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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和灾民安置、移民搬迁、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我区国道316线安恒、安旬段、省道308线安平段、310线恒紫段、207线安岚段公路两侧控制区内建房明显增多,特别是207线新建成环绕瀛湖干道,乱占、滥建、抢占十分突出,各种建房等建设行为对公路安全设施造成了破坏,对公路行车安全环境的巩固、维护构成了严重威胁,也对公路的建设健康发展形成了制约,严重的损害我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良好形象,这一问题已引起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此,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个半月的公路建筑控制区违章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坚持把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违章建设整治作为确保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抓实抓好,按照“维护路产、保护路权、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方针,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行业作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突出重点,有效遏制国省干线公路违章建设行为,促进全区公路交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一个半月的专项整治,使公路沿线乱搭乱建等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断完善规划许可,土地审批,健全联合审批制度,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从根本上规范公路控制区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行为。
三、整治任务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山区不少于15米,临砭、临江河路段一般不少于1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山区不少于10米,临砭、临江河路段一般不少于5米。对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不少于50米进行建设。
(二)全面清理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新建、在建、续建。无规划许可、土地审批的乱占、滥建,影响路域环境乱堆、乱放、非公路标牌,道口污染、路面污染抛撒等行为。
(三)规范路宅搭接,实现路宅界限分明,进一步强化工程手段,保证公路轮廓完整,线型顺适。
(四)交通(路政)、国土、城建和有关镇办等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排查当年新建房屋情况,建立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档案,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与部门协作,实施综合管理,建立建筑控制区联合审批,综合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实施步骤
本次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自2012年元月10日开始至2012年2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元月10日——元月20日)。各镇办及区直有关部门,结合“六五”普法的实施,采取出动宣传车、刷写宣传标语、送发宣传单、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向公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进一步更加了解公路保护法律知识,使沿线居住广大群众深层次知晓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政策规定,增强大家遵纪守法、爱路护路的自觉性。
第二个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元月21日——2月5日)。建设、国土等部门要齐心协力,互相配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予公路段专人对干线公路沿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在建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细致地清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排查出整治重点、难点,确定初步整治意见。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6日—2月21日)。各镇办及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区级各相关执法部门,根据公路段调查摸底情况和确定的整治重点,采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依法集中整治违章建设。迅速在全区掀起新一轮整治高潮,确保目标全面实现。同时,将清理违法占道施工作业、规范住户与公路的平交搭接,彻治道路污染、抛撒,保证公路线形顺适,排水顺畅,安保设施完好,路宅界限分明。
第四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2月22日—2月25日)。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对典型事例和有效经验进行学习交流,建立建房控制区建房联合审批制度,杜绝新的违法建筑发生,区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违章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区公路建筑控制区违章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交通局局长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公路管理段段长
成员:区交通局副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监察局副局长
区纠风办主任
区水利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区林业局副局长
区安监局副局长
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公路段,由公路段段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路段副段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职人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整治格局,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保证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结合双创深入推进。公路段要加强与规划许可,土地审批和沿线建设单位的衔接,及时宣传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法律政策规定,坚持依法严管,严肃查处公路两侧违法建房行为整治力度,保证我区移民安置、新村建设、恒五工业园项目规划合理、建设施工行为规范、监管责任落实。
(三)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整治活动专项宣传力度,做好整治资料的收集,整治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服管理、暴力抗法、无理取闹的行为进行曝光,跟踪报导,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应对有力”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整治活动。公安部门对阻碍公务、抗拒执法、聚众闹事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打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区公安、交警、国土、城建、水利、林业、安监、纠风、监察等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联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五)强化督查和考核。区上将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建房整治活动,实施专项考核,区交通、监察、纠风、公安、水利、林业、国土、城建、安监等整治责任部门也要对此项工作做出重点安排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区整治办要加强对整治工作检查、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