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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为了彻底解决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精神,特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要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边整边改、严肃查处,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通过整改,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土地、依法利用土地的责任和意识,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土地管理利用机制,努力使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监察局局长、市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劳动局、规划局、城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整改工作的安排、协调、督办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
三、目标任务
(一)“耕地保护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的问题。市政府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加大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的意见,下发各县、区严格执行。进一步落实土地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纠正2011年耕地保护责任书由分管领导签订的做法,从今年开始,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令陈仓区政府尽快摸清本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底数,建立健全台帐,修正完善基本农田图、表、册,做到三统一。
(二)“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研究制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尽快下发并严格执行;责令县、区政府撤销违法调整批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鉴于大唐热电项目已纳入地震灾后重建范围,责令陈仓区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并报市监察局备案,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三)“非法批地问题突出”的问题。对越权批地问题,责令县、区查清事实,完善手续,并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予以处理;对非法批准供地的,区别处理:对已经批准的,要完善手续;对至今还未批准的,县、区政府立即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对责任人从严处理,该拆除建筑物的坚决拆除,该罚款的予以重罚,该复耕土地的尽快复耕。
(四)“违规征收集体土地且涉及大量基本农田”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发文通报批评各县、区与农民签订预征协议的做法,并废止预征协议。今后,各级政府严禁在土地征收审批未完成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协议。
(五)“未批先用问题较为普遍”的问题。认真清查核算,对违法占用土地比例超过15%的县区,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劳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15号令,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未批先用问题要分门别类进行查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经省政府批准的,在从重处罚的同时,尽快补办、完善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至今未能报批的,坚决按照政策规定,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的处罚,该恢复的恢复。
(六)“土地市场管理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问题。市上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意见,坚决执行先储备、再整理、后出让的程序,在全市全面推行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力度追缴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地价款,清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对高新区用地全部纳入市上统一管理,废止管委会与企业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
四、时间安排
整改从2012年1月16日开始,到2012年3月20日结束。总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安排(1月16日—20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下到县区,召开动员大会,梳理存在问题,逐件逐宗制定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包抓领导、工作步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核查整改(1月21日—2月28日)。查清问题根源,对该完善手续的,组织人力,抓紧补办、完善手续;能及时纠正的,按照政策规定,立即纠正;该规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予以规范。所有问题都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该罚款的要坚决罚款到位,该没收的要坚决没收到位,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到位,该复耕的要坚决复耕到位”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彻底处理,查处到位。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3月1日—10日)。针对土地管理利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集中研究出台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征收、报批、出让、供应、执法等制度、规范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土地管理利用走向规范化轨道。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3月11日—20日)。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述“四到位”的标准和要求,逐县、区检查验收。同时,随时向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汇报整改情况,征求指导意见,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接受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整改情况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这次整改不仅时间紧,任务重,更重要的是要求严格,必须动真的,来实的,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各县、区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通过处理一批责任人,达到既解决具体问题,又严肃政纪的效果。
2、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县、区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核查,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由政府相关领导牵头,抽调专人,采取强硬措施,逐个整改。具体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无论是什么问题,也不管涉及什么人,一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彻底解决,不留死角。
3、要依法依规实施问责。这次整改务必彻底,要“见人见事见结果”,否则,不能结案。各县、区政府要坚决按照“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和“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对所有问题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劳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15号令和法律法规实施问责,每个问题都要查到具体责任人,处罚到具体人,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要建立长效机制。吸取教训,查补漏洞,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措施,制定加强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储备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协调公、检、法、纪等部门充实土地执法力量,建立联查联防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对土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在强大的压力和震慑下,杜绝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使其深入人心,使珍惜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土地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5、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各县、区要制定详尽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实施方法和步骤,把任务明确到部门,落实到各部门“一把手”。要抽调原则性强、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实施联合办案、联合执法,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