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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省食安办《关于印发省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州生产加工环节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本州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肉制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严厉打击在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全面加强肉制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州食品生产加工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生产加工环节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规范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遏制肉制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解决影响肉制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严防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健全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制品。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
(二)重点整治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企业外租厂房和车间等。
(三)重点整治环节: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
(四)重点整治内容: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的行为,严禁使用;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病死畜禽及含“瘦肉精”原料肉加工的行为,严禁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三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严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工作任务
(一)集中排查隐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不留死角,摸清辖区内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的数量、规模、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深挖严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一查到底。
(二)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严字当头、从严监管”原则,切实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严把原料进厂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和不合格产品处置关。对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同时,鼓励和引导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等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制度,提高其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监督抽查。认真贯彻执行省级有关肉制品定期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计划,科学确定各县肉制品定期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要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整改提高,监督企业召回不安全食品,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加大风险监测。认真实施省级有关肉制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适时开展州、县风险监测工作,加大对肉制品中“瘦肉精”的风险监测,全面建立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
(五)严惩违法行为。按照“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原则,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查处肉制品生产加工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是从重从严查处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含“瘦肉精”原料肉等不合格原料肉加工、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非法加工“黑窝点”等违法行为,做到一查到底、严格惩处,坚决杜绝以罚代法、以收代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侦办查处,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六)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并全天候畅通12365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宣传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动态,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大力普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消费。加大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其食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守法意识、责任意识。
(七)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健全网格化监管、信息收集、联合执法、司法衔接、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逐步构建长效机制,标本兼治,着力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监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和解决问题,加大工作保障力度,逐级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及要求,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州局食品科。
(三)加强沟通协调。要及时将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情况向州局和当地政府汇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要加强与当地食安委、农业、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强化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监管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