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镇村成品油特殊整改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划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依法整治与有序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整治标准,又要注意人性化执法,鼓励自查自纠,做到打击不法和有序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此次活动主要集中治理“证照不齐全、安全无保障、质量不可靠”等三个方面问题。
(三)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县政府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按照整治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原则。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重拳出击,确保实效。同时,要注意及时总结分析典型案例,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不符合规划要求。无证、无照经营或未经批准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违规流动加油站(点)。
(二)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安防设施建设未到位,技防设施未正常运行,保险柜质量不达标及设置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油库。
(三)不符合质量要求。违规批发、零售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加油站(点)。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耀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子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商务局局长
成员: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质监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
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也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做好专项整治配合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职责:负责组织当地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建管办等相关单位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负责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
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配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做好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和整治内容:
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牵头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加油站(点);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掺杂售假、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规操作行为和安全隐患;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全工作的指导。
公安局:负责在联合执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工作过程中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和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不法分子。
消防大队:负责加油站(点)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情况的检查,做好消防强制拆除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质监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国土局:负责对加油站(点)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审批许可私自占用土地的加油站(点)。
住建局:负责对加油站(点)的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村镇规划要求、未经规划审批许可擅自建设的加油站(点)。
交通运输局:负责核查成品油运输车辆的营运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证,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供电公司:负责对非法违法从事经营的加油站(点)的停电、断电工作,并拆除其非法经营使用的供电设施。
六、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1年1月6日至2月28日,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1月6日至1月13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计量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烈的整治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自查自纠(2011年1月14日至1月22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组织、指导、督促加油站(点)根据县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制止其非法经营活动,组织拆除加油机、油罐等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全县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类建立成品油调配、储运、销售、安全管理、防范设施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相关台账及拆除相关设备的加油站(点)情况,报至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11年1月23日至2月12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切实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成员单位要予以配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根据各乡镇报送和反馈的情况,对摸排、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重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整治,对违反相关法规的经营行为,采取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停止建设、依法取缔,直至拆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2月13日至2月23日)。
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治标准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情况在全县通报,并建立全县成品油企业信息库,作为今后依法监管的依据。
第五阶段:总结规范(2011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成品油市场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舆论宣传,实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整治目的、意义、内容和效果,形成良好的氛围。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重大案件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二)严格督查考核,务求整治实效。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考核评比和专项通报。
(三)严明工作纪律,积极稳妥推进。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全县统一要求,掌握原则,把握标准,积极行动,严禁不作为、乱作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具体责任人责任。
(四)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这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管理制度,研究出台我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政策意见,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整治成效。本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任务艰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中石化、中石油公司要模范执行相关政策,在积极配合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千方百计保证市场供应,防止惜售、囤积,保证不出现停供、断供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