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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医保费征缴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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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医保费征缴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开展,全面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度登记缴费任务,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安排和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统筹考虑能够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本着覆盖广泛、水平适当、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充分减轻经济负担的原则,采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落实任务目标等措施,积极推进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工作目标

2012年,全县登记参保率要达到90%,参保人数达到17000人,其中:(1)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参保率要达到100%;(2)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参保率要达到100%;(3)各乡镇、县城主城区城镇居民、各企业所属城镇居民的参保率要达到85%。

工作安排

(一)9月1日开始,利用电视、标语、传单、告示等形式营造气氛,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2012年度登记缴费工作。

(二)9月10日前,召开全县“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工作动员大会”。简要对201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2012年度的登记参保缴费工作。

(三)9月30日,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分组督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会议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四)10月15日,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调度。

(五)10月30日,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第二次督导。

(六)11月15日前,对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进展进行通报总结。

工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目标。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落实、组织实施、业务办理等项工作。医保经办机构要积极组织协调、简化工作程序、延长工作时间、搞好优质服务;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工作;民政、残联分别负责城镇居民低保低收入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的身份认定并及时将名册传递到医保经办机构,确保这类人员参保率达到100%;文教体局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各学校安排专管员具体负责本校(园)学生的登记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参保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全部参保(含私立学校和幼儿园),

县一中和职教中心负责本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完善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参保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安部门配合开展城镇居民调查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常住户口地的确认;发改局、物价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二)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县电视台、市政局要积极配合人劳社保局,加大宣传力度。建设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9月底前召集各小区物业负责人会,讲解医疗保险政策,并要求各物业公司在小区显著位置开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

(三)加大考核力度。县政府将组织两个督导组,分别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带队,重点对各乡镇、文教体局、民政、残联等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和考核,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小结,排队情况电视公开曝光,以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充实调整“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申陆峰担任,成员由政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卫生局、民政局、文教体局、公安局、广电新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领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