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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建设项目打击力度,切实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完成“一城五星”和“两创(争创省级卫生城和省级园林城)”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任务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彻底关停取缔“十五小”企业(包括其他应淘汰的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对全县未使用4吨以上锅炉集中供热供气的板厂全部进行治理整顿,整治行动结束后未达标的板材企业和“十五小”企业全部关停取缔,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努力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十五小”和板材企业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兼任。
阶段任务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为期一个月,鉴于“十五小”企业和板材企业在数量和分布上的不同,分别制定阶段任务目标。
(一)“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共分3个阶段:
1、摸底调查阶段(4月11日—4月12日)。主要任务是全面摸清我县“十五小”企业数量、地点、法人、性质等情况。
2、关停处罚阶段(4月13日—4月18日)。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会,组织对“十五小”企业断电,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违法行为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企业采取高压态势,组织企业自行关停拆除。
3、依法取缔阶段(4月19日—5月15日)。对全县所有未关停企业,联合执法强制取缔,对生产设备依法扣押,各单位落实行政处罚。
(二)板材企业集中整治,共分3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11日—4月13日)。主要任务是召开关停取缔板材企业动员大会,将整治方案发放到全县所有板材企业,并通过宣传发动,把各企业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14日—4月30日)。主要任务是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乡镇、部门密切配合,对板材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关停取缔。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5月1日—5月10日)。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板材企业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达标一家验收一家。
部门职责
集中整治行动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因此,整个活动要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进行,有关乡镇和部门务必做到协调联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十五小”和板材企业治理整顿进展情况,各部门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
监察局:负责对治理整顿中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考勤、纪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监管。
环保局:负责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总谋划、总组织、总协调工作。并依法做好“十五小”和板材企业的日常监管。
工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的企业关停取缔,对有证拒不采取治理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查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质监局: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关停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十五小”和板材企业;负责收回所有因不符合环保要求取缔的4吨以下锅炉的锅炉使用证和生产许可证;做好新安装锅炉的审核、验收、发证工作。
国土局:负责企业用地的合法性审查,对违法占地企业进行查处。
安监局:指导、督促有关乡镇和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公安局:负责维护治理整顿工作秩序,对干扰治理整顿工作、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者从快从重严厉打击,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电力局:负责对所有关停取缔企业的断电工作,并严防断电后私拉乱接,加强自行恢复用电的监督检查。
有关乡镇:认真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所有“十五小”和不达标板材企业的取缔、关停、拆除工作,切实搞好板材企业整合提升及规划工作,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有关要求
这次关停取缔“十五小”和小板材企业,至关全县发展大局。各乡镇和政府有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确保抽调执法人员按时到位,服从领导,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关停取缔和综合整治任务,不留死角;对在整治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只讲理由,不想办法的人和事,要严格问责;对干扰、阻挠“十五小”及板材企业关停取缔和综合整治活动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监察部门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以确保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