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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幼儿园建立指导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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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幼儿园建立指导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着力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构建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科学体系,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县政府工作安排,2012年县城规划区和各镇,都要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配备生活垃圾压缩车。县城规划区启动大型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同时在单位居民密集区插建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要通过城乡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的整体推进和投入使用,切实解决垃圾乱倒、乱堆、乱放和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生活等问题,为建立和完善“户保洁、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张永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容园林局、县四城联创办、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分局及各镇、景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容园林局,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申报验收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县市容园林局负责在县城规划区(含甘亭、余下、五竹、玉蝉四镇)选址建设大型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2座、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8座。

(二)草堂镇、秦渡镇、蒋村镇、景区管理局负责在辖区范围内各选址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2座。

(三)庞光镇、大王镇、涝店镇、甘河镇、渭丰镇、苍游镇、祖庵镇、天桥镇、石井镇负责在辖区范围内各选址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1座。

五、选址原则

(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二)应按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等原则,合理布局;

(三)交通便利,易于安排垃圾收集和运输线路;

(四)有可靠的电力供应、供水水源及污水排放系统。

六、时间要求

(一)2012年6月底前,甘亭镇、草堂镇率先完成2座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任务,为全县垃圾压缩站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样板和经验。

(二)各镇、景区管理局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任务。

(三)县市容园林局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规划区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任务,完成大型生活垃圾压缩站规划选址、方案拟定、资金落实、土建工程等前期建设任务。

七、责任分工

(一)县市容园林局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验收;负责压缩设备和专用车辆的统一采购和配置;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维护管理。

(二)各镇、景区管理局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选址和土建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设备安装及其他配套建设任务;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的项目申报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配合县市容园林局完成压缩设备、专用车辆等设备的采购工作。

(四)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指导各镇、景区管理局完成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选址工作;负责做好建设工程验收和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排污管道的对接落实工作。

(五)县水务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用水管道的对接落实工作。

(六)县供电分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动力用电的对接落实工作。

(七)县国土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等工作。

(八)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等工作。

八、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按照“各镇筹措一点、部门支持一点、政府投入一点、上级争取一点”的原则落实解决好建设资金问题。

(一)垃圾压缩站和垃圾压缩车享受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补贴,各镇、景区管理局每建成1座垃圾压缩站,经市建委、县市容园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将享受市、县财政资金补贴,补贴经费从市、县财政城建维护资金中列支。

(二)各镇、景区管理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日常维护管理人员、设备运行等专项建设和管理经费。

(三)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容园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要积极申报争取省市项目补助资金,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四)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分局要从项目建设和收费方面予以特别优惠,支持和推动全县生活垃圾压缩站早建成、早使用,使群众早受益。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好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全市第一、全省一流”的学前教育为目标,县城新建1所县级公办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使县城的标准化公办幼儿园达到2所;农村每个乡镇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规范整合1所标准化的民办幼儿园,在大王、余下、蒋村、涝店、秦镇、庞光6个人口规模较大乡镇各增建1所公办园;提升现有的、惠安、电厂3所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到2013年,全县标准化的幼儿园总数达到46所(其中公办园28所、民办园18所),基本形成以省级示范园为龙头、公民办并举、覆盖全县的学前教育网络体系。

2011年新建、改扩建县级园及乡镇中心园共20所,整合标准化民办园4所,完成我县幼儿园三年建设任务的80%,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全县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2012年拟建3所公办村级园,整合6所标准化民办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全县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2013年拟建2所公办村级园,整合6所标准化的民办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办园形式上,新建或在闲置学校原址上建设的幼儿园采取独立办园;在规划撤并而暂时未撤销学校校址上建设的幼儿园采取幼儿园、小学一体化方式。

三、建设步骤

2011年7月份,第二幼儿园、大王镇中心园、庞光镇中心园等3所新建园和甘河镇中心园、草堂镇中心园、余下镇中心园、秦渡镇中心园、苍游乡中心园、天桥乡中心园、玉蝉乡中心园等7所改扩建园开工建设。

2011年8月份,甘亭镇中心园、涝店镇中心园、祖庵镇中心园、石井镇中心园、渭丰乡中心园等5所新建园和蒋村镇中心园、涝峪中心园、太平中心园、五竹乡中心园、大王镇康王幼儿园等5所改扩建园开工建设。

2011年20所公办园在2012年4月底竣工,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2012年6月前,庞光镇新寨幼儿园、余下镇东屯幼儿园、蒋村镇青阳幼儿园开工建设,12月底竣工。2013年春季开学前正式投入使用。

2013年6月前,涝店镇张家幼儿园、秦渡镇父慈幼儿园开工建设,12月底前竣工。2014年春季开学前正式投入使用。

四、师资配备

(一)多渠道解决教师不足。一是对有幼教资格而又未在幼教岗位的教师和在其他岗位任教的45名有幼教资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划入幼教岗位任教。二是对撤并学校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转换到幼教岗位,从事幼教工作。三是每年公开招考一定数量具备任教资质的幼儿教师。四是采用合同制临聘办法,解决急需的幼教师资问题。

(二)多形式开展教师培训。一是积极参与市级培训。选派幼儿园园长参加市幼儿园园长培训;选派160名教师参加市幼儿教师培训。二是积极组织县级培训。县教育局7月份组织归岗幼儿教师培训,暑期组织转岗和临聘人员培训。

(三)加强园长选拔培训。公开招选一批幼儿园园长并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幼儿园发展需求。

五、部门职责

各部门、各乡镇要密切合作,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责任,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县编委办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尽快核定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县发改委负责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县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加快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把幼儿园建设作为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

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幼儿园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及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过程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县人社局负责制定幼儿园教师的招考方案,并按相关程序,组织好教师招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幼儿园工程建设的保障工作,对无理阻扰工程建设的人和事,要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幼儿园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整治、净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力度。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幼儿园建设资金,为幼儿园规划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每年落实不少于1000万元的学前教育建设专项资金,并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联系,争取上级资金和财政资助政策支持。

县国土局负责幼儿园规划用地审批与协调,在建设用地方面要优先保证幼儿园建设用地需求,并及时对建设用地进行审批。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幼儿园建设的质量监管与报建审批。要简化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对于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市居住区共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幼儿园。

县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建设的规划与设计、工程建设、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部门,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

各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落实本乡镇幼儿园建设用地,保障施工建设环境,做好村组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幼儿园建设进度。

县考评办、教育局要加大学前教育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把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作为考核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工作,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与评比。

其他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做好配合,努力营造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按时完成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快推进我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成立发展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编委办、发改委、监察局、审计局、人社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教育局、考评办、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并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发展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支持幼儿园建设工作。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分工,夯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自承担目标任务。

(三)加强部门协作。发展学前教育是一项综合工作,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有全局观念,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格任务时限。我县公办幼儿园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有责任观念,盯住任务进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全县幼儿园建设任务。

(五)加大奖惩力度。学前入园率是市考县的重要指标,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也是市政府考评区县的专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已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担任的工作任务纳入年终考评,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及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建设进度缓慢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