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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乡通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持证终止妊娠的行为,但是目前全乡出生性别比特别是二孩性别比依然偏高,选择性别生育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为了进一步深入打击“两非”行为,根据市、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乡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认真落实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广泛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长效机制,促进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趋向正常,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重点
1、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各村(居)要认真排查“两非”案件线索,多方面取证,全力突破,有力打击。在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中,按县计生领导小组要求全乡至少应完成3例案件。
2、卫生、公安、纪检、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检查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B超管理使用和终止妊娠等方面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情况,全面清理个体医疗诊所、药品零售店非法配置使用B超仪、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及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下旬)。各村(居)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上旬至7月中旬)。各村(居)要认真排查“两非”线索,对2010年以来持生育证实施中期以上终止妊娠、女婴死亡、孕妇施行B超鉴定、孕情无正当理由消失、寄回假“双查”证明、持生育证多年未生育等对象进行重点排查,针对排查的案件线索,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取证,立案一件,查处一件,做到件件有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2年7月下旬)。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预防和打击的长效机制。对涉及“两非”案件的有关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有力保障。公安、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认识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严重性,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以“婚育新凤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关心女性、关注人口”宣传服务活动,落实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奖励扶助制度和各类优先优惠政策。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和失调的危害性,抓好典型宣传,采取以案说法,以正反两方面事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打击“两非”案件的影响力,达到查处一例,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3、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村(居)各部门要主动参与、支持、配合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纪检、公安、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要按照明计生领[2006]2号文件中关于有关部门在开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4、突出整改重点,务求整改实效。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找准“两非”案件查处突破口,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确保完成县级下达的任务。
5、专项行动联合办案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