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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城区环境,保障国庆、中秋“双节”市场经营安全有序,城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之际,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场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彻底清除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问题,以县容整洁、交通顺畅、安全有序、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文明和谐为目标,集中解决我县当前市场及城区环境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国庆、中秋“双节”市场经营秩序、安全消费环境和城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集贸市场、街道、210国道城区沿线、超市、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
(二)重点行业: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小食品加工作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企业和单位。
(三)重点商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月饼、粮食、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
(四)重点对象:街道、市场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倒乱排以及车辆乱停乱泊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7日至9月19日)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等宣传工具,深入宣传开展“双节”市场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社会各界配合支持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织发动,切实增强全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各相关部门单位对需纠正和整治的对象要进行引导、规范,增强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29日)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牵头负责好整治的重点,配合好相关单位,彻底清除街道、市场的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以及卫生脏、乱、差等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要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行为,保障节日市场的繁荣稳定。加大对粮油、乳制品、肉禽蛋菜、豆制品、酒类、饮品、副食品、儿童食品和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化妆品、洗涤用品等重点商品的检查力度;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严禁“三无”产品上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饮品;严禁未经检疫的肉类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销售;加强“双节”期间厂家、商家各种促销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30日至10月9日)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管”体系,巩固集中治理成果,在建立健全市场经营秩序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提高城市品位方面取得新的进展。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四、任务分工
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经营店、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进行整治;加大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索证索票、散装食品标识标签、食品检测等监管力度,重点抽检以往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格查验上市肉畜产品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做好对食品流通环节《卫生许可证》的退出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加工许可证》等前置许可证的更换工作;开展个体户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12315申诉举报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城环境卫生、街道乱摆乱放及占道经营的监管,重点对南关集贸市场、北关、医院坡、校园周边、210国道边人行道占道经营加大监管力度。
县市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工商、城管、公安、质监、安监、消防、商务、畜牧等部门全力配合,对市场内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棚户和摊点进行清理、拆除;进一步对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做到高效利用。要做好路边、街道零散商户进入市场摊位的安排。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治。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对全县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快餐供应单位、“农家乐”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提供者的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采购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规范餐饮业的经营行为。
县文体局负责重点排查网吧、歌舞厅、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等文化经营场所存在的突出违法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掌握文化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窝点和小作坊等无证黑户;对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等不符合条件的,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食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
县商务局负责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肉品检验制度,认真执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做好购销台账、无害化处理台账登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监管,进一步规范零售环节促销行为。
县畜牧局负责畜禽及畜禽产品的检疫,坚决杜绝带病畜禽产品进入市场,重点查处生产过程中违禁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制品质量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保障整治期间工作人员的执法安全,依法制止和打击阻扰工作正常开展、妨碍执法行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县安监局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市场清查,教育指导生产经营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交警队负责机动车辆的乱停乱放,配合城管部门加强210国道乱摆乱放管理。
县文物旅游局负责规范旅游行业管理,为游客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县卫生局负责经营者的健康证和公共场所卫生检查。
县消防队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清楚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物价局重点整治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扰乱价格秩序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县电视台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全程宣传和报道,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居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工商局、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场服务中心、教育局、文体局、质监局、安监局、商务局、畜牧局、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卫生局、文物旅游局、物价局、街道办、电视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庆、中秋“双节”市场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局,由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工作协调、信息收集及工作的督查和总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双节”市场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工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提供支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车辆等所需经费,为“双节”市场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要认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四)查纠结合,长效监管。在实施综合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始终,以查处促整治;要坚持查处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规范,提高整治工作的社会功效;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积极引导广大经营者自律守法,努力提升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