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渠沿岸环保整改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引渭渠管理秩序,营造沿岸良好的建设环境,区政府决定对引渭渠沿岸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这次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引渭渠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北坡建委主任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监察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林水局局长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峡引渭渠灌溉管理局总站办公室主任
蟠龙镇镇长
陈仓镇镇长
卧龙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坡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引渭渠沿岸环境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要按照“突出重点,全线整治”的要求进行。要以引渭渠两侧龙丰村至团结村段为重点,全面清理引渭渠沿岸乱堆乱放行为;彻底整治沿岸路面,拆除违章建筑等。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配合打击整治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行为。
区林水局:主要负责清理和查处管理范围(渠沿岸南北30米至渠道中心线)内的乱挖乱采,毁坏林地等行为。
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查处整治范围内的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
区住建局:与市规划局对接,主要负责查处乱搭乱建行为。
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查处整治范围内的乱搭乱建拆除工作。
区监察局:主要负责对整个整治活动的监察和督导。
陈仓镇、蟠龙镇、卧龙寺街道办事处等镇街:主要负责彻底整治辖区整治范围内引渭渠沿岸环境卫生,并落实日常监管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建拆除,做好执法环境保障工作。
三、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2月22日—24日)
利用张贴通告、组装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
第二阶段:自行拆除清理阶段(2月25日—29日)
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建筑垃圾。
第三阶段:查处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3月1日—3月31日依法集中清理乱挖乱采、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
2、3月15日前恢复非法毁坏林地,拆除侵占林地地面建筑物,恢复原貌。
3、3月20日前,全面清理拆除建筑垃圾,整治卫生环境。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本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镇街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抽调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时限和要求,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装备、经费三到位,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镇街和部门要在引渭渠沿岸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区引渭渠沿岸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区监察局也要切实加大监察力度,确保整治活动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