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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4月2日全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视频会议上的通报,我县保障性住房滞留资金1900余万元。经进一步核查,截止目前,实际滞留资金为1605.12万元,原因为县审计机关审查上报后,我县又陆续支付300余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款。为切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滞留资金的有效管理,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滞留资金组成情况
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47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607万元,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83万元,租赁补贴34万元,廉租住房租金6.12万元。
二、滞留资金整改计划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二标段435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将于开工令下达后进行开工,年内完成。
(二)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144户,其中教师公共租赁住房(教师周转房)80套,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按照资金比例,应拨付186万元,我县将庚即从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中拨付。
(三)按要求拨付2014年177户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补助资金160余万元。
(四)廉租住房租金6.12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小区管理、维护经费。
(五)四期、五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节余资金48万元,将用于廉租住房小区活动中心质保金、公厕建设和小区维修等。34万元的租赁补贴结余资金用于弥补今年的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等。
(六)余下的资金将按基础建设程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