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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客运经营指导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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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客运经营指导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促进全省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区客运班线经营主体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道路客运经营主体的结构调整,推动客运行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转变,在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道路客运经营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宗旨,以调整运输结构、促进转型升级为主线,推动道路客运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交通运输业转变,实现全区道路客运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道路客运服务。

二、目标要求

按照省厅《关于加快促进全省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市局关于印发《市区客运班线经营主体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我区客运经营主体散乱弱小、线路重复、运力过剩等实际情况,将以车辆为资产、线路为资源,对同一条客运线路上多个经营者进行全面整合,实现城区客运班线资源同一经营主体的运作模式,从根源上解决市场运营中的突出矛盾,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三、整合范围

参加整合企业包括:宿汽集团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汽车北站)、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港务处)、洋河运输有限公司。整合客运资源为客运线路和在营车辆。

四、基本原则

整合工作坚持按照五个原则实施。

(一)坚持以强整弱原则。在城区整合工作中,确定以公司化经营率较高、运营规模较大的企业为主体,采取收购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整合。具体为:以宿汽集团为主体,对宿汽集团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汽车北站)、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港务处)、洋河运输有限公司客运资源进行收购。

(二)坚持收购补偿原则。收购和转让双方应在公开、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整合工作。对车辆按照评估程序进行资产评估收购;对线路按照经营实际效益和经营线路使用年限综合核算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三)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矛盾、运营规模、安全隐患等因素,对积极主动的企业先予整合、依次实施。对遇到的问题做到从速解决、不得积压。整合顺序依次为:北站、港务处、洋河公司。

(四)坚持采取综合手段推进原则。一是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加快促进全省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依照市局文件精神。坚决取消不积极参加整合企业的年度经营权招投标资格,并在现有线路经营权到期后,坚决取消其线路经营资质;二是严格执行经营权使用合同。加强行业市场监管力度,对一个年度内违规累计达到10次以上的班线,坚决取消该线路班次和班车经营权。三是暂停车辆更新业务。在整合期间,市运管处对转让方的所有车辆停止办理更新业务。对未参加整合的班线,不再办理该线路所有车辆年审和更新业务。

(五)坚持统一经营管理原则。收购方对整合后的线路资源要进一步优化,满足百姓出行需求。所有线路、车辆必须统一实行“四定五统一”管理模式(“四定”指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票价,“五统一”指统一经营主体、统一营运标识、统一进站经营、统一调度排班、统一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客运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报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出台。

(二)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学习方案内容、传达整合政策,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参加整合企业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做好单位职工和承包车主的动员工作。

(三)组织实施(4月10日-7月31日)。

1、确认评估机构(4月10日-4月30日)。由收购和转让双方共同选定资产评估单位。

2、组织资产评估(5月1日-5月20日)。由评估单位按照评估计划、资产勘察、收集分析、评定估算等程序,形成评估报告。收购和转让双方全程参与评估。评估报告经双方企业签字确认后生效。

3、签订收购协议(5月21日-5月31日)。由收购和转让双方共同按照评估报告制定收购协议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签订会,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并向社会公示。

4、全面启动收购(6月1日-6月20日)。收购方按照协议全面开展收购工作,转让方要积极配合处理好相关工作。

5、优化整合资源(6月21日-7月31日)。整合工作完毕后,由收购方根据目前城区客运资源和社会需求,抓紧做好线路优化和运力配置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区交通运输局成立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纪委、安法科、财务科、办公室、运管所整合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合工作的全面筹划和指导,办公室下设协调维稳组和方案实施组等二个工作组,负责整合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道路客运班车运输是我区百姓出行的主要运输方式,服务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相关单位和企业要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意识,要以大局为重,充分认识到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收购和转让双方对涉及到的补偿额度等问题要积极主动协调,做到合规合法、合情合理。

(三)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为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局客运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整合方案,对整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主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四)加强沟通、确保稳定。城区客运班线资源整合工作涉及车辆数量多,从业人员群体较大,其中个体私营业主占据大多数,牵扯利益层面较多、社会背景复杂,存在很多的不稳定因素,整合中容易激发矛盾。客运企业是班车线路整合稳定工作第一责任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各企业要主动积极做好相关职工和承包车主思想工作,不得出现越级上访,确保整合工作有序推进。整合企业要通过座谈交流、组织协调等各种方式,破除企业职工的思想禁锢,排除一切不稳定因素。在收购期间,参加整合的企业要继续按照原先的线路和班次正常运营,确保旅客正常出行。在收购结束后,加强对优化后的客运线路经营情况督查,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客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