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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罗区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2011年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特制定我镇2012年近期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目标
通过近期对龙门溪流域尤其是龙门溪三个小支流(郭墘支流、湖坑支流、赖坑支流)的集中整治,明显改善龙门溪的水质,确保我镇3个断面水质达标。
重点整治范围和任务
1、重点整治范围
龙门溪流域的郭墘支流、湖坑支流、赖坑支流两岸的养猪场是此次重点整治的范围(氨氮指标严重超标,已严重影响到我镇断面水质)。
2、重点整治任务
拆除或关闭猪场75家,生猪清栏1.5万头。
拆除关闭期限
对列入整治范围内养猪场必须于2012年1月20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
整治措施
为了在较短时间内改变水质现状,使水质有明显的改观,经研究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镇班子会及全镇养猪业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明确整治的任务和时限。
2、组织镇干部到各村各养猪场进行入户宣传、重点整治,推动各村整治工作上新台阶。
3、村干部要率先垂范,无条件治理的猪场要求元月20日前转场,逾期先行强制拆除,并对村干部进行诫免谈话直至党政纪处分,是党员的在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中定为不合格,是村委会成员的将暂停村委会职务。
4、加强对养猪场的巡查、督查,要求包场干部督促养猪户逐日减栏,每日一报(报兽医站张德江处),并签字以示负责,如有发现偷、漏排的猪场,将一律强制拆除或关闭。
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下村领导及包场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辖区段面水质没有明显改善被省、市、区通报的,将给予效能告诫。
6、对整治流域内已关闭又有复养或抢扩建的猪场,一律强制拆除。
7、对流域内所有涉氨企业进一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直至关停。
8、对流域内河面、河岸垃圾全面清理,按属地管理,由各村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9、继续推进对可养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务必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