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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防御指导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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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防御指导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和“幸福”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和“幸福”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这一根本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推广实施清洁能源和集中供热,调整工业能源结构,解决工业、建筑施工、秸秆焚烧等为主的大气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和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依托天然气管网和热力管网覆盖度的提高,推进淘汰更替工业燃煤炉窑,2010年完成新增天然气接管单位20家,淘汰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实现年削减工业用煤10万吨。规范建筑施工、矿石煤粉堆场等场所的扬尘污染管理,控制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加强垃圾、秸秆禁烧监管,确保不因焚烧垃圾或秸秆导致烟霾天气和大气污染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科技、高产出、低能耗、低污染的新兴产业,逐步淘汰一批高能耗的低端产业和劣势产业。

2.严把新项目审批关,提高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严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除已批准规划建设的项目外,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增燃煤炉窑,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力项目。

3.强化热电、钢铁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防治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达标排放。

(二)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降低燃煤污染负荷

1.抓住西气东输复线建设的有利时机,依托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两家天然气供气单位,不断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跟踪了解管网建设进度,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实现全区各镇、街道集镇区域及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

2.各镇、各街道对管网覆盖范围内,特别是工业园区、集镇区域、主要交通道路沿线两侧范围内的工业燃煤炉窖实施限期淘汰更替,改用天然气。2010年完成新增天然气接管单位20家,削减年工业用煤5~6万吨。

3.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商品住宅和拆迁安置小区普及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

(三)加快实施集中供热,淘汰燃煤小锅炉

1.充分发挥现有热电厂的供热能力,在现有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中供热。2010年淘汰热力管网玉祁延伸段内的长江薄板有限公司、玉祁生物有限公司和兴达尼龙有限公司的燃煤锅炉,共计8台套,58蒸吨,削减年工业用煤5~6万吨。

2.利用市黄巷热电厂、双河尖热电厂拆除整合契机,在洛社地区新建热源点,确保热力管网覆盖京杭运河以南片区,实现我区热力管网的全覆盖,利用3~5年时间,淘汰覆盖区内200多台套燃煤锅炉。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生产全过程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协调惠联垃圾热电将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或部分天然气锅炉,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量。

(四)加强建筑扬尘污染防治

1.规范建筑施、拆迁工地等的排污申报、超标排污费征收和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企业在施工前15天,需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根据施工性质的不同,按一定标准缴纳排污费。企业交纳的排污费将全部上缴区财政,作为地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等现场,必须设置围挡、遮掩、覆盖或采取湿式作业、封闭扬尘物料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高空扬尘和抛撒建筑垃圾;工地出口应设置冲洗设施,确保车辆进出工地不带泥,四级风以上时暂停产生扬尘的相关作业。

2.规范码头、道路、仓储业的扬尘污染管理。矿石煤粉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处理、输送、装卸、储存等环节必须封闭运作;露天储料场必须采取扬尘防护措施;车船装、卸物料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一律实行密闭运输。

3.控制裸土扬尘。城镇建成区及主干道路的所有裸露地面一律实现绿化、硬覆盖或防尘网覆盖,道路两侧绿化带下的裸露地面应采用种植灌木、铺设草坪等方式进行覆盖。

(五)切实做好垃圾、秸秆禁烧监管

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做好秸秆焚烧监管工作,贯彻落实《2010年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件,引导农户尽量将秸秆通过还田、作为有机肥辅料、食用菌培养基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对一时无法利用的要进行安全堆放,禁止一切无组织排放垃圾或焚烧秸秆行为,坚决杜绝因焚烧垃圾或秸秆导致烟霾天气和大气污染事故。

(六)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1.加快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建成堰桥空气自动站的基础上,启动玉祁平湖城、阳山桃博园二个空气自动站建设,通过新增监测点位,完善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自动站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报警和服务环境管理决策的功能,为完善环境监管和应急预案,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2.加快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在原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三项空气质量监测技术指标的基础上,新增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三项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启动灰霾监测系统建设,解决空气质量等级报告与人民群众实际感受相脱节的问题,保证空气质量报告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把控制大气污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本地区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主动配合,加强协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固定标语、电视、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典型,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要积极发动群众、鼓励群众检举揭发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重要环境违法企业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形成全区上下共同关注、参与、支持大气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未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或造成污染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