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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应对全国小型车辆首次被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和自驾游热潮等因素引发的“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来安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树立“美食,好客,诚信,平安”的旅游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安全第一、属地管理,统筹协调、部门联动,规范有度、科学分流,优质服务、秩序井然”的总体要求,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加强“吃、住、行、游、购、娱”各旅游要素配套为重点,以提升旅游接待能力为目标,全面摸底调查,准确预测客流,科学制定应对方案和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职责任务,着力解决“住宿、停车、通行、餐饮、购物、咨询、安全”等薄弱环节,努力让来安游客“住得舒心、吃得满意、行得畅通、游得尽兴”,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整体联动、重点突出,科学应对、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确保今年“十·一”、中秋双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三、重点工作与责任部门
(一)增强住宿接待能力
1、组织宾馆饭店挖潜扩容,增加床位2300张。其中汉滨区增加床位800张,汉阴县增加床位200张,石泉县增加床位150张,紫阳县增加床位150张,岚皋县增加床位250张,平利县增加床位200张,镇坪县增加床位100张,旬阳县增加床位200张,白河县增加床位100张,宁陕县增加床位150张。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2、提高农家乐接待住宿能力,增加床位1000张。汉滨区增加床位160张;宁陕县增加床位70张;石泉县增加床位160张;平利县增加床位130张;汉阴县增加床位120张;岚皋县增加床位170张;旬阳县增加床位40张;紫阳县增加床位40张;白河县增加床位60张,镇坪县增加床位50张。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3、把歌城、足疗城、洗浴城、学生公寓等场所,作为黄金周期间应急接待备用住宿场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9月30日—10月7日。
(二)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增加各县区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科学选址,合理布局,通过在街道新增临时车位,在空地开辟临时停车场,在广场施划停车区域,开放地下停车场,开放学校操场、机关单位院落等方式,想方设法增加城区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5、提升A级景区的停车接待能力,充分利用景区周边环境,采取开放、新建、改建、扩建、临时开辟等措施,增加各景区的停车泊位,并做好车辆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6、调配客运能力,加强客运分流。加开至西安高速客车、客运列车;加开中心城区通往重点旅游县区的客运班车;增加城区公交车营运班次,开通城区至重点景区的旅游客运班线,方便游客通行。
7、加快过境国道、省道,县际公路、通村公路的维护改造,加快通县、通乡、通旅游区的道路建设进度,规范设置各类标牌。重点做好安岚二级路安保工程、道路交通标识设置等工程,确保首届南宫山文化旅游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畅通无阻。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8、完善道路交通标牌。加快各县区城市道路、通往景区道路的标牌设置。规范设置景区方向指示牌、道路指引牌、安全警示牌、温馨提示牌、旅游地图广告牌、停车场指示牌、公厕指示牌,以及各类道路交通信息图形符号,方便游客、特别是自驾游客的顺利出行。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市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9、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严查公车私用,缓解通行压力。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协助单位:各县区监察局。完成时限:9月30日—10月7日。
(三)提高餐饮服务水平
10、继续深化“美食”建设,引导宾馆饭店、农家乐推出具有地方和农家特色的餐饮美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县区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11、加强早夜市摊点、夜市街区的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双创办、市药监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12、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限:9月20日—10月8日。
(四)大力发展旅游购物
13、在宾馆饭店、商场超市、A级景区、重点旅游村及游客聚集地设置旅游商品专柜,方便游客购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14、积极组织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在城区设立旅游商品集中销售点。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完成时限:9月30日—10月7日。
(五)切实加强景区管理
15、打造核心景区,提升老景区,发展乡村游。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16、科学策划编排多条可供游客自由选择的旅游线路,重点打造“巴山秋色风情游、汉江秋水体验游、秦岭秋季度假游、金州秋韵休闲游”等四条秋季旅游精品线路,并向广大游客推介宣传。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协助单位:各县区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17、加强景区安全管理,完善游览步道防护设施,排查景区道路安全隐患,在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六)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18、设立游客咨询服务接待点。在各县区城市主要出入口、游客聚集地、重点景区设立并开放游客咨询服务接待站点,全面接受游客咨询,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科学旅游信息,有效提供旅游帮助。
责任单位:各县区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30日—10月7日。
19、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在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及时相关旅游信息,报道应对工作及假日旅游动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9月20日—10月10。
20、针对自驾游、自助游群体的增加,制作《旅游交通图》、《旅游服务指南》、旅游亲情提示卡,在高速路入口、公路收费站、宾馆饭店免费赠阅发放;对旅游网改版升级,增强网上信息引导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9日—10月8日。
21、充实114电信查询旅游信息内容;开通移动、联通、电信旅游短信提醒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协助单位: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市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22、加强涉旅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营运车、船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及文明礼仪培训;加强社会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加强星级饭店、景区点、旅行社、农家乐、导游及讲解员等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提升技能,规范服务,确保质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药监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双创办。完成时限:9月28日前。
23、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旅游区(点)实行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环境管理标准;星级饭店实行国家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旅行社、导游人员实行国家管理条例等相关旅国家和行业标准,以扎实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协助单位:各县区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0日—10月8日。
24、深入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文明旅游素质行动,加大宣传教育,营造“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浓厚氛围。加强市民教育,革除陋习,倡导文明;组织一批旅游志愿者,参与旅游接待工作,为游客提供服务;大力开展诚信经营活动,规范涉旅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旅游局、团市委、市工商局。完成时限:9月20日—10月8日。
25、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活动。组织汉剧自乐班、民歌演艺班,编排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弘扬汉水文化,丰富假日文化生活。围绕2012年美好金秋旅游季活动,举办各类节庆赛会活动。岚皋县举办首届南宫山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宁陕县举办中国·秦岭第三届狩猎射击大赛,汉阴县举办凤堰古梯田景区万人游活动,汉滨区举办“赏万亩红叶,游汉滨乡村”活动,平利县举办摄影名家中国最美乡村平利行活动,组织举办第八届中国盆景展览会专题旅游活动等,丰富黄金周假日旅游市场。
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完成时限:9月20日—10月30日。
(八)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26、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欺客宰客、违章驾驶、不讲诚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破坏旅游形象的不良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和服务,及时受理、处理旅游投诉和快速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9月20日—10月8日。
(九)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27、以“四级联创”工作为载体,全面加强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假日期间环境卫生整洁、交通秩序井然、绿化亮化美化、“四乱”现象遏制、公共活动场所开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双创办、市住建局。完成时限:9月20日—10月8日。
(十)强化旅游安全管理
2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预案,建立自查防范长效工作机制。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周活动,加强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旅游车船、道路交通、游乐设施、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饮食摊点、车站码头、重点景区等涉及道路、消防、食品、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协助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限:9月20日—10月8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假日旅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夯实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外来游客和本地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国庆长假。
(二)统筹协调。市县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切实履行对“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职责,强化“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重点突出,全面管理”工作机制,卓有成效的全面完成各项应对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办。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市双创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高峰应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办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明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投诉电话,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发生突发性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9月21日前,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全面启动开展工作,并将“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应对方案、安全、接待等应急工作预案、假日值班安排等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