暗访情况作为年终对各村、单位落实综治领导责任书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坚决予以黄牌警告、警示告诫乃至一票否决,并进行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