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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县镇革新指导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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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县镇革新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为切入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缩小城乡医药卫生差距,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本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试点范围

确定县医院和店塔镇中心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的要求,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建立互为依存、优势互补的协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坚持三个统一管理

1、人员统一管理。将店塔镇中心卫生院人员管理并入县医院。店塔镇中心卫生院人员与县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拨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由县医院统筹使用调配人员,实行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

2、财务财产统一管理。县镇两级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资产统一登记,分别建立台帐。店塔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医院灵活调剂使用,县医院加强对店塔镇中心卫生院的监督。

3、医疗业务统一管理。店塔镇中心卫生院的业务由县医院统一管理,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

(二)保持三个不变

1、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县医院和店塔镇中心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店塔镇中心卫生院可增挂县医院分院牌子。

2、店塔镇中心卫生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不变,店塔镇中心卫生院仍然承担行政区域内预防、康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县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3、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县镇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店塔镇中心卫生院人员工资按现行政策全额拨付。

四、进度安排

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出台方案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1月,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总结验收阶段。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此项工作,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